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強迫業主“捐款”醫病 赫章一男子敲詐勒索獲刑2年

赫章一男子以自己生病無錢醫治為由,強迫業主“捐款”治病。近日,該男子被赫章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據瞭解,被告人姚某系赫章縣城關鎮人,2010年3月因販賣毒品被赫章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016年5月至11月期間,姚某以其家位於赫章縣某加油站對面的土地被政府徵用修建安置房,自己生病無錢醫治為由多次到安置房施工工地堵工,要求安置戶每戶給其“捐”5000至10000元治病,姚某的堵工行為導致施工工地運輸車輛無法正常通行。被害人林某、華某、譚某、鄒某等人為了施工正常進行,迫於無奈,分別給予姚某5000-7000元,共計22000元。姚某得錢後,便沒有再到該安置房施工工地堵工。

2017年5月19日,姚某到京城某國大使館門前打標語上訪被查獲,後公安機關對其調查時案發。

法院審理後認為,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姚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公訴機關指控姚某犯敲詐勒索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應予確認。

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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