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 郑在执行|郑州高新区法院再用债权置换方式促进终本案件执结

“法官给我说了这个债权置换,我就立刻过来了,这次实现债权有希望!”“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消息了。”8月11日一早,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会议室聚了20多名申请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这时,执行局邵龙法官来到会议室,示意大家都坐下来。原来,这20多名申请人是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员工,在2017年9月,该公司宣布破产后,并未支付员工工作期间的薪酬,他们是向法院申请执行讨要自己的血汗钱的。

邵龙法官接到案件后,令他棘手的是经过网络查控及实地走访,被执行人因破产已无任何股权、不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在案件依法终本后,面对20多名申请人期盼的面庞,邵龙始终对他们说不出口“执行不能”四个字。“何不试试债权置换方式呢?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想到此,邵龙又逐一电话联系了此案的20余名申请人,召集他们来法院开会商议此事。

郑在执行|郑州高新区法院再用债权置换方式促进终本案件执结

在向20多名申请人详细介绍了债权置换的情况后,因为之前不了解,大家普遍有些顾虑。随后邵龙法官又耐心介绍了高新区法院之前许多成功置换案例后,大家表示愿意尝试。

“我相信法院,企业破产,我也明白我的工资很难要回来了,法院提议的债权置换也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最起码能够挽回部分损失。”申请人王某说道。“我们也不能在一个破产企业上再耗费时间和精力了,我愿意按照法院推荐的方式试一试。”申请人李某也表态愿意尝试。最终,申请人均同意用债权置换的方式解决此案,并当场签了置换申请协议和结案协议。最终这起案件的申请人通过债权置换方式将债权置换成一些家居用品及生活必需品。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及时挽回了部分损失。

债权置换是指法院联合第三方平台,约定由法院在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的前提下,将终本案件的债权人引导到该平台,如债权人愿意则与平台签订置换合同,把判决确定的债权差额置换成房产、汽车、股票、生活用品等资产,让本来没有能力实现清偿的不良债权活起来,置换成功后,法院以裁定书的形式确认成交。

郑州高新区法院2017年上半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债权置换试点单位,一年来,高新区法院不断探索、总结工作方法,就债权置换工作的管理、流程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并研发了相关管理软件。一年来成功实施了多起案件的债权置换,累计为上百名申请人挽回了损失。特别是涉民生执行案件,高新区法院更是优先考虑使用债权置换方式推动案件办理。如前期置换成功的农民遭遇假种子案件及本次的某商贸讨薪案件,申请人均是农民或普通劳动者且涉及人数众多,在置换期间,高新区法院执行局主动了解申请人置换意向并积极协调第三方置换公司,最大限度依照申请人意向,提供他们真正所需的置换商品,促进了一批案件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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