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罕见!大讲江湖义气的吉林落马“老公安”,因劝返他人回国自首被减轻处罚

落马1年后,吉林“老公安”刘伟因受贿罪获刑5年。刘伟当庭认罪服判,不上诉。法院认为,刘伟可减轻处罚,“刘伟协助劝返他人回国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

罕见情节

一个细节。

法院认为,鉴于刘伟协助劝返他人回国投案自首,有重大立功表现,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减轻处罚。

这一情节,在落马官员中十分罕见。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减轻处罚”?

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局长、政委接连被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刘伟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

1997年12月,刘伟担任白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3年后任吉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不久升任总队长。

罕见!大讲江湖义气的吉林落马“老公安”,因劝返他人回国自首被减轻处罚

2005年11月,刘伟任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在岗位上工作近9年,2014年6月退休,2018年11月被查。

今年6月,刘伟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刘伟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违规收受礼金;未按规定对有关项目进行招投标等。

“刘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放弃党性修养,大讲江湖义气,与‘围猎’者称兄道弟,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和不少“老虎”犯了同一个错误

观海解局注意到,像刘伟这样被围猎的还有“大老虎”。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此前曾刊发了《政商关系不清谁后悔?》的文章,文中提到:

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是一些企业家们酒局上的座上宾,被人一敬酒就忘乎所以,吃吃喝喝间把公权力当作个人搞特殊、行方便的筹码交易。通过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等方式,谷春立在企业经营、土地出让、房屋拆迁等方面为企业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达数千万元。事发后他自叹:我这个失败的人生最大的问题就是跟一些企业家之间没有做到这个“清”字。

罕见!大讲江湖义气的吉林落马“老公安”,因劝返他人回国自首被减轻处罚

十八大后首个被调查的在任省委书记周本顺,喜欢结交私企老板“朋友”,而交友的目的在于打通官商两道的权钱交易暗渠,变现权力。他暗地支持、怂恿儿子与老板进行所谓的合作、投资,搞房地产开发。周本顺不仅多次为老板们在土地规划、审批等方面牵线搭桥、提供帮助,还直接以“借钱”的名义向一些老板索要巨额资金,给儿子投到生意上。被查处后,周本顺后悔地说:“错不在官场,错不在商场,错在自己。”

“老搭档”刚刚获刑

今年1月21日,刘伟的“老搭档”——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政委黄冰军落马。

在刘伟获刑之前,今年9月,也是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院,黄冰军因受贿罪获刑4年半。

刘伟和黄冰军都是在交管局岗位上敛财的。

刘伟在企业和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企业经营以及异地驾驶员考生招生监管、驾驶员考试费返款拨付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61.5万元、美元2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13万元、汽车两辆价值人民币126.8万元、金条100克价值人民币3.46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18.42万元。

黄冰军前后收了1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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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黄冰军利用其担任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增加计划外异地驾驶员考生指标、拨付工程款、合作开办公司等方面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4年,黄冰军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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