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赫章一男子電話辱罵、威脅審判人員被司法拘留

畢節試驗區網訊 近日,赫章縣人民法院2名審判工作人員遭到當事人朱某多次電話辱罵和威脅。8月14日,法院果斷採取強制措施,依法決定對朱某司法拘留5日。

據瞭解,朱某系赫章縣野馬川鎮人,妻子林某外出務工多年,2017年9月,林某以雙方無夫妻感情為由向法院起訴,後法院判決不准許兩人離婚。日前,林某再次起訴要求與朱某離婚,審判人員電話通知朱某到法院應訴,孰料朱某不但不應訴,反而在8月13日晚上從深夜23時開始,多次給2名審判人員打電話,威脅、辱罵這2名審判人員。鑑於朱某的行為嚴重妨害民事訴訟,為保障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加強法官履職保障,法院遂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前述決定。

法官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1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依法開展審判活動,每一個公民都應當積極配合法院工作,不應當將個人情緒轉嫁到法院或法院工作人員身上,威脅、辱罵,甚至毆打審判工作人員。朱某作為當事人,應當對待,依法參加訴訟活動。(王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