12.3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9月公开增发2,9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该次公开增发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日止。2014年3月19日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并于2014年3月24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协议》,并指派沈敏明先生、尹永君先生担任本次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2015年1月申银万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后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作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的权利义务将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继,募集资金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申万宏源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不变,仍为沈敏明先生和尹永君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利义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

公司于2017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106,176,470股人民币普通股,申万宏源作为该项目之保荐机构,指派沈敏明先生、吴薇女士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由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沈敏明先生、吴薇女士继续担任募集资金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申万宏源《关于更换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沈敏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了更好地履行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职责,申万宏源决定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指派吴薇女士(简历附后)接替沈敏明先生履行公司2009年公开增发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指派尹永君先生(简历附后)接替沈敏明先生履行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2009年公开增发项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均为尹永君先生和吴薇女士,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沈敏明先生在公司2009年公开增发项目持续督导期间、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尹永君先生简历

尹永君先生:男,保荐代表人、律师。先后主持、参与新凤鸣(603225)IPO、同花顺(300033)IPO、风范股份(601700)IPO,金山股份(600396)、恒力石化(600346)、长虹华意(000404)再融资,新凤鸣(603225)可转债以及亿帆医药(002019)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吴薇女士简历

吴薇女士:女,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参与久其软件(002279)、金桥信息(603918)IPO项目和普洛药业(000739)、万向钱潮(000559)、亿帆医药(002019)再融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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