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小司普法|唐山4人违法操纵无人机 触犯刑律被逮捕

小司普法|唐山4人违法操纵无人机 触犯刑律被逮捕

案情回顾:

近日,经唐山市古冶区检察机关批准,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逮捕。

2月7日下午,唐山市古冶区公安分局接到区武装部通报称,该区境内南范各庄附近出现无人机高空飞行。接报后,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长孙晓忠迅速带领民警、消防官兵与区武装部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并且及时控制4名无人机操作人员,当场缴获无人机2架。

经查,当天下午,陕西某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唐某与北京某航空有限公司郭某等4人,操纵油电混合动力无人机在古冶区南范各庄上空约1000米高度,对矿区进行地形图航空测绘。这4人不但都不具备操纵无人机资质,更严重的是,他们没有申请空域,在飞行未报备情况下,就擅自将无人机升空作业。无人机起飞不久,中部战区及战区空军有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发现系固定翼无人机。同时,派出地面部队赴事发地域,与古冶警方联合处置。当唐某等人准备将无人机降落逃离时,被前来查证的军警联合行动人员当场控制。

据相关人员介绍,唐某等人的这次无人机违规操纵飞行,扰乱了空中管理秩序,影响了民航安全飞行,干扰了部队正常的空中训练,占用了军队的战备资源,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造成华北地区航班被迫修改多条航线,导致航班延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唐某、金某、刘某、郭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我国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任何飞行活动都必须以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为前提。无人驾驶的航空器在飞行之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办理飞行任务申请,报请审批手续,获得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飞行作业,否则擅自操纵航空器升空是违法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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