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借錢的人被判刑,錢還能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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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簡單回答,就是出借人依舊有要回錢財的權利,至於最後能不能真正拿回來,還要看對方的經濟狀況等具體請款。

法律分析

借款人服刑因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借貸雙方的糾紛是民事問題,這兩者沒有影響。也就是說,債務人服刑,不影響債權的行使,債主依舊可以主張,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如果對於欠款是用於夫妻家庭生活的或者共同經營的,債權人也可以向對方的妻子主張債權。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的訴訟期限是三年。如果認為無法要求服刑人員歸還欠款而沒有提起起訴,從而超過訴訟期限,以後再提起時,對方就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抗辯,債權有可能得不到支持,因此,如果需要主張債權,需要及時提起訴訟。

至於起訴以後,法院判決對方需要歸還的,如果因為對方在服刑沒有能力歸還,那麼可以申請執行他的其他財產,例如房產等。確實沒有財產的,就中止執行,等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才重新執行。

訴訟管轄

一般情況下,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也就是說,起訴別人欠錢,正常情況下,在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對於服刑人員,根據《司法解釋》等文件:對被監禁或勞動教養的人提起訴訟,原告沒有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對於服刑人員的民事糾紛,例如民間借貸等,仍舊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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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你說這種情況實踐中多見於借貸型詐騙。所以,對方借得的錢本質上屬於犯罪所得,就和盜竊所得錢財一樣。如果錢還在,可以退給你,專業說法叫退贓,如果錢已經不在了,是不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的。當然,不排除他的親屬代為退贓爭取寬大處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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