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宿迁市院副检察长徐卫东一行到宿豫区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6月15日下午,宿迁市院副检察长徐卫东、未检处处长赵静等一行到宿豫区检察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兴军、副检察长苏伟、检委会专职委员马海青、未检科全体成员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赵静处长说明了此次调研的内容,一是确定2018年7月1号开始实行集中管辖,即把宿城区未检案件集中到宿豫区检察院管辖,并明确了案件受理范围、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工作由哪个部门办理;二是构建未检办案的社会化支持体系,案件集中管辖后宿豫区案件基数大大增加,希望以宿豫区为基地探索未检办案的社会化支持体系;三是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中心,以该中心的建设作为办案的重要载体。未检科负责人陈福成就未检案件集中管辖后人员保障问题、社会帮教问题、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中心建设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徐卫东副检察长就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及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中心建设提出要求:一是做好人员保障,确保集中管辖实行之前人员落实到位,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二是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中心建设,争取区政府支持,尽早谋划、尽快形成立项。

宿迁市院副检察长徐卫东一行到宿豫区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许兴军检察长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市院部署,从全院范围内选择调配人员,确保未检人员充足,为未检案件集中管辖提供人员保障。同时,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中心筹划工作,形成好的申请报告,建设集办案、心理疏导、社会帮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办案中心。

宿迁市院副检察长徐卫东一行到宿豫区院调研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