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ST秋林“18秋林01”不能按期兑付利息

北京商报讯(记者高萍)11月26日晚间,*ST秋林(600891)披露公告称,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秋林01)无法按时付息。

根据公告,18秋林01发行总额为5亿元,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需于2019年11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18年11月27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的利息。

对于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兑付利息的原因,*ST秋林称,由于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失联,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状态停滞, 且2018年年报至今公司发生黄金事业部所属各公司有存货不实及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等情况,导致公司暂时无力兑付“18秋林01”债券利息。另外,公司 “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也已于2019年4月15日到期,已违约。

*ST秋林表示,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解决大股东给公司带来的重重困难,力保公司现有的百货和食品业务正常生产经营,彻底解决黄金板块给公司带来的困扰,积极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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