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 《塵封檔案》系列——083.申城碎屍案

一、

黃浦江流入上海市區的入口處,有一條筆直的支流——川楊河。這條在原天然河床基礎上經人工開掘的河流由起迄地川沙到楊思而得名。本案發生時,楊思是上海市川沙縣的一個以種植蔬菜為主、棉糧為副的公社。這起被美國報紙、電臺炒得沸沸揚揚的殺人碎屍案件的案情發現地,就在楊思公社一個名叫王家村的生產隊。

1972年1月3日,是王家村生產隊的社員節後出工的第一天。上午8時許,婦女隊長施金瑛帶領13名女社員,前往靠近周家渡通往南匯縣周浦鎮的周圍公路旁邊的一塊捲心菜地收割蔬菜。

按照上海地區的氣候,捲心菜最遲應當在12月上旬收割,否則就有可能凍壞。但是,王家村生產隊這年卻是例外,他們從上海農業科學院搞到一些新培育的耐寒甘藍(捲心菜的學名)的種子,作為試驗種植了二畝一分地。這種新品種果然有效,竟耐住了交“冬至”後的第一個寒潮,得以延遲到元旦後收割。這,將會賣到好價錢,為生產隊增加收入。

14名女社員到了地裡,施金瑛一聲令下,眾人就手握插刀開始收割。按照慣例,她們是每人一行,縱向深入。社員劉美娣當時是個19歲的大姑娘,24年後筆者採訪她時,已經是一個眼角鑲嵌魚尾紋的中年婦女了。劉美娣是碎屍案的首位發現者,她告訴筆者:“我大約排在第八行,從公路上下到地裡,先割了二十幾棵菜,沒有什麼異樣。割到大約離公路十幾步的那棵菜時,我突然覺得不對頭:這棵菜外面的老葉把裡面的菜心包得特別緊,仔細一看,原來菜葉是被麻線緊緊拴住的。我不禁感到奇怪……

因為奇怪,所以劉美娣沒有立刻下手,而是招呼旁邊的女社員張金寶和王龍妹:“你們看,怪哦?這棵菜外面用麻線扎牢了的!”

張金寶、王龍妹抬頭看了看,張說:“作興裡面藏著金銀財寶也說不定。”王說:“弄開來看看。”

劉美娣手起刀落割斷麻線,外面圍著的老葉四下鬆開,首先躍入眼簾的是一束黑髮。劉美娣一個激靈:怎麼像是頭髮?!她小心翼翼地用插刀挑開包在黑髮外面的菜葉,嚇得一躍而起——裡面竟然裹著一顆人頭!一顆有著半尺多長黑髮的女人的頭顱!

菜地裡頓時亂成一片,女社員們嚇得尖叫起來,有的後退,有的奔逃。婦女隊長施金瑛還算鎮定,馬上招呼眾人不要亂動,讓王龍妹去村裡叫生產隊長。

一會兒,生產隊長王興發匆匆趕來了,看了看人頭,說:“不要動它,也不要讓人走過去,拿樣東西蓋住,我去報告。”說著,便騎著自行車去大隊部打電話了。

王興發走後,施金瑛取了一個裝蔬菜的大鐵絲蘿筐,罩住人頭,上面又蓋了條麻袋。

根據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頒佈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殺人碎屍案屬於“特別重大案件”。所以,川沙縣公安局接到報案電話後,當即向市公安局作了報告。市局刑偵處對縣局方面說:“你們先去,我們馬上趕到。”

這樣,縣公安局刑警先趕到現場後,只做了一件事——封鎖現場。措施剛實施完畢,市公安局刑偵處的刑警就急如星火地驅車趕來了。

現場勘查未有什麼有價值的收穫,由於劉美娣、施金瑛等人在那棵特殊的“捲心菜”周圍亂走亂踩過,而且冬天地裡的泥土幹而硬,所以已經無法辨認腳印了。刑警拍了許多照片,把那截被劉美娣割斷了的麻線小心翼翼地收起來,裝進一個信封裡,然後,開始仔細觀察那顆人頭。從外形看去,受害者是一個不到30歲的女性,臉色青紫,不知是生來就胖呢還是死後浮腫,總之,皮肉顯得漲鼓鼓的;儘管如此,仍可分辨出她生前的五官分佈得較為勻稱:眉毛濃黑,上嘴唇處也布著一層肉眼看得清的淡淡的茸毛;頭髮粗黑光亮,成馬尾形狀垂於腦後,扎著一根綠色橡皮筋。整個腦袋前後左右無一處傷痕。

這時,市公安局刑偵處副處長顧向敏開著一輛三輪警用摩托車趕來了。他那天正在家休息,處裡接到報案後,一面立刻通知他,一面先派員赴現場。顧向敏住在徐彙區,接到通知立刻趕來,還是比他的部下晚了一會。顧向敏是個老公安,1949年就在搞刑事偵察了,曾主持偵破過多起疑難大案,具有豐富的刑偵經驗。他來到現場後,聽部下彙報了勘查情況,又察看了死者頭顱;然後,揹著手在菜地裡踱了一會,走到公路上四下看了看,招招手,把川沙縣公安局刑偵隊指導員範孝祖召到面前,小聲問道:“附近靠馬路兩側有沒有池溏、小河浜、糞坑?”

範孝祖用不甚肯定的口吻回答:“好象有吧。"

顧向敏顯然對這個回答不滿意,笑道:“刑偵工作‘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沒有‘好象。土地爺呢?”

刑警一到,男男女女社員就被趕到警戒線外面,包括生產隊長王興發。現在,範孝祖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只得把王興發叫過來。王興發回答:“靠馬路有河浜,但沒有池塘、糞坑。”

顧向敏又問:“是否有捲心菜地?”

“沒有。這是農科院培育的新品種,整個浦東就這麼一塊地。”

顧向敏點點頭,他心裡已經有了一個推斷。

案情分析會就在王家村生產隊隊部舉行。顧向敏在聽了幾個刑警的發言後,說:“估計案犯把其他屍塊也拋在附近。因為從犯罪心理來說,屍體被肢解後,案犯第一個想法是急於把碎塊拋掉;第二個想法是拋屍最好一次或兩次進行,拋屍地集中,以減少操作時間,防止暴露。”

眾刑警聽了,紛紛點頭。

顧向敏又說:“附近沿公路兩側沒有捲心菜地、池塘、糞坑,只有河浜,所以,估計其他屍塊被拋在河裡。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迅速組織打撈。”

警方立刻和楊思公社水產大隊聯繫,要求出動漁民用“滾釣”在附近各條河浜裡進行探撈。水產大隊當即出動18條漁船,由操作經驗豐富的漁民進行探撈。“滾釣”是江南地區漁民捕魚的一種工具,以一根繩子拴著一排固定於鋼條上的大漁鉤,沉入水面,隨船移動。如果水下有大魚,往往難以逃過這種大範圍的掃蕩。江南水鄉溺死了人,也用這種工具來打撈屍體。但是,“滾釣”是否能把肢解開的屍塊撈起來,這誰也沒有試過。

不過,結果很快就出來了。漁船投入作業後僅半小時,漁民黃某就在距捲心菜地一里處的一條叫“孝母涇”的小河裡撈起了一個外面用同樣麻線扎著的油紙包包。刑警拍下外形照片後,把包包打開,裡面是兩截綁在一起的人體小腿。

接著,又有漁民在另一條河浜——塘鯉浜裡撈起了一個同樣的包包,裡面是人體的兩隻腳。

打撈工作進行到下午三時多,漁民在方圓3裡地的河浜裡打撈起12個包紮相同的油紙包包。至此,屍體碎塊已經收集全了。


二、

屍體碎塊立刻被送往上海市公安局法醫室。三名技術精湛的法醫連夜對屍體進行了解剖鑑定,很快就得出了結論——

死者特徵:系19歲至23歲之間的女性,身高約1.61米,生前體重大約為63公斤左右,體態豐滿;乳房發達,左側乳頭髮育不全,呈凹陷形狀;背脊近腰部位有一天生圓形黑色胎記,直徑1.5釐米。

死亡原因:脖頸處有明顯的扼痕,結合肺部狀況,認定為暴力窒息而死。

死亡時間:大約在發現屍體前的60至65小時,即1972年元旦凌晨前後。胃部解剖檢得物表明,死者在死前2至3小時曾吃過白菜肉絲年糕。

分屍情況:各屍塊斷裂面齊整,由此判斷兇手手臂力量很大;分屍工具為斧頭、砍肉刀一類的笨重利器。兇手可能是或者曾經從事過木工、屠夫、廚師一類的工作。

當天午夜,上海市公安局領導班子在聽取顧向敏等人關於該案現場勘查及解剖情況的專門彙報後,經過研究作出決定:以發現死者屍體的日期將這起惡性兇殺案定為“1.3碎屍案”,由市公安局刑事偵察處、川沙縣公安局抽調刑警共同組成“‘1.3碎屍案’專案偵查組”,顧向敏為組長,全權主持該案的偵查工作。

1月4日凌晨2時30分,顧向敏在市公安局刑偵處會議室主持召開了“1.3碎屍案”的首次案情分析會。會議經過討論,決定立刻在以碎屍發現地為中心的方圓10裡範圍內廣泛發動群眾,提供線索,藉此弄清死者身份和發現兇手的蛛絲馬跡。

誰也沒有料到,上海“1.3碎屍案”在尚未被除川沙縣部分公社以外的上海人知曉的情況下,大洋彼岸的美國人卻已經在發議論了。1月4日(北京時間)上午,即距發現死者頭顱僅24小時,“美國之音’’華語廣播臺首先在“特別報道”節目裡播出消息,大意為:中國最大的城市上海市昨天發生一起罕見的兇殺案。據悉,被害人是一名年輕農婦,她在被兇手殺害後全身被砍為13塊,然後分別拋屍於位於黃浦江畔的川沙縣農村的田野和河流中。該案是一般刑事案件還是涉及政治原因的案件,目前尚無定論。

“美國之音¨的這則消息有兩處是不確的:一是說被害人為“農婦”,這沒有根據的;二是說碎屍為13塊,這也是失實的,女屍實際上被肢解為18塊,分12個油紙包盛裝,連頭顱共“13件”。但是,以“美國之音”一貫的反華立場,這則消息以此角度進行報道,應當說還是比較客觀的。

接著,在元月4日傍晚紐約出版的《每日快訊論壇》的頭版二條位置,刊登了一個署名為“托馬斯?貝洛蒂”的作者所寫的一篇評論文章《上海碎屍案是不是一個信號?》。這篇文章所列舉的“1.3碎屍案”部分採用了“美國之音”的內容,但是又增添了一些聳人聽聞的“消息”,稱:“死者死於槍彈”,“死前曾遭受多名男子的輪姦”,“已有一個名為‘東方殺手’的組織在上海街頭張貼傳單聲稱對該起暴力事件負責”,“‘東方殺手’還表示將繼續在上海進行此類暴力活動,直至春節來臨”。托馬斯?貝洛蒂在列舉上述“事實”後,筆鋒一轉,進行分析,說所謂“春天來臨”就是中國的春節來臨,1972年春節後美國總統尼克松正好要訪問中國,根據訪問計劃,總統還將去上海。“東方殺手”的聲明是不是一個信號?向世界暗示他們屆時將對尼克松總統“採取暴力手段?”

《每日快訊論壇》是當時美國紐約的在野黨派民主黨主辦的一份報紙,其政治觀點一向和正在執政的共和黨相悖。1971年7月15日,中國、美國同時發表了《中美聯合公告》,宣佈尼克松總統將在1972年5月以前訪問中國。民主黨方面的一些人對尼克松訪華持反對態度,一再想方設法阻撓。到1971年底,美國政府已經公佈尼克松總統正式訪華的日期,反對派更是大肆攻擊,以種種藉口進行“勸阻”。現在,上海發生了這麼一起碎屍案,他們自然要大做文章。

繼《每日快訊論壇》後,美國的紐約、華盛頓、費城、丹佛等大城市的一些報紙如《美利堅快報》、《城市時報》、《二十四小時論壇》、《先驅者日報》等,紛紛發表評論文章,以上海碎屍案為話題,要求尼克松總統考慮取消或者推遲訪問中國。“美國之音”也改變了調子,評論說“上海的治安已經到了令人難以容忍的地步,一些報紙、電臺紛紛發表評論勸請總統先生重新考慮擬在今年晚些時候訪問中國的決定,從客觀事實看這是一種積極、負責、正確的態度。”

1972年元月6日凌晨1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從他呆了二十多年的中南海西花廳辦公室的桌前站起來,打著哈欠從衣袖上扯下藍布袖套,準備結束一天的工作。值勤衛士見狀,馬上去廚房通知廚師準備夜宵。周恩來走出辦公室,和匆匆而來的值班秘書劈面相遇。秘書見周恩來已經扯下袖套,知道總理“下班”了,叫了聲“總理”退到一旁。他轉身剛要走開,被周恩來喚住:“有事嗎?”嘴裡問著,手已指著秘書手裡的文件夾。

秘書只好說:“外交部送來一份急件,是關於美國新聞界評論尼克松總統訪華之事的。”

尼克松訪華一事,是毛澤東主席親自抓、周總理直接過問的,這在當時是一件頭等大事。周恩來聽了,兩道濃眉一聳,馬上發問:“什麼內容?”

“反對派以上海發生一起殺人碎屍案為由,要求尼克松總統取消或者推遲訪問中國。”

周恩來立刻一個轉身,重新走迸辦公室,對隨後跟進來的秘書說:“你把材料留下,我看下。”

秘書從文件夾裡取出外交部急件,放到周恩來面前。

半小時後,周恩來下達命令:以總理辦公室的名義向公安部打電話,要求公安部敦促上海方面抓緊偵查“1.3碎屍案”,並將偵查情況逐日通過公安部向總理辦公室報告。

元月6日清晨,上海市公安局將公安部急電內容向“1.3案件專案組”作了傳達。專案組從元月4日開始運轉以來,已經連續工作了48個小時。他們最先定下的偵查方針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刑警調查了以楊思公社為中心的周圍6個公社和城鎮,走訪了上千名群眾。但是,並沒有查到一點死者或者兇手的線索。元月6日上午,顧向敏原定是召開案情分析會,現在正好聽了局領導傳達的中央指示,眾人自是感覺到增添了若干責任感和緊迫感,在接下

來進行的案情分析會上,紛紛暢所欲言,各談觀點。最後,話題集中在一個焦點:首先應當查明死者身份。只有查明瞭死者的真實身份,才能從她生前的活動範圍中排出和其交往的人,從這些人身上有可能查摸到破案的線索。

主持解剖碎屍的法醫黃柏森被請到案情分析會會場,刑警請黃法醫從屍體情況分析一下死者生前的身份。黃柏森是市公安局的資深法醫,50年代前期畢業於上海第一醫學院,在公安局幹了三年後,又去蘇聯深造,專攻屍檢;回國後接連通過解剖屍體偵破過多起兇殺大案,1964年曾受到過公安部的表彰。由於家庭出身問題以及曾去蘇聯留學的原因,黃柏森在“文化大革命”開始後不久就遭到批鬥、隔離審查,一直折磨到1970年秋才回到原先的法醫崗位。這段刻骨銘心的經歷使黃柏森改變了過去積極、主動的工作方式,他在進行屍檢前先問清意圖,然後按意圖作出鑑定結論,與之不搭邊的跡狀他不再主動琢磨,更不會自己提供些什麼線索。這次解剖碎屍也是這樣,當初送檢者只讓查明死因、死亡時間、肢解工具、肢解手段及由此估計兇手所從事的職業,他就依言而行,不越雷池一步。現在,專案組有了新的要求,黃柏森便把解剖碎屍時所留下的照片、記錄等一大疊資料拿來,根據眾刑警的提

問,綜合作幽如下判斷:

①從死者的頭髮式樣來看,她生前的居住地不是農村,也不是外地,而是上海市區。

②死者手掌較大,手掌皮膚較粗、硬,這說明生前曾較長時間從事過以手握工具為主的體力勞動,使用較多的是右手;但是,其雙手手掌皮膚表皮最外層已開始軟化,所以也應考慮到死前大約二三個月時間裡已脫離體力勞動。

③死者牙齒有一定程度的磨損,這是少年時代換牙後長期咀嚼硬食物如炒蠶豆、炒黃豆、小核桃等而形成的,由此和其頭髮式樣聯繫起來看,她雖然生活在上海市區,但層次可能較低,多半是出身、生活於經濟狀況一般的勞動人民家庭。

④死者被害前大約2至3小時曾吃過白菜肉絲年糕,這一點和其喜食炒蠶豆、黃豆等聯繫起來看,說明死者是江南人;與第①點互相印證,可能是上海人。

黃法醫的分析使眾刑警的思路豁然開朗。專案組副組長、市局刑偵處馬逸夫科長說:“哎!我們怎麼光把思路定在浦東,而不往浦西想想呢?”

顧向敏走到牆前,指著那幅“上海市區地圖”說:“黃法醫的分析很有道理,我們現在應當調整偵查思路,到市區調查死者的身份。大家看先從哪個區查起為妥?”

眾刑警七嘴八舌議論起來。當時上海市區共有10個區,常住人口有600多萬。要在600多萬人口中查摸一個二十來歲的女性失蹤者,並不是一件容易事。況且,專案組警力有限,不可能在全市10個區同時鋪開攤子。所以,大家一致的意見是一個區一個區進行查摸。鑑於發現碎屍地是楊思公社,所以第一個先從與楊思隔江(黃浦江)相對的南市區查起。

顧向敏和馬逸夫、肖勇康兩位副組長交換意見後,宣佈決定:專案組中屬於川沙縣公安局的刑警,仍在浦東進行調查,著重點是發現拋屍人線索;組內市局的刑警,全部趕往南市區進行調查。


三、

20多年前,中國警方的刑事偵察手段還比較落後,更構成障礙的還有當時的指導思想。當時的政治氣候是“以階級鬥爭為綱”,不論什麼,都要往這條綱上掛,與刑事犯罪分子真刀真槍鬥爭自然更是非掛不可的。這樣一掛,有些簡單的事情就會變得複雜起來。比如“1.3案件專案組”去南市區調查死者線索時,上面鑑於該案已被美國方面作歪曲報道,擔心進一步被歪曲,所以要求專案組在調查中嚴格保密。保密到什麼程度?一直到刑警去派出所凋查戶籍資料時,也只告訴那邊的同行“查找怎樣怎樣一個失蹤者”,而矢口不提“1.3碎屍案”。

這樣開展工作,難度可想而知。24年後,一位當年參加“1.3碎屍案”偵查的退休刑警在談及此案時說:“當時哪像現在,要查明死者身份可以藉助新聞媒介,電視一播,報紙一登,提供線索的電話會從四面八方打來;另外,派出所查戶籍資料也方便,只要把電腦一開,材料就自動跳出來了。”那麼當時怎麼查呢?專案組四十多名刑警分成22個小組,2人一組,去派出所調閱戶籍資料,下里弄找居委會阿姨訪查。如此沒日沒夜地查了三天,總算把一個南市區查了下來,但並未發現死者的線索。南市區雖有失蹤者,其中也有二十歲左右的女青年,但經知情人辨認死者照片,都明確予以否定。

專案組發現這個辦法似乎大可商榷。試想,一個區查3天,10個區就要查一個月。如此曠日持久並且就算查到死者也只是完成了整個偵查過程中的極小一部分,這案子要幾時才被拿下來?公安部還能不發作?因此,專案組向上面打了份報告,述明在南市的工作情況,指出擔心所在後,明確提出應當採取新的調查方式:廣泛發動群眾協助查明死者真實身份。

這時已是元月9日,公安部一日一催,已經催了好幾天。市公安局幾位領導被催得坐立不安,連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政法指揮部的頭頭也打起了激靈。在這種情況下,上面終於批准了專案組的報告,指示立刻實施群眾性的查摸工作。

元月9日晚上,數以萬計的印著死者臉容照片、體態特徵等內容說明文字的《協查通知》,分發到全市十區十縣各工礦企事業單位、各街道居委會、公安分局、看守所、鐵路公安處看守所、水上公安局看守所、上海市公安局勞改處下轄的上海市監獄(今提籃橋監獄)、第一勞改隊(今五角場監獄)、第二勞改隊(今周浦監獄)、第七勞改隊(今北新涇監獄)、青東農場和少管所、收容所。次日,一張張《協查通知》已經在全市群眾以及看守所未決犯、監獄勞改犯手中廣泛傳閱,進行辨認。

元月10日下午,普陀公安分局向專案組報告:該分局轄區內有群眾反映死者是潭子灣地區第六里委會居民郎某的女兒郎小玲;據潭子灣派出所戶籍資料表明,此說有根據。

顧向敏放下電話機耳機,把情況對馬逸夫說了一遍,讓他立刻帶兩名偵察員去潭子灣核實。

馬逸夫當即和市局刑警老林、小喬駕了輛警用摩托車直撲潭子灣。先去派出所,戶籍警介紹了情況:今天上午,六里委二組召開居民會,把《協查通知》發下去,讓到會的居民當場辨認。結果,有個老太提出死者照片很像住在她隔壁的郎家的女兒郎小玲。她一說,眾人都有同感,越看越覺得像。於是,居民小組長就向戶籍警報告。戶籍警翻閱了郎家的戶籍資料,發現郎家確實有個女兒,名叫郎小玲,21歲,68屆初中畢業生,分配在上誨港務局第七裝卸區當清潔工人。至於臉容是否和《協查通知》上的死者照片相似,由於戶籍資料中沒有她的照片,所以難以下結論。戶籍警向所長彙報後,一起去六里委找郎家。但去了兩次都是鐵將軍把門,於是決定先向市局報告了再說。

馬逸夫三人聽過介紹後,尋思那個郎小玲在上港七區當清潔工人,一雙手整天捏著掃帚柄、拖畚把、垃圾車鐵拉手,皮膚難免粗硬,這和死者那雙手倒是相象的。於是,就在派出所裡往上港七區保衛部門打了個電話,瞭解郎小玲是否在上班。對方5分鐘後回電告知:郎小玲自上月15日至今一直未來上班,未請過假,單位考勤作曠工處理。

這個情況和法醫所分析的“最近一段時間脫離體力勞動”也基本相符。馬逸夫看看手錶,便站起來:“走,去郎家看看!”

馬逸夫、老林、小喬和戶籍警四人趕到郎家。郎家夫婦和念初中的兒子正在吃晚飯,見來了警察,便放下飯碗接待。戶籍警遞過去一支香菸,問道:“老郎,你女兒呢?”

對方眼裡掠過一絲驚慌,回答道:“她還沒下班。”

馬逸夫瞧在眼裡,尋思這似乎有文章可做,便不露聲色地問:“她在哪個單位上班?”

“上港七區。”

“幾點鐘下班?”

“沒準。有時早有時晚。”

“那我們等等她吧。”

女主人沉不住氣了,問道:“你們找她有什麼事?”

馬逸夫朝小喬使個眼色,後者便拿出《協查通知》:“這個人,你們認識嗎?”

沒想到那對夫婦一看之下,臉上神情頓時鬆弛下來。女主人笑道:“就為這事?這和我家小玲沒有關係,我們在單位裡已經看過了。”

男主人說:“我們單位今天也開會讓大家看了一下,這跟我們小玲又不搭界!”

不搭界?那麼郎小玲人呢?這個,警察既然來了,總要問問清楚。這對夫婦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如實而言:原來,郎小玲談了個男朋友,未婚先孕,無奈之下,於半個多月前去老家江蘇省響水縣打胎了。鄉下衛生院設備差,醫生技術又不過硬,結果弄了個大出血,差點“老掉”。現在身體虛弱,在鄉下休息。這事在當時若被單位知道,算是一樁大錯誤,不但要延長學徒期,還要受行政處分,給個警告、記過什麼的,而且臉面也很不好看。所以,沒敢告訴單位,對鄰里什麼的自然也不便張揚。

郎家夫婦所言內容是真是假?這當然要查一查。當晚,專案組往江蘇省響水縣公安局發了份加急電報,要求協查郎小玲其人。

次日上午10時,響水縣公安局發來了回電,告知:郎小玲墮胎事屬實,現在其姨母處休養。這樣,這條線索不存在了。

緊接著,長寧區周家橋派出所又報來情況:該所管段內長寧路1380弄居民談某向戶籍警報稱,《協查通知》上的死者是其失蹤已兩月的女兒胡秀梅。

專案組諸君頓時來了勁:母親認女兒照片,總不至於出差錯吧?顧向敏下令:“去幾個人,仔細調查一下。”考慮到談某是女性,顧向敏特地指派女偵察員俞見隨同前往。

俞見四人到了長寧區,還是先去派出所。戶籍警從裡間走出來,說:“情況也沒什麼介紹了,那婦女還在我們這裡,你們自己去問問她就行了。一看那哭哭啼啼的樣子,我就想是八九不離十了。”

刑警聞言,心中一喜,便去了接待室。跨進門去,只見那裡坐著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婦女,正用已經哭得紅腫的雙眼瞅著那張《協查通知》,鼻子裡還在抽噓,完全一副悲痛欲絕的樣子。戶籍警一說這是市局來的辦案同志,她馬上站起來,號啕大哭。俞見扶她坐下,證戶籍警取來毛巾給她擦眼淚。好不容易使她的情緒穩定下來,這才小心翼翼地開口讓她談談情況。

據談某說,她女兒名叫胡秀梅,23歲,是獨生女。談某的丈夫在10年前因病死亡,談某靠著自己當搪瓷廠工人的一份微薄收入撫養女兒,一直到1968年才算鬆了一口氣,胡秀梅進了一家機械廠當上了車工。胡秀梅性格內向,不善言辭,因此不大和人交往,也從不往外跑。每天除了單位就是家裡,上班、下班,兩點一線,日子過得很平靜。1971年10月19日,是胡秀梅藝徒期滿的日子。那天她特別高興,晚上特地請母親去南京路上的“紅旗飯店”(即今“新雅粵菜館”)吃了頓飯。飯後,胡秀梅讓母親先回家,說她要去一同學家借幾本書。談某回家後,一直等到12點鐘也沒見女兒回來,越想越不放心,於是出門去她所知道地址的同學處一家家尋找,找到天明也沒找到。幾個熱心的同學當即向各自的單位請了假,陪談某一起找。但跑了一天,找遍了胡秀梅所有的同學家,都說她未去過。

談某又請了七位親戚,用了三天時間跑遍了整個上海灘,也未摸到胡秀梅的一絲蹤跡。

胡秀梅失蹤了。

談某於是向警方報了案。警方對胡秀梅的失蹤進行了調查,但並未有任何收穫。這次,談某看到《協查通知》,儘管上面所印的死者照片臉容有些浮腫走樣,印得也不算清晰,但是她還是認出確是自己的女兒,所以連忙跑到派出所來報案。

刑警一聽,尋思此事真如戶籍警所說的八九不離十了。不過,作為調查案子,就得一個個細節都須瞭解清楚。於是,俞見按照法醫提供的情況,一一向談某詢問:胡秀梅身高多少?體重多少?出生地及帶年居住地?平時喜歡吃什麼東西?等等,等等。一個個細節問下來,談某的回答和法醫的判斷都基本相符。

俞見又提了一個頗為關鍵的問題:“胡秀梅身上是否有胎記?”

談某想了想,回答道:“有的,有一個胎記,在背後腰部稍上位置。”

“怎樣大小?”

談某用手指比劃了一個圈圈:“這麼大,比銅鈿小一點。”

這,也和碎屍特徵相符。於是,刑警做了筆錄,請談某簽了名,按了指印,興沖沖地返回市局,向顧向敏交差。

顧向敏當即請來法醫黃柏森,把談某的陳述筆錄給他看。黃法醫看過,點頭道:“有點像。”

馬逸夫笑道:“這叫有點象?那麼怎樣才能完全確認?”

黃法醫說:“確認的最穩妥辦法是比照指紋,但胡秀敏的指紋無法搞到。現在只好另外想想辦法。”接著,黃法醫說出了他想的辦法:去把胡秀梅的病歷卡取來,看能否從上面找到比較有說服力的比照痕跡。

病歷卡很快就送到專案組,一共是兩份,一份是單位醫務所的,一份是勞保醫院的。黃法醫先看了醫務所那份,沒有吭聲;然後又看了勞保醫院那份,苦笑著搖頭道:“看起來,又是一場白辛苦了。”

一旁坐著的幾個等待結果的刑警差點跳起來:“怎麼?不是她?”

“不是!”

“憑什麼說不是?”

黃法醫指出了癥結所在:據勞保醫院病歷卡記載,1969年9月,胡秀梅曾去該醫院牙科補過右側下排從右往左的第三顆牙齒。但是,碎屍的牙齒齊全,無一顆補過。因此,這個失蹤的胡秀梅和“1.3碎屍案”的死者是兩個人。

這個結論確鑿到使人根本無法辯駁,專案組諸君全體接受。這樣,線索又消失了。專案組等待著其他區的辨認結果,但是,再也沒有消息報來了。(胡秀梅失蹤案,後來一直未能偵破。)


四、

元月13日午夜,公安部一位值班領導親自給上海市公安局打電話,詢問“1.3碎屍案”的偵查進展情況,言語中不乏焦急之情。上海市公安局值班副局長連夜把專案組三位負責人顧向敏、馬逸夫、肖勇康召來,下令必須在三天之內查明死者身份,找到破案線索。

顧、馬、肖三個當晚自然沒有睡覺,和幾個刑警骨幹議了又議,苦苦思索查明死者身份的法子。一直到天亮,也沒找到打開謎宮之門的鑰匙。

清晨五點半,又冷又餓的顧向敏等人去外面找家飲食店吃了早點。誰也沒有想到,就這麼短短半個把小時裡,運氣降臨到他們頭上了——當他們返回辦公室時,接到南市公安分局打來的電話,說已經找到《協查通知》上的主兒了。

南市分局刑偵隊值班員在電話中說明了情況:該區的小南門街道辦事處元月10日晚上派人去第五里委處理二樁與“1.3碎屍案”無關的公事。處理好後,幾個幹部閒著無事,說起了《協查通知》的事。一個姓鐘的阿姨隨口說了一句:“我看看那個死人的面孔倒有點像四里委‘黑皮爺叔’的女兒,不過這是不可能的,人家前年就去雲南了。”

這句話引起了那個街道幹部的注意,不過因她不是分管治安的,也就沒追問。但她回到街道辦事處後即給小南門派出所打了個電話。

派出所民警這幾天正為《協查通知》那事兒忙得不可開交,聽說有這條線索,馬上引起了注意。值班副所長說:“去雲南了?去了還可以回來的嘛!支邊知青去而復返,在上海被害的案子又不是沒發生過!”基於這個觀點,這位副所長派一個民警立刻去四里委調查。

那個民警到了四里委,先去找治保委員。治保委員是個五十歲出頭的阿姨,聽民警說明了來意,便介紹了“黑皮爺叔”的情況。這“黑皮爺叔”名叫吉關山,50歲,江蘇鹽城人,16歲逃荒來到上海,在十六鋪碼頭做苦力,解放後成了港務局的裝卸工,長得個頭高大,虎背熊腰。因終年在露天作業,日曬風吹,皮膚黝黑,所以里弄裡男女老少都稱他“黑皮爺叔”。“黑皮爺叔”是1950年結的婚,妻子也是蘇北人,在港務局食堂燒飯。兩人生有三個孩子,都是女兒。大女兒吉慧萍,69屆初中畢業生,1970年1月上旬去了雲南軍墾農場;二女兒吉慧珍,71屆畢業生,在家待業;三女兒吉慧珠,在讀初中一年級。《協查通知》發到裡委後,有人曾說死者有點像“黑皮爺叔”的大女兒吉慧萍。治保委員看著也覺得有幾分相似,便上門去詢問,結果差點被“黑皮爺叔”一記耳光打上來。那對蘇北夫婦說她“觸黴頭”、“咒死”,大發了一通雷霆。

民警問:“那麼你們看著究竟覺得像不像吉慧萍?”

治保委員說:“我看著覺得有點像。”

民警原本想去吉家問問清楚,但聽說“黑皮爺叔”犯忌,便不敢冒失,略一沉思,問道:“能搞到吉慧萍的照片嗎?”

治保委員說:“照片?哎,我家就有。我女兒和吉慧萍是同學,70年吉慧萍去雲南前幾個人曾一起去拍過照片留念。”

治保委員把照片取來讓民警看。這是一張2寸黑白照,上面有四個人,左起第二人為吉慧萍,民警看看發現和《協查通知》上的死者確實有些相似。為穩妥起見,他也不去找“黑皮爺叔”了,拿了照片返回派出所。

派出所幾位值班警員看了照片,都認為“很象”。值班副所長便想了個較為穩妥的法子開展先期調查:連夜往吉慧萍所在的雲南勐臘軍墾農場發了份加急電報,要求查明吉慧萍是否在農場後立即回電。

電報發出去後,一天無消息;二天無消息;三天無消息。派出所方面以為雲南農場對此未予重視,正想再發一封報電催一催時,元月14日凌晨4時20分,回電來了,稱:“電悉。經查,吉慧萍自去年11月19日離場後,未曾返回。據連隊稱,系曠工返滬。特告。”

派出所當即派三名警員去吉關山家。那“黑皮爺叔”在睡夢中被敲門聲驚醒,已有幾分不悅,待到聽見來人開口問大女兒去向,頓時大惱,揮手要把民警朝外面趕。民警又發問:“老吉,你大女兒究竟在哪裡?”

“黑皮爺叔”沒好氣地回答:“在哪裡?在雲南!”

“你能肯定她一定在雲南嗎?”

“怎麼不能肯定?她來過信!”

民警一愣,暗忖別是雲南方面所查情況有誤,不過他們還是堅持要把信看一看。“黑皮爺叔”只好把妻子從閣樓上喚下來,兩人找了一會,從窩飯的“窩窠”裡找出了那封信。民警一看,信確是吉慧萍從雲南寫來的,不過是去年9月28日寄出的,上海收到的落地戳是10月9日。會不會拿錯了一封?一問,“黑皮爺叔”斷然否定:“不會!這小鬼一年就寫一封信。怎麼會拿錯?”

既然沒拿錯,那麼對於“黑皮爺叔”來說,事情有些不妙了。民警把農場來電和《協查通知》往夫婦兩個面前一放,說明了吉慧萍有遇害的可能。吉關山夫婦前幾天在單位已經看過《協查通知》,只認為自家三個女兒都很平安,兩個在眼前,一個在雲南,所以根本沒去重視。現在得知女兒早已離滇返滬,不禁大驚。這才細看《協查通知》上的照片,越看越覺得像是自己的女兒,於是頓覺厄運降臨。那“黑皮爺叔”倒還撐得住,和他一樣身坯粗壯的女炊事員可不行了,立時跺腳號啕起來,驚醒了四鄰,紛紛來叩門探究。

派出所於是向分局報告,分局即向市局專案組通報這一情況。

專案組有了前面兩次教訓,已經不大敢先樂起來。顧向敏想了想,對馬逸夫、肖勇康說:“你們呆在這裡,打個盹,我去南市走一趟。”

顧向敏帶了兩個刑警去了南市分局,吉關山夫婦已經被分局派車接到那裡了。顧向敏問了一些情況,認為和碎屍案死者確實相似,但似乎還缺乏黃法醫所說的那種“具有說服力的證據”,便問這對夫婦:“吉慧萍是否補過牙齒?或者受過傷,身上某個部位遺有疤痕的?”

吉關山說:“她沒補過牙,她牙齒很好。好象也沒受過傷,沒有什麼疤疤瘢瘢的。”

吉妻說:“不過她13歲時骨折過一趟。那是學校開運動會,她跑步時跌了一跤,把骨頭摔斷了。”

顧向敏馬上追問:“在哪個部位?”

吉妻拍著自己的左前臂:“這塊!這塊!”

顧向敏返回市局,馬上請黃法醫去查驗。碎屍案的那些屍塊還在醫院的冷凍室裡,黃法醫去取出被肢解下來的左小臂,送往放射科拍了X光片,果然發現骨頭有折斷後重新長好的痕跡。

至此,已經可以認定吉慧萍和“1.3碎屍案”受害者是同一人。

專案組隨即舉行案情分析會,決定圍繞吉慧萍從雲南來滬後的活動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分幾步同時進行——

派偵察員急飛雲南,去軍墾農場連隊調查吉來滬原因及有關情況;

向吉所有親戚調查其來滬後的情況;

向吉在滬所有同學、朋友瞭解情況,弄清其來滬後的落腳點及生活狀況。

負責調查上海方面的兩路偵察員先分別排出吉慧萍在滬的親友、同學名單,共有218人(後在調查中又增加了21人),逐個訪查下來,瞭解到以下情況:吉慧萍在中學讀書時,表現不好,主要是生活作風方面有問題。吉慧萍可能是受父母體質、體態的遺傳影響,發育較早,15歲已長成一個大姑娘模樣,並且容貌長得也還可以,這就引起了學校附近一些二十多歲的青工的注意,頻頻有人和她搭訕。吉慧萍的心理年齡和生理外形並不相稱,所以缺乏應有的防範,結果沒過多久就失身於上海滬光電器廠的一個22歲的青年工人。之後,吉慧萍變被動為主動,時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子來往,據說曾收受過人家的錢物。至於是否是賣淫,則難以定論。區“文攻武衛指揮部”曾經把吉慧萍列為“衝擊對象’’,後來考慮到其出身工人家庭,父母均是苦大仇深的無產階級,這種“階級陣線”觀念當時是很流行的,所以就網開一面算了。

吉慧萍的父母對女兒的表現深惡痛絕,從其16歲開始即經常施以棍棒教育,曾經打得渾身青紫,但這並不能改變吉慧萍對於男女交往方面的觀點。所以,後來學校分配吉慧萍去雲南時,”黑皮爺叔”夫婦額手稱幸,如釋重負。大凡生活方面不檢點、愛打扮、追時髦的女子,幾乎都有怕吃苦的思想。“黑皮爺叔”深知女兒這一點,所以在吉慧萍離滬赴滇時下過嚴令:去了雲南再苦也得頂住,不許逃回上海。規定三年探親一次,如果膽敢提前回來,前一分鐘踏進家門,後一分鐘即打斷腿骨!

這也許就是吉慧萍從雲南回滬後不敢回家的原因。

但是,據云南方面的電報稱,吉慧萍是11月19日離場的。推算下來,當月下旬應該抵滬了。而她被害是元旦的事,那麼,這一個多月時間裡,她吃、住在哪裡呢?這,必須查清楚。因為這裡面可能很有線索可挖。專案組調整了偵查方向,抽調多名刑警著手調查這一點。

元月14日晚上,專案組終於找到了11月26日至12日10日這半個月裡接納吉慧萍住宿的女青年房潔珍。房潔珍是吉慧萍的同學房潔君的姐姐,吉慧萍在一次下鄉學農時曾從河裡救起溺水的房潔君,所以房家對吉一直懷有感恩想法。房潔君中學畢業後去了安徽老家插隊。吉慧萍這次回來是26日抵滬的,下了火車直接去了房潔珍處。她對房潔珍說,自己和連隊鬧翻了,回上海來休息一段時間,因怕父母責打,所以不敢回家,想在姐姐(她隨房潔君稱呼)處住幾天。房潔珍一口答應,立刻安排了床鋪。吉慧萍一躺兩天,彌補旅途上的體力消耗。第三天開始,她天天往外面跑,總是下午二三點鐘出去,午夜過後回來,有時徹夜不歸。房潔珍聽說過吉慧萍的流言,尋思多半又在“交朋友”了,心裡有些忐忑,生怕哪天把警察引上門來。她想規勸吉慧萍,但一時又缺乏勇氣。但到了12月10日,房潔珍卻毅然把吉慧萍趕走了。原來,這天下午房潔珍提早下班,進門卻見自己的丈夫正和吉慧萍廝混在一起。於是,一怒之下,當場把吉慧萍趕走了。之後,房潔珍再也沒看到過吉慧萍。

專案組分析了房潔珍提供的情況,決定把偵查觸角伸向房潔殄的丈夫許某。經查,許某是上海3623工廠的技術員,1964年畢業於上海機械學院,中共黨員,在單位表現較好,是技術攻關小組成員。刑警查閱了許某在12月10日至元旦的考勤記錄,發現除一個星期天休息外,其餘每天都在上班。而許某因有了那次“事件”,房潔珍擔心丈夫仍找吉慧萍幽會,所以對他控制甚嚴,每天必須準點離家、回家,回家後不準外出。所以,從時間上判斷,許某和吉慧萍無接觸可能。12月31日晚上,也就是吉慧萍被害的那段時間,許某和房潔珍及女兒去無錫許某老家了。這樣,許某涉嫌“1.3碎屍案”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與此同時,另一路人馬在緊張地查摸吉慧萍12月10日離開房潔珍家後至被害這段時間的行蹤去向。二十名刑警在瑟瑟寒風中四處奔波,卻未獲得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只從一個平時和吉慧萍素無來往的同級不同班的男同學那裡瞭解到一個情況:12月21日他坐11路電車經過中華路時,看見吉慧萍穿著一件深灰色呢褲、一件毛藍花布罩衫罩著的棉襖,圍著一條白色圍巾,站在路邊,似在等什麼人的樣子。再往下查,卻沒查到什麼。

這樣,專案組只能把希望寄託在赴雲南調查的那三名刑警身上了。

元月17日晚上,赴雲南偵查的刑警發回了加急電報,向專案組報告調查結果,共有四點:①吉慧萍在農場表現較差,主要是好吃懶做,生活作風方面未發現不檢點現象;②此次突然回滬,主要是和副連長為派工事吵架,想不通而出走;③出走前未與任何同事說起過;④平時除家信外,從無其他來信。

這四點調查令專案組眾刑警失望,因為從中根本無線索可覓。

顧向敏面臨著他最不願意面臨的境況:雖然查明瞭死者身份,但線索卻斷了!


五、

在這十多天時間裡,國務院總理周思來在日理萬機緊張處理國家大事及尼克松訪華活動準備事宜時,還惦記著上海那起令大洋彼岸輿論界喧囂不已的案件,他讓秘書每天向他報告公安部上報的該案偵查情況。元月16日,當週恩來得知案件偵查尚未取得突破時,說了一句話:“這個案件真這麼難破?”

元月17日深夜,周恩來又問了案件調查情況,不禁皺起了眉頭,沉思片刻後,吩咐道:“請公安部轉告上海市公安局,希望務必在春節前偵破此案,我等著上海傳來好消息!”

周恩來這個措詞溫和的命令,幾小時後就傳到了上海,專案組副組長馬逸夫立刻往顧向敏住處打電話,請示是否立刻召集專案組成員開會傳達。顧向敏想了想說:“擱一擱,明天吧。同志們連日辛苦,今晚好好睡個囫圇覺。”

但是,顧向敏自己接下來卻未睡覺,他作為專案組長,不得不考慮接下來如何偵查的問題。應該承認,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按照偵查無名屍體命案的一般規律,在查明死者身份後,只要圍繞死者生前的活動,總能找到線索。但是,這個案件由於死者的特殊情況,導致用這種常規方法偵查無法奏效。這怎麼辦?顧向敏一支接一支地抽著香菸,左思右想,考慮著一個又一個的方案。最後,他的思路漸漸清晰,定位在這樣一個觀點上:這起案件的線索總的說來由兩個方面組成,一是被害人,一是兇手。現在既然從被害人方面查不出什麼,何不改從兇手方面查?對,查兇手!就從拋屍人查起!

元月18日上午,專案組再次舉行案情分析會。顧向敏二亮新觀點,受到了眾人的贊同。大家分析:死者體重一百多斤,分成13個包包(連頭顱)拋屍,每次至多隻能運送五六包,即兇手必須分兩次才能拋完全部碎屍。一具屍體的二分之一,無論體積還是重量而言,都是比較引人注目的,估計兇手移屍時,肯定會有人留意到,可以從這方面開展周密調查。另外,從吉慧萍生前的社會關係、活動規律及12月21日有人目睹她在中華路出現等情況判斷,吉的被害地應當是在浦西,亦即上海市區,而且可能就在南市區。所以,調查兇手移屍拋屍的區域是南市區——黃浦江輪渡——浦東楊思。

市公安局領導班子聽了專案組關於上述案情分析的彙報,肯

定了這一思路,當即從市公安局、南市公安局分局抽調120名偵察

員,協助專案組進行上述調查。

兩天調查下來,摸到了幾條線索——

南市小東門街道居民查某反映,其在元旦凌晨從楊浦親戚家赴宴回來經過外鹹瓜街時,看見一個戴著大口罩的大漢,穿一件風雪大衣,拎著一個沉甸甸的大旅行包經太平弄往外灘方向走去。

浦東周家渡兩位女工提供:1月1日她們中班下班擺渡回家時,在輪渡上碰到一個男子,從浦西江邊路碼頭上的輪渡,推著一輛自行車,車後吊著一個蘿筐,上面蓋著一塊布,布上滲出血跡狀的液體,那人到浦東上岸後,上車往楊思方向而去。其時是1月1日午夜12點半左右。

公交84路一位女售票員反映:元月2日頭班車上,有一男一女兩位乘客,看模樣是浦西市區人,從周家渡起點站上的車,乘到終點站楊思恆大路下車,兩人合抬著一口沉甸甸的肥皂箱,箱子是用麻繩扎住的。

南市蓬萊街道居民鄺桂珍反映:元旦上午她的鄰居、單身漢李某家裡傳出斬肉剁骨頭一樣的聲音,整整響了一上午。

專案組摸到一條線索,馬上核實一條,結果有的無法調查下去,有的雖然一查到底但和案件根本無關。

真正有價值的線索,一直到元月20日中午才發現。

這條線索的發現,純屬偶然:楊思公社薛家浜村有一個五十來歲的女社員,名叫杜阿秀。杜阿秀的丈夫是個富農,1969年已病亡。但是,在大講階級鬥爭的當時,杜阿秀仍被人們視為“四類分子家屬”,村裡人都叫她“富農婆”。杜阿秀是一個蒔弄蔬菜的能手,自留地上的四季蔬菜總是茁壯茂盛,鬱鬱蔥蔥。自家吃不了,便動起了出售的腦筋。當時,這種出售自留地蔬菜的行為被視為“復辟資本主義的苗子”,所以時常組織衝擊,這種衝擊行動叫做

“割資本主義尾巴”。杜阿秀知道自己的身份是軟檔,所以在進行“復辟資本主義”活動時不得不捨近求遠,不去楊思鎮上賣菜,而寧可擺渡過黃浦江,去南市區擺地攤。為避免被同村社員發現,她還得起得特別早,往往凌晨2點鐘已經出動了。但即使是這樣,也難免被人察覺,於是生產隊大隊幹部時常找她去訓話。

元月20日中午,大一隊治保委員又把杜阿秀叫去,說接到革命群眾舉報,最近一段時間她經常去市區賣菜,甚至還賣國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糧油作物黃豆、綠豆、赤豆和芝麻。由於情況嚴重,大隊決定把她和一些不服管教的四類分子、“翹尾巴”的四類分子家屬共20餘人集中起來,辦一個“專政學習班”。杜阿秀一聽,便渾身顫抖起來,“專政學習班”她雖未領教過,但她那死去的丈夫生前是那班裡的常客,每期必去,時常被“專政”得口鼻淌紅,鼻青眼腫,腰背痠痛,大腿打抖。她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婆子,這一“專政”還有活路?杜阿秀情急之下,忽然想起了共產黨經常宣傳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立功折罪,立大勸受獎”的政策,於是馬上說她有事要檢舉揭發。

治保委員一聽,初時不以為然,只道是雞毛蒜皮之事,便漫不經心地叫杜阿秀說說看。杜阿秀說了這麼一件事:元月2日凌晨3點鐘,她帶了一塑料袋菠菜、大蒜去南市區出售。她走到村外大路上時,聽見不遠處的小河那裡傳來“噗嗵”一聲。她嚇了一跳,以為有人投河自盡,馬上下意識地閃進了路邊那個用來堆放搭蕃茄、刀豆棚架用的細竹竿的草棚裡。這時,從河邊傳來腳步聲,一直朝大路上走來,走過棚子外面時,她藉著月光看了一下,認清了那人的臉容。第二天,王家村菜地裡發現了人頭,全公社發動打撈碎屍,結果水產大隊的漁民在薛家浜村外的小河裡撈起了一包屍體碎塊。撈起碎屍的地方,正是她聽見“噗嗵”聲響的位置。

治保委員是參加協助警方調查線索行動的角色,當下聽了自是一個激靈,馬上喝問:“你說的是真是假?”

杜阿秀髮誓:“如是假話,教我舌頭生疔瘡,爛忒!”

“前幾天開社員大會,讓大家提供線索,你也參加了,為什麼不說?”

這個,杜阿秀自有她的算盤:她的身份特殊,去湊哪份子熱鬧?萬一說得不好,反而要吃苦頭。現在眼看要進學習班,還是說出來的好,這樣倒作興可以“將功折罪”。

治保委員馬上許諾若是這條線索有用,肯定不叫杜阿秀參加“學習班”了。他隨即往公社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隨即派了兩個民警趕來,進行正式的調查。杜阿秀把情況源源本本說了一遍並且作了一點令民警振奮的強調:那個人她見到過好幾次,給她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原來,杜阿秀過江去賣菜時,總是在18路電車站附近的新肇周路、半淞園路那個自由貿易市場擺地攤。那個拋屍的男子曾好幾次到她攤上來買菜。在無數顧客中,之所以記得此人,是因為那人“吃相”難看。他在買菜時,總是在稱好後又搶似地從攤上抓一棵青菜,撈一把韭菜、抓幾根蔥,然後逃似地一走了之。另外,杜阿秀還記得此人曾來浦東薛家浜一帶釣過魚。

民警調查結束前,杜阿秀又自言自語似地冒出了一句話:“他就住在18路電車終點站附近。”民警一聽,忙問何以見得。杜阿秀說出了一個原因:記得此人夏天的早上來買菜時,就穿汗衫、短褲和木拖板。這副裝束是不可能乘坐公交車的,所以斷定他肯定住在附近。

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民警連忙記錄下來。

顧向敏接到報告後,不禁大喜,為慎重起見,他親自驅車趕往薛家浜村,又和杜阿秀談了一次,並讓杜帶他到現場去觀察。為驗證杜阿秀所述內容的真實性,顧向敏還讓人用油紙包了一塊七斤多重的豬肉,到河邊去扔進小河,他自己親自站在那個草棚裡聽,結果證實確是聽得見“噗嗵”聲。

返回市局後,顧向敏又叫助手往上海天文臺打電話,請那邊查天文觀測資料,證實元月2日凌晨3時許月光下的能見度確是看得清杜阿秀所說的三公尺之外的人臉。

於是,杜阿秀的證言正式得到警方的認可。

顧向敏即通過川沙縣公安局通知薛家浜方面:不要難為杜阿秀了,要讓她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隨時準備辨認嫌疑人。

專案組根據杜阿秀的證言和法醫屍檢結論,勾勒出了兇手的輪廓:男性,40歲左右,身高在1.70米至1.75米之間,不胖不瘦;上海話中夾雜著江浙口音的個別音節,估計籍貫為江蘇或浙江;曾經幹或者現在還在幹屠夫、木匠或能熟練操刀持斧之類工具的工作;家住南市區新肇周路、高雄路、半淞園路、中山南路及周邊地區範圍,平時不大上菜場買菜;夏天喜穿木拖板。

上海市公安局領導當即指示:市局刑偵處,南市分局刑偵隊合力在初步圈定的範圍內開展查摸工作,充分動員各單位保衛部門提供線索,務必在本月內偵破案件,抓獲兇手。


六、

緊張的調查開始了。

這回的查摸和調查死者身份的方式不同,為防止打草驚蛇,一切都是悄悄進行的,所有參加偵查的刑警,一律穿便衣,也不使用掛有警用標誌的車輛。元月20晚上7時,南市公安分局半淞園派出所召集本轄區各單位的保衛部門負責人、裡委會治保委員開緊急會議,通知時對外說是傳達上級對尼克松總統訪問上海時的治安工作指示,直到會議開始,才透露真正意圖,發下打字機打印的《協查通知》,每份“通知”上均標著“絕密”字樣。

這個會議是成功的,會議結束,已有人留下來憑藉頭腦中的記憶向警方提供線索。

在接下來的幾天中,刑警們忙得不亦樂乎,都是在綜合材料,分析研究,框定嫌疑人。

至元月24日,共有5名嫌疑人正式納入警方的偵查視線。這5人的情況簡述如下——

序號A,楊光宗,38歲,南市副食品公司第三門市部營業員,原系北新涇屠宰場專司操刀宰豬的工人,後調入南市門市部斬肉,已成家,其妻與其關係長期不睦而分居,楊獨自居住在新肇周路的一間房子內。南市副食品公司保衛科秘查了楊光宗12月31日、1月1日、1月2日的行蹤,發現其原定在1月1日加班,但卻未去門市部。早晨五時門市部開始營業前,負責人叫人去住處叫他,卻是鐵將軍把門。

序號B,蔣漢元,42歲,上海永光傢俱廠車間主任,木工出身,住南市區高雄路。去年與妻子離婚。據調查,蔣生性好色,在單位曾因亂搞男女關係而受過處分;在社會上也有與賣淫女勾搭的嫌疑。蔣生性暴躁,曾幾次在和妻子吵架中竟欲揮刀動斧,這是其妻與之離婚的一個原因。元旦晚上9時許,鄰居兩人見蔣從家裡推出一輛自行車,書包架子上扎著木板釘的箱子,鬼鬼祟祟往江邊路方向踏去。據瞭解,案發前後數日,蔣的兒子正好去外婆家了,蔣一人獨居,有作案條件。

序號C,董世民,40歲,南市區半淞園街道加工組小工,摘帽壞分子。董原系中學體育教師,因猥褻女學生而被開除公職,戴上壞分子帽子。作為“給出路”,派出所讓街道安排董進加工組做雜務工。1970年9月,董世民被摘去壞分子帽子。董原已成家,妻子也是教師,因其出事而離異,現獨居加工組後面的一間小屋內。董在加工組,自學電工、木工、泥工,現均能獨立操作,因此具備分屍條件。案發期間.,加工組放假,無人知曉董在幹什麼。

序號D,柴明,36歲,上海滬南木材廠工人,與瞎眼老母住半淞園路,學過兩年木工,後改操作鋸板機,但其技能已具備分屍條件。柴1963年曾因姦汙幼女而判刑三年,刑釋後回原單位工作,未婚。據單位保衛科反映,柴明在近兩年有在外勾搭賣淫女的現象,去年10月份曾被虹口區虹鎮派出所拿下,因其未婚並一口咬定是“談朋友”,而免予處罰。元月2日晨五時半,有人看見他從江邊碼頭輪渡上來,一副眼閉瞌晚的樣子,象是上完夜班的模樣。而據瞭解,他平時雖有時去浦東釣魚,但在浦東卻素無親戚朋友。

序號E,許一風,37歲,上海第二鋼鐵廠食堂炊事員,住楊浦區臨青路,已成家;其母原住南市區半淞園街道保屯路,去年病逝後,房子歸許,許有時常來住上一二天。據瞭解,許有操刀剁骨斬肉的技能,估計分屍不成問題。12月31日,許獨自往保屯路住所,待到元月3日才回楊浦區家中。據保屯路住所鄰居反映,元旦上午,聽見從其門窗緊閉的住所內傳出“砰砰砰砰”的砍擊聲,持續半小時以上。

專案組分析了這五名嫌疑人的情況,決定組織力量分頭進行縝密調查,從中甄別出重點作案嫌疑對象,然後請杜阿秀進行辨認。

原以為真正的案犯必在這五名嫌疑人中間。但是,出乎意外的是,對這五人一一查下來,竟然都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無作案時間”。這樣,這五名嫌疑人便全部排除了。

市公安局刑偵處及市局領導聞訊,都大大吃驚:已經有這麼明顯的特徵、明確的範圍的嫌疑目標還查不出?市局領導班子開會研究後,向刑偵處下達命令:重新在原劃定的範圍內進行調查,務必找出真正的作案嫌疑人!

這時,已是元月26日,離月底只有5天了。專案組和南市分局刑偵隊、半淞園派出所重新進行調查。五天時間一晃而過,調查結果仍是一片空白1

2月1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和外交部禮賓司數名官員組成的一支檢查組抵達上海,該組是奉周恩來之命前來上海、杭州檢查接待尼克松總統準備工作落實情況的。離京前,周恩來讓檢查組給上海方面帶個口信:一是向參加偵查“1.3碎屍案”的全體公安幹警表示感謝、慰問;二是希望儘快偵破。

檢查組飛抵上海後,在虹橋機場就向前來迎接的上海市革命委員會一位副主任轉達了周恩來總理的口信。當天,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政法線領導就親往市公安局專案組,向專案組傳達周恩來的問候,然後語調一轉,嚴詞督促火速偵破案件。

其實,這時最著急的就是專案組三位領導顧向敏、馬逸夫、肖勇康。一個月來,三人食不甘,寢不安,一個熬得口舌生瘡,眼布血絲。此時,在領導的嚴詞督促前,三人覺得臉而無光,心中既內疚又焦急而緊張。到這當兒,他們已經用足了腦子,想盡了辦法,但不知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案情偵查就是未能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2月1日晚上,專案組再次舉行案情分析會。這次分析會開了整整一個晚上,眾刑警回顧了一個月來的偵查情況,反覆分析下來,認為所定的方向、所劃的範圍、所框的案犯特徵都無問題,於是,決定在原有基礎上再次調查,專案組和南市分局刑偵隊、半淞園派出所商定:召集劃定區域內所有單位、里弄的保衛部門負責人開會,讓他們把本單位凡是精通、粗通木工、廚工活的所有男性人員的姓名都報上來。警方將對這些人進行逐個甄別,從中找出嫌疑人。

2月2日下午,專案組召集各單位、里弄保衛部門負責人開會,限定在2月3日8時半前將符合上述要求者的名單報上來。

2月3日上午8時,顧向敏來到半淞園派出所。剛進門,正接電話的內勤就叫了起來:“等等,顧副處長來了!……顧副處長,你的電話!”

顧向敏上前接電話,只一聽,臉上就綻出了一朵笑雲:“是嗎?太好了!……”

電話是楊浦公安分局刑偵隊打來的,向顧向敏報告了一條關於“1.3碎屍案’’的確鑿線索!


七、

後來查明,專案組分析判定的案犯特徵、居住區域都是準確的,案犯確在南市區半淞園街道內。不過,這條線索竟是楊浦警方提供的,這不能不被人視作一個意外。

事實上,楊浦警方的線索獲得也純屬意外——

當時,上海各區都有號稱“群眾專政機構”的“上海民兵××區指揮部”。“上海民兵”作為一個組織,其前身是“文攻武衛指揮部”,後來“文化大革命”到了“革命大聯合”的階段,派別之間的武鬥消除了,就改稱“上海民兵”。“上海民兵”各區指揮部的主要職能是

“群眾專政”,即打擊較為輕微的當時被認為是“刑事犯罪”的一些活動。各區指揮部都有專業脫產人員的隊伍,可以自己抓人、審訊、處置,所以都有自設的審訊室、牢房以及強勞(強迫勞動)基地。各區指揮部的牢房和強勞基地常年關押著數百名“群專對象。”

2月1日晚上,楊浦區“上海民兵”指揮部的巡邏隊在馬路上巡邏時,在長陽路第四製藥廠圍牆外的小花園發現一對摟抱在一起的男女。這種現象,放在現在自是見怪不怪,青天白日在公交車上旁若無人男女相摟的也屢見不鮮,別說黑暗中的隱蔽角落了。但是,這在當時就不行,巡邏隊一旦發現,先是盤問,再根據盤問結果處理:輕則訓斥,重則拿下。眼前這一對,男的四五十歲,猥瑣不堪;女的只有二十三、四歲,苗條俏麗。巡邏隊頓覺蹊蹺,認為不會是談朋友的。於是當即上前盤詰,並檢查工作證,發現男的姓崔,是上鋼二廠工人;女的姓陳名招娣,群英織布廠工人。

陳招娣看上去很老練,全無半點姑娘家的羞澀,理直氣壯道:“做啥介大驚小怪?阿拉是談戀愛!”

巡邏隊幾個便把兩人分開,一盤問,崔某膽小,馬上招供:自己已結婚,因妻子在鄉下,一年難得一聚,慾火難熬,就出來尋“賴三”(切口:賣淫女阿飛)。巡邏隊遂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兩人全部押解指揮部。崔某主動交代,又是初犯,網開一面,就通知其單位來人

把他領回去了。陳招娣頑抗,而且看樣子是“老吃老做”,所以要留下來,查查清爽再作處理。

陳招娣被押進審訊室,審訊者讓她交代一共進行過多少次這種賣淫活動。陳招娣很有主意,九供不離一辭,一口咬定是談朋友,至於崔某有妻室一節,她並不知曉,這是崔某欺騙她,應當找崔,而不應當留難她。說了一陣,陳招娣又用嘲諷的口吻說:“你們也算是‘專政機關’?只會捉捉象我這種在馬路上談朋友的人,真正的大角色就沒法提了。喏,人家把人殺掉了,斬斬碎,拋掉,反倒沒事,逍遙法外!”

陳招娣這番話,指揮部的審訊者因是外行,沒聽出什麼,倒是被在隔壁的一個人聽出了其中的名堂。隔壁這位是楊浦公安分局刑偵隊的偵察員,他是因偵查一起搶劫案而來指揮部查閱在押“群專對象”的交代材料的。他呆的這間屋子和審訊室僅一牆之隔,門又沒關,所以對陳招娣的話聽得很清楚,不由得一個激靈,尋思這不是說“1.3碎屍案”嗎?該案在半個多月前查死者身份時確實發過《協查通知》,全市廣泛調查。但是之後便對外界封鎖消息,作為局外人,怎麼知道該案至今未破,案犯還逍遙法外?看來,這個女青年是知道案犯的!於是,這個偵察員馬上寫了張紙條,讓人送進審訊室,要求停止審訊。他隨即往分局刑偵隊打了個電話,報告上述情況。刑偵隊值班領導十分重視,當即派一男一女兩名刑警開了輛中吉普到指揮部來,會同那偵察員一起訊問陳招娣。

陳招娣先前見突然停止審訊,心裡已經覺得不可思議,這會兒見換了警察來審訊了,不禁大為奇怪。沒等警察開口,她倒已經發問了:“我又沒犯什麼案子,怎麼由你們穿制服的來審了?”

刑警說:“我們認為有必要問你,就來了。”

“有必要?我談朋友又怎麼啦?”

“不問你談朋友不談朋友的事,只問你剛才說了些什麼?”

陳招娣此時還未意識到自己說漏了嘴,不無驚詫地反問:“我說了什麼?”

“忘記了?提醒一下也可以……”刑警把她剛才說的話重複了一遍。

陳招娣的膾色倏然變了,先是鮮紅,繼而青白,愣了好一會才恢復正常,假裝鎮定,淡淡一笑道:“我瞎說說的。”

對民兵指揮部的人可以“瞎說說”,但在刑警面前當然是混不過去的。刑警特地為這句話而趕來的,豈肯白白罷休?當下盯著不放,一再追問。陳招娣先是堅持“瞎說說”,後來乾脆不開口了。刑警認定其中必有緣由,於是把她帶到楊浦分局去繼續訊問。

陳招娣進了分局後,先還是咬緊牙關不開口,後來見勢頭不妙,刑偵隊指導員、正副隊長加上值班副局長都來了,這才吞吞吐吐說出了真相—一

陳招娣是江蘇省江都縣人氏,其父解放前就來上海學生意,娶了個江都老家的老婆,一起住在上海,生下了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大女兒叫陳來娣,自小在江都鄉下跟外婆生活,戶口也在鄉下。二女兒陳招娣、兒子陳寶弟在上海隨父母過日子,是上海市區戶口。陳招娣是1965屆半工半讀技校生,畢業後分在群英織布廠工作;其弟陳寶弟還在中學讀書。

陳來娣22歲那年,父母給她在上海找了個丈夫。那人名叫李泰洋,也是江都人,在上海大達機器廠工作,是做木匠的,比陳來娣大整整10歲。結婚後,李泰洋在鄉下老家造了房子,陳來娣就住在那裡,時常也可以去照顧外婆、外公。李泰洋一年回家一、二次,住上十天半月即回上海。

時間一晃8年過去了,陳招娣的父親已經去世,陳來娣也生了一個女兒,今年6歲。李泰洋為人很吝嗇,岳父母就住在上海,逢年過節卻從不來送禮探望。岳父患重病住院時,岳母打電話去,他推說工作忙,就是不來。直到岳父病逝,才和從鄉下來滬奔喪的妻子一起去岳母家,弔喪只出了2元錢。陳來娣無法忍受,只好偷偷又塞給母親10元錢。所以,岳父一死,陳家基本上和這個大女婿斷絕了來往。

去年12月,陳母身體不好,住了趟醫院,出院後仍臥床。陳招娣也不去對李泰洋說,直接給鄉下姐姐寫了封信,讓她來上海看看母親。陳來娣只有小學四年級的文化程度,收到信後雖然決定來,但也懶得給上海發個消息。12月31日下午,她帶了些鄉下的土特產,風塵僕僕趕來了。考慮到丈夫小氣,陳來娣直接去了孃家,把帶來的東西全部留在家裡。當晚她住在孃家。次日早晨,陳來娣便去丈夫處,說好過兩天再來。不料,她去後不到半天就回來了。那天是元旦,陳招娣休息,見姐姐去而復返,而且臉色異樣,就問是怎麼回事,陳母也追問情由,她矢口不言。她們只道是夫妻吵架,也就不再追問。晚上,陳招娣在睡夢中被一陣啜泣聲驚醒,一聽,原來是姐姐在哭著告訴母親上午去而復返的原因:她去丈夫住處,進屋便聞到一股血腥味,追問之下,李泰洋說自己殺了一個女人,已經砍成碎塊,準備偷偷拋掉。他說屍體就藏在床下,擔心陳來娣見了害怕,嚇出毛病來,便讓她先回孃家去。這樣,陳來娣就回來了。

當時,陳招娣聽了,又驚又怕,也不敢響。兩天後,李泰洋來到陳家,這次破天荒地帶來了一份禮物。他以為陳來娣定是守口如瓶,便假惺惺地要妻子再陪岳母幾天,到時候他會來接她去他住處的。陳來娣哪裡還敢去那個殺過人的屋子,對丈夫說她要回鄉下去了,次日果然走了。

沒幾天,陳招娣單位裡開會,讓大家傳閱《協查通知》。陳招娣一看,頓時心知肚明,料想姐夫拋屍拋得不得法,被人察覺了。但她沒有動揭發的腦筋,因為她擔心姐姐沒了丈夫後,無法維持生活。

陳招娣說完,已是2月3日清晨7點多鐘了。楊浦警方當即向市局專案組報告了這個振奮人心的消息。

當下,顧向敏接聽電話後,立刻要求楊浦警方嚴密封鎖消息,並對陳招娣實施保護性禁閉,將其留置於分局內,不得與外界通消息;為防止其家屬引起壞疑而驚動李泰洋,由分局和群英織布廠聯繫,請廠方通知家屬已去外地出差,幾天後即歸。

這時,楊浦分局派人把陳招娣的《陳述筆錄》送到了。


八、

顧向敏佈置好有關防範事宜後,立刻通知專案組集中南市公安分局舉行案情分析會。

顧向敏在等人員到齊前,翻閱從半淞園派出所帶來的各單位交上來的排查名單。一看,確有大達機器廠;但是,該廠所開的排查對象中,卻無“李泰洋”其人!他不由得一愣:陳招娣說得清清楚楚,李泰洋是做木匠的,大達機器廠為什麼不把他列進名單?!

大達機器廠保衛科長汪揚被緊急召往南市公安分局,顧向敏親自和他談話。顧向敏把蓋著“大達機器廠革命委員會”印章的那份排查名單放在汪揚面前:“汪科長,這份名單上報給我們時,你看過嗎?”

汪揚點頭:“看過。”

“是誰搞的?”

“我親自召開全科會議,大家湊的。”

“你們單位符合排查條件的人全部寫上去了?”

“是的。”’

顧向敏提高了聲音:“有個姓李名泰洋的是不是你們廠的?”

“李泰洋?是的,哎,顧處長怎麼知道他?”

“李泰洋是不是木匠?”

“是的。”

“那為什麼不把他列入名單?”

“哎呀!顧處長,李泰洋是全廠出了名的老好人,機修車間木工班班長,每年評‘先進’都少不了他,他怎麼會是殺人犯呢?所以我們討論下來就不把他排進名單了。”

汪揚說得還振振有詞,顧向敏卻差點拍桌子。專案組長到這時才算明白:怪不得幾次三番在劃定的範圍內找不到重點嫌疑人,原來是保衛科對此人另眼看待。

汪揚還不知李泰洋是怎麼回事,盯著追問:“顧處長,李泰洋怎麼啦?”

顧向敏冷冷地說:“我們馬上舉行案情分析會了,你在一邊聽聽就知道了。”

這時,專案組成員已經到齊,便集中一起開會。顧向敏把情況一介紹,眾刑警頓時振奮不已。汪揚驚得連連搖頭,自言自語:“想不到!想不到!”破案後,上海市公安局通知大達機器廠的上級單位對汪揚作了處理:撤消科長職務,調離保衛科。

專案組經過討論,作出對李泰洋進行重點偵查的決定:1.安排證人杜阿秀秘密辨認;2.對李的住所進行秘密勘查;3.將李所打的繩結和現場發現的油紙包上的麻線結進行比照鑑定;4.在進行上述偵查活動時,安排專人秘密監視李,一旦發現其企圖脫逃,則可先行予以拘留。

會後,立刻開始行動。杜阿秀被警方派車接到作為偵查專案組臨時指揮部的南市公安分局。剛坐下,一疊照片就放在面前:“請你辨認一下,看裡面有沒有你在1月2日看見的那個人。”

照片共有12漲,其中1張是李泰洋的,其餘都是四十歲上下的其他男子。杜阿秀逐張看下來,最後指著一張道:“就是他!”

這張照片正是李泰洋。

顧向敏下令:“安排當面辨認!”

於是,杜阿秀被送往大達機器廠進行當面辨認。這時已近中午,刑警把杜阿秀安排在該廠食堂兼會場進行辨認。那裡的舞臺上側有一個閣樓,是廣播室,有小窗可以俯視全場。杜阿秀就呆在那裡,給她一架望遠鏡,讓她對逐個走進食堂就餐的男子進行觀察辨認。

11點20分,李泰洋和木工班的幾個木匠一起走進食堂,杜阿秀馬上認了出來:“他來了!”

12時,大達機器廠機修車間主任根據警方的安排,把李泰洋叫到車間辦公室,和往常一樣,客客氣氣遞上香菸,說:“老李,漁輪機修廠打來電話,有樁外國漁輪上的急活兒,請我們幫忙,今天必須完成。考慮到你手藝最好,想請你帶兩個青工去那裡幫一趟忙。”

漁輪機修廠是大達機器廠的協作單位,平時雙方常互有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援,李泰洋並不生疑,一口答應,當即帶上工具,坐上廠裡派出的三輪卡車,直往位於楊浦區復興島的漁輪機修廠。

這其實是警方安排的“調虎離山”計。李泰洋的住處是單位為照顧他而安排的,就在大達機器廠圍牆外面的夾弄盡頭,那是一間三面靠牆的十多平方米的屋子,左面、後面是大達機器廠的圍牆,右面是隔壁一家工廠的圍牆。李泰洋住在那裡,當時還是“文化大革命”年代,沒有勞動紀律一說,他有時心血來潮上上班突然回家一趟也是有的。警方怕在那裡取證時,李泰洋突然想到回來一趟,那就糟糕了。所以,把他安排到停泊在黃浦江上的漁輪上去幹活,讓他想回來也上不了岸。

三輪卡車載著李泰洋剛走,刑警就進了李泰洋獨居的那間小屋。進門一看,眾人一愣:地下新澆了水泥地坪,牆上新刷了石灰漿。主持取證工作的專案組副組長肖勇康問保衛科長汪揚:“這地面原來是什麼?”

汪揚想了想:“原先也是水泥地,現在上面又澆了一層,是李泰洋自己澆的。”

肖勇康當即下令:“把地面鑿開,取下面原先地面的水泥去化驗!”

工具很快就取採了,把上面那層2釐米厚的水泥坪鑿開後,露出下面原先的水泥地面。刑警有選擇地鑿了一些水泥,立刻送往市公安局刑事偵察技術室去化驗。化驗結果:送檢水泥中含B型血凝固物。而被害人的血液正是B型!由此斷定:這裡正是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

至此,已可以基本認定李泰洋是“1.3碎屍案”的作案者,但是,警方出於慎重,還是進行最後一項取證。最後一項取證是在傳訊李泰洋後進行的。下午3時10分,兩輪警車直駛漁輪機修廠,將李泰洋依法傳訊。李泰洋被帶到市公安局後,顧向敏親自訊問。一上來,和幾乎所有任何案件的案犯一樣,李泰洋自然“不知道”為什麼把他“請”到這裡來。於是,刑警給他一些麻線,讓他打結。然後把所有打的線結送往技術室去,由痕跡專家對比包碎屍的油紙包外面的麻線結作鑑定。鑑定結果很快就出來了:兩份送檢品出自同一人之手!

審訊接著進行。李泰洋初時還想抵賴,但是,在鐵證如山的情況下,最後只好作了招供。原來,李泰洋所在的大達機器廠不久前曾被“上海民兵南市區指揮部”選作“強勞基地”(後來很快撤消了),送來了幾十個“群專對象”勞動。李泰洋的木工班也攤到了幾個嫖娼者。李泰洋在和他們的接觸中,方知社會上還有一類專門靠出賣肉體賺錢的女子,自此心裡不禁經常想入非非。李泰洋屬於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那類人,性慾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有了這種思想支配,便動起了嫖娼的腦筋。12月31日晚上,李泰洋喝過酒後,決定到外面去物色一名賣淫女來供自己發洩。他沿著新肇周路走到中山南路口,發現那裡站著一個年輕姑娘,正東張西望,看神態正是那幾個“群專對象”所說的“賴三”。他壯壯膽子,便上前去搭訕。幾句話言來語去,對方表示願意跟他走,不過提出先去吃頓夜宵。李泰洋喜出望外,一口答應。於是兩人去了“大眾飲食店”,每人吃了一客白菜肉絲炒年糕。之後,李泰洋把那姑娘帶往自己的住處。事先,李泰洋擔心弄得不巧使對方懷孕了來糾纏不清,難以擺脫,所以特地準備了避孕套。當下,李泰洋即和對方上床速行其事。照他原先的打算,是想留對方過夜。但對方並不打算過夜,她還要出去另覓目標,所以完事後立刻穿衣下床,索要報酬,開口就是50元。

李泰洋一聽,大吃一驚,懷疑自己聽錯了:“多少?你說多少?”

“50元。”

李泰洋天生是個吝嗇鬼,一分錢恨不得掰成兩半花,一聽這價錢心疼如剜:“太貴了,少點吧!我一個月工資才54元。”

對方咬緊牙關,一分也不肯減。雙方談不攏,便吵起來。那姑娘便威脅道:“我是雲南知青,你若不付50元,我就去告你強姦我,辦你個‘破壞上山下鄉罪’!”

李泰洋一聽,又驚又怒,禁不住惡向膽邊生,當即下手把姑娘活活扼死了。

次日上午,李泰洋用斧頭將屍體肢解。這時其妻來了,他把她打發去了孃家。之後,李泰洋去外面買了油紙和麻線,將屍體碎塊包紮了,在1月1日、2日晚上將屍體分兩次運往浦東鄉下分開拋掉了。

李泰洋交代完後,驚恐萬狀癱倒在地下。

至此,“1.3碎屍案”終告偵破。是日,1972年2月3日,距春節還有12天。

上海市公安局迅速把破案消息向公安部報告。公安部隨即報告周恩來辦公室,周恩來下令由新華社香港分社將此消息透露出去,讓香港報紙刊登。2月4日,香港《訊報》、《香島消息》等報紙果然刊登了這則消息,美國一些報紙隨即轉載。那些反華輿論在鐵的事實面前,終於銷聲匿跡了。

殺人兇手李泰洋,於1972年4月28日被執行槍決。

--本文轉載自《逐木鳥》“塵封檔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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