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林某、高某涛指认赃物
12月15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凤凰派出所黄姚轻行动中队破获1起盗窃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2名,追回价值人民币2.3元的被盗汽油300毫升。
当日凌晨3时许,按照凤凰派出所所长辛宇航的要求,黄姚轻带领行动队员王宾、蔡家耀、符佳明等人在辖区某社区开展巡逻时,在羊栏路路段发现有2名少年正蹲在1辆停放的摩托车旁,经进一步观察,其中1名少年手持1个装有疑似汽油液体的塑料瓶,且二人神色慌张,不时东张西望,形迹十分可疑。随后,黄姚轻等人立即上前合围,对二人依法控制。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林某、高某涛如实交代因自己摩托车无油,继而盗窃他人摩托车汽油的违法事实。
因林某、高某涛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警方对上述二人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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