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有新动向!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将结成“警保联动”合作单位,在全市开展“警保联动、服务人民”的协作机制,协作解决主城区因小交通事故造成的大交通拥堵问题,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关于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及安顺路

部分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通告

齐齐哈尔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有新动向!

中华西路、中华路、龙华路公交专用道开通以来,基于广大市民的意见反馈及其他车辆借用公交车道通行对公交秩序带来的实际影响,为进一步保障公共交通运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方式及安顺路部分路段(永安大街至合意大街)设置公交专用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安顺路道路条件等实际情况,决定在安顺路部分路段(永安大街至合意大街)的两侧辅路设置公交专用道。

二、中心城区设有公交专用道的街路包括:中华西路、中华路、卜奎大街、卜奎南大街部分路段(龙华路至南马路)、龙华路、安顺路部分路段(永安大街至合意大街)。中心城区内公交专用道供大中型公交车辆通行,可在公交专用道内直行、左转、右转(特殊路段、个别公交线路按商定路线行驶)。

三、出租车辆、校车及单位和企业大中型通勤客车允许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但临近路口前,应按照通行需求提前进入对应车道,按导向车道指示行驶。

四、车辆行经交叉路口需借公交专用道右转时,应按标线指示右转,遇有公交车辆等候信号放行时,应排队等候。

五、公交专用道专用通行时间为早6:00至晚20:00。其他时段恢复正常通行。

六、公交车辆停靠时,有港湾停靠站的需进入停车港湾内停车,没有港湾停靠站的按停靠站点指示紧靠路边停车。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八、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或者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其他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提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九、公交专用道实施固定和流动电子监控管理措施,对非法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和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十、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8年6月26日发布的《关于规范中华路、中华西路公交专用道管理及龙华路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通告》及2018年7月18日《关于卜奎大街和卜奎南大街部分路段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内容相违背时,以本通告为准。

十一、本通告自2018年8月20日起实施。

齐齐哈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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