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以案釋法】西寧一女子如此信任“知心朋友”,結果太后悔...

【以案釋法】西寧一女子如此信任“知心朋友”,結果太后悔...

現今,

互聯網已經成為我們學習和生活中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互聯網為大家都帶來便利的同時,

也帶來了許多潛在的隱患。

層出不窮的花式詐騙手段

演繹著五彩繽紛的詐騙劇情,

行騙手段更新太快,

新的劇情不斷上演。

【以案释法】西宁一女子如此信任“知心朋友”,结果太后悔...

未曾謀面的網友問你借錢你會借嗎?

相信很多人都不會輕易借錢,

但最近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

就審結了這樣一起網友借錢不還的案件,

西寧一女子借給網友九萬元後,

對方卻不還錢了……

案情回顧

2017年,家住西寧的李梅通過網上一個論壇認識了遠在遼寧的鄒勇。雖然未曾謀面,但通過網絡結緣的兩個人總有聊不完的話題,李梅也把鄒勇當成了一個知心朋友,經常和他分享一些生活中的趣事。2018年1月份的一天,在聊天中,鄒勇告訴李梅自己的母親生病了,需要做手術,可自己最近經濟拮据,他委婉表述了希望李梅能借些錢。

聽到網友借錢,李梅猶豫了,之前她也在電視和報紙上看到過被網友騙錢的例子,但她轉念一想,和鄒勇已經聊了一年,如果鄒勇是騙子早騙她了,於是,李梅便分三次通過微信

向鄒勇轉賬9萬元。

時間一晃幾個月,轉眼到了鄒勇該還錢的日子,可鄒勇卻以各種理由逃避,多次讓鄒勇還錢未果後,李梅去了遼寧當面問鄒勇要賬。鄒勇向李梅償還了4000元並出具了一張欠條,但剩餘的86000元始終未予償還。無奈之下,今年11月1日,李梅將鄒勇起訴至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並向法院提交了兩人的微信聊天記錄、電話記錄、欠條、銀行轉賬憑證等。

承辦法官聯繫了遠在東北的鄒勇,鄒勇雖承認借款事實,但拒不出庭參加訴訟。此案缺席審理,法院審理認為,鄒勇多次向李梅借款,並出具了借條,李梅以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的方式向鄒勇支付了借款,雙方形成借貸關係。李梅主張鄒勇支付借款的訴求合理,應予以支持。鑑於此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判決鄒某償還李梅借款86000元,判決生效後10日內履行。法院將判決書郵寄送達給鄒勇,鄒勇在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

承辦法官提醒市民,網絡社交平臺為人際交往等生活各方面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因虛擬、隱匿的特性充滿了陷阱。網絡屬於虛擬世界,通過網絡與他人交往時一定要有戒備之心,切莫輕信他人,借錢需謹慎。

關於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是一個必須細心防範的重中之重,

我們應當如何預防詐騙,

維護人身安全?

【以案释法】西宁一女子如此信任“知心朋友”,结果太后悔...

層出不窮的詐騙手段

已經成為生活中的“常客”

“這輩子走過最長的路,就是套路”

該如何防騙,反套路

【以案释法】西宁一女子如此信任“知心朋友”,结果太后悔...

防騙招數指南

1.在思想上

許多人在思想認識上,就是喜歡貪圖小便宜,所以,會在接收到這樣的電信

電話或者是短信的時候,就覺得自己是天大的幸運,被利益衝昏了頭腦,自然就會上當受騙。因此,要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金錢觀,不要相信什麼天上掉餛飩的好事。

2.身份信息防洩

當我們在ATM機上取錢後,一定要把小票拿好,別看一看就扔掉了,這會給一些電信詐騙者提供了相當好的條件。因此,在個人身份信息或者是家人信息的保密工作上,要做好,不要在取錢的時候相信外人,有事最好只求助銀行工作人員的幫助。

3.核對真實信息

如果你在接到了電信的短信或者是電話要求轉賬時,記得,一定要仔細核對真實的信息。可以打電話給當事人,問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如果當事人的電話無法接通,則可以向當事人身邊的人朋友或者是同事或者是其他的家人徵求意見。

4.瞭解基本常識

電信、銀行、公安系統的電話各自有自己的平臺。騙子說你的賬號涉及洗錢或者你的賬號不安全,我要給你轉到一個安全的賬號,你要不信我給你轉到公安局,轉到銀行,實際上不可能,因為各自是不同的系統、不同的平臺,是不可能直接轉過去的,所以千萬不要相信他。

5.耐心辨別真偽

當一些有關部門要你的私人信息時,一定要注意,公檢法執法期間要向群眾瞭解情況的時候會當面詢問當事人,會製作一些相關的談話筆錄,不會電話要求你把銀行賬號、密碼告訴我,公安機關絕對不會這麼做!

6.樹立正確態度

遇到恐嚇一類的電信信息或者是電話的話,不要驚慌,在個人沒有做這些事情前,根本不必擔心他們所謂的恐嚇或者是法院的傳票等。如果擔心害怕的話,你就故意讓對方向你提供證據,你把這些證據收集好,到相關的部門進行舉報。

提醒:

七個“凡是”不輕信

一、凡是自稱公檢法要求匯款的

二、凡是叫你匯款到“安全賬戶”的

三、凡是通知中獎、領獎要你先交錢的

四、凡是通知“家屬”出事要先匯款的

五、凡是在電話中索要銀行卡信息及驗證碼的

六、凡是讓你開通網銀接受檢查的

七、凡是自稱領導要求匯款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