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2 十四:子虛喪身,瓶兒赴會

這一邊西門慶與李瓶兒偷得火熱,另一邊花子虛卻出了大事。這一天,花子虛和西門慶同眾人在鄭愛香兒家吃酒,吃得正濃,突然間來了幾個做公的,不由分說把花子虛抓走了,嚇得西門慶趕緊跑到李桂姐家躲了半日。使人打聽,才知道原來是花子虛還有三個親兄弟,因當年分配花太監的財產不公,聯名把花子虛告上東京開封府,府裡批了狀子,著落縣裡抓人。

一家之主下了牢子,李瓶兒使小廝天福兒來請西門慶解救,西門慶過到花子虛家,見到李瓶兒羅衫不整,粉面慵妝,臉嚇得蠟渣也似黃。她先是跪著西門慶,再三哀告,說花子虛正經事不做,只在外面胡行,今日遭人暗算,叫她尋人情救他,“我一個婦人家,沒腳蟹,那裡尋那人情去”。西門慶扶起來,問清事情原委。李瓶兒說,花太監原有四個侄子,老大叫花子由,老二就是花子虛,老三叫花子光,老四叫花子華,花太監見孩子都不成器,死前把全部財產都交付在李瓶兒手裡,花太監死後,花子虛三個兄弟只分到些床帳傢伙,現銀一分都沒有分得。李瓶兒時常叫他分兄弟些錢,他一通不予理會,現在手暗不通風,讓人給弄下來了。

作為鄰居,又是結義大哥,再加上李瓶兒苦苦哀求,西門慶自然是答應了,“哥的事就是我的事”。有讀者可能會認為,參照西門慶之前得到潘金蓮的情節,西門慶大可藉此次機會結果了花子虛,重蹈覆轍得到李瓶兒。但是西門慶並沒有這樣做,其一,李瓶兒完全沒有過害夫這個想法;其二,花子虛是西門慶的結拜兄弟,這點義氣西門慶還是要講的,這也是西門慶能有如此寬闊的門路的原因之一;其三,花子虛的背景可以說是和西門慶平起平坐,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害死他要是追究起來,對他百害而無一利。

當然,這次是為了李瓶兒,更需要上心上意。李瓶兒往房中開箱子,搬出六十錠大元寶,共計三千兩,讓西門慶打點人情,西門慶說不用這麼多,一半足矣。李瓶兒表示,多了西門慶只管收去,甚至床後的四箱櫃蟒衣玉帶,帽頂絛環,都是值錢珍寶,也想放在西門慶家裡,也算個防身之計,若依那不成器的,或者被那幫花家侄暗算,恐怕就沒了。西門慶自然擔心花子虛會問起,李瓶兒說,這是花太監在世時悄悄給她的,其他人並不知道。

此處又有一個疑問,花太監為何要把這麼多的財產全給一個外人,而不給自己的侄子們?首先我們可以看看花太監交付給李瓶兒的財產都是什麼東西,“蟒衣玉帶,帽頂滌環”。蟒衣是什麼?蟒在古代是指四腳的巨蛇,想象一下,那就是龍啊,蟒衣相當於是龍袍啊。在古代有極大威望的有功之臣,皇帝會賜予蟒衣,這是一種相當大的榮耀,一般都會被作為鎮家之寶。再結合之前李瓶兒送給西門親的內宮造的製作精良的髮簪,價值連城不說,地位就非同一般了。越分析越覺得蹊蹺,這麼貴重的財物,花太監沒有分給侄子們,而是給了一個嫁過來的女子。腦洞大的讀者可能已經想出來了,那就是李瓶兒嫁給花子虛其實只是一個幌子,實際上是花太監把李瓶兒收去當了小妾,花子虛只是一個給外界人看的擋箭牌而已。侯文詠的《沒有神的所在:私房閱讀〈金瓶梅〉》和寧宗一的《〈金瓶梅〉十二講》二書都說,花太監之所以將全部遺產託負李瓶兒,是因為兩人有一腿之故,田曉菲在《秋水堂論金瓶梅》一書中也暗示了兩人有曖昧關係。有讀者可能也會問,花太監不都是被繳械了嗎,還娶老婆幹嗎?雖說花太監沒有把根留住,但是在其他方面也是正常人,還是會有某些方面的需要。所以明清時高級的太監都會有名義上被默認的老婆,稱之為“對食”。明朝大宦官魏忠賢就有一個和他“對食”的老婆。在小說第十七回中,李瓶兒自敘當年花公公在時,就早與花子虛分房而睡,從不幹床第之事。

說得遠了。西門慶回家,與月娘商議,月娘果然是個有智慧的人,當下就說銀子用食盒抬進來,箱籠等夜晚從牆上過來。西門慶聽了大喜,依此計行事,此次財物轉移街坊無人知曉。西門慶則連夜打點停當,求了陳親家一份文書,差家人來保上東京,送楊提督書禮,轉求蔡太師柬帖下與開封府尹楊時。楊府尹也是一清官,但是礙於壓力只得按意思辦事。當日楊府尹開庭審案,審判結果是全部住宅田產估價變賣後分給花大三人,花大提起上述要再分得箱籠銀兩,被府尹喝止。受了打點,花子虛自然是不受皮肉之苦。

消息當夜傳回西門慶處,李瓶兒請西門慶過去商議,要西門慶拿幾兩銀子,買了花子虛的宅子,“到明日,奴不久也是你的人了”。李瓶兒在這裡已經開始表現出對西門慶的意思了。而月娘則擔心買了這宅子會引來官司纏身,不建議買。不幾日花子虛回到家,官府辦案甚急,先是以七百兩賣了花公公大宅一所與王皇親,再是以六百五十五兩賣了莊田一所與周守備。只有住宅因緊鄰西門慶隔壁,沒人敢買,花子虛再三使人來說,西門慶只是推說沒錢。官府緊等要具結文書,急得李瓶兒暗使家人馮媽媽來說,教拿寄放銀子五百四十兩買了住宅,西門慶方才依允。共賣了一千八百兩,花大三人均分訖。

花子虛進了一趟牢子,出來後什麼都沒了,心裡鬱悶,便要追問西門慶剩餘銀兩,好湊著買房子住,被李瓶兒罵了個狗血噴頭:“呸,魍魎混沌!你成日放著正事不理,在外邊眠花臥柳,只當被人弄成圈套,拿在牢裡,使將人來教我尋人情。奴是個女婦人家,大門邊兒也沒走,曉得甚麼?認得何人?那裡尋人情?渾身是鐵,打得多少釘兒?替你添羞臉,到處求爹爹告奶奶。多虧了隔壁西門大官人,看日前相交之情,大冷天,颳得那黃風黑風,使了家下人往東京去,替你把事兒幹得停停當當的。你今日了畢官司,兩腳站在平川地,得命思財,瘡好忘痛,來家到問老婆找起後帳兒來了,還說有也沒有。……”這段罵人話,頗具市井味道,與此前出場的靦腆害羞、明理得體的形象形成鮮明對比,作者藉此塑造出李瓶兒這個人物的複雜性格,可謂生動形象,雖然不帶一絲褒貶,讀者卻可通過作者的描寫自行領會。小說強烈的文學性在此處又一次顯露了出來。

次日,西門慶使玳安送來一份禮與花子虛壓壓驚,花子虛辦了一桌酒席,想借機詢問花錢的下落。李瓶兒暗地裡使馮媽媽告訴西門慶不要過來,只要列一張清單就可以了。花子虛再三來請,西門慶只推不在,氣得他發昏跌腳。最後花子虛湊了二百五十兩銀子,買了獅子街一處房屋居住。搬家不久,就得了一場病,臥床不起,又怕用錢,不請醫生,硬是挨著,捱了二十日,嗚呼哀哉,斷氣身亡,年僅二十四歲。李瓶兒請西門慶幫忙料理後事,花子虛走後,兩人更是肆無忌憚,走的越加親密。花子虛的結局甚是淒涼,回顧他的一生,似乎也是充滿恥辱。娶了個老婆,卻是被當作幌子帶了綠色帽子,自己老婆最後又是胳膊肘子往外拐,聯合外人把自己給搞死了,真是可憐。

十四:子虛喪身,瓶兒赴會

時間到正月初九,李瓶兒打聽得到是潘金蓮的生日,還未過花子虛的五七冥日,就買禮物來西門慶家,給潘金蓮拜生日。進了門先拜見了月娘,直接就磕了四個頭,按理說,現在他還是花子虛的老婆,應該是和月娘平起平坐,不該行此大禮。接著拜見李嬌兒和孟玉樓,輪到潘金蓮,李瓶兒馬上奉上禮物,準備給潘金蓮磕頭,潘金蓮哪裡肯受,兩人推了半日,平磕了頭。坐了一會,孫雪娥上來,李瓶兒向月娘打聽,月娘說這是四太太,李瓶兒起身就打算拜,月娘說平拜拜兒就好。又坐了一會,撤下茶點,上了酒食,五個婦人一起喝酒,李瓶兒杯杯不辭,真是好酒量。玉樓和金蓮都說既然這麼開心乾脆瓶兒今天就別回家了,就住一晚,明天再走,瓶兒呢只是笑著不說話。月娘趕緊圓場,說“二孃累了,吃了這杯先歇一下吧”。瓶兒這才放下酒杯,金蓮也起身回房換衣服。

回看一下這個瓶兒赴會的情節,李瓶兒的表現可以說是知禮且得體。以她的身份來說,在場的每一位婦人都可以說是在她之下,而李瓶兒卻毫不計較,就算是對孫雪娥這樣的出身卑賤的人,也要行大禮。我們往後讀到更多關於她的情節,會發現她是整部書中最會做人的角色,幾乎看不到架子,對每個人都是考慮當事人的感受與處境,並且盡力去籠絡。這樣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很討人喜歡的。相比於書中的其他女性角色,勾心鬥角,使小心眼,見利忘義,等等都在她身上看不到半點痕跡。無疑李瓶兒是本書中我唯一喜歡的人物,以至於當她死去之時,不僅西門慶大哭,我更是感覺惋惜至極。

喝過一巡,潘金蓮換了衣服,濃妝豔抹而來。姐妹幾個又繼續喝酒耍樂,這時候月娘發現潘金蓮和李瓶兒的髮簪一模一樣,便問李瓶兒,“二孃啊,你的這金簪兒和金蓮那個是不是一對啊,在哪裡打的啊?趕明兒我也去打一支”。李瓶兒趕緊回答,“這是以前我老公公從宮裡帶出來的,還有幾對,大姐姐要是喜歡,我明兒給每位姐姐都送一對”。月娘便笑道,開玩笑的了,二孃別當真,我們這麼多人,哪好意思叫你再破費。接著又勸瓶兒喝酒。我們知道,潘金蓮的簪子是李瓶兒送給西門慶,西門慶又是為了封潘金蓮的口送給潘金蓮的。當下李瓶兒附耳對馮媽說,叫丫頭開了箱子,拿四對金壽字簪兒,明日送與四位娘。隔日,月娘、李嬌兒、孟玉樓和孫雪兒每人一對簪子。不得不說,李瓶兒真是會做人。

流連到日西時分,李瓶兒告辭回家。

正是:合歡核桃真堪愛,裡面原來別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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