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根据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不含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不是直接免征,季度申报时判断是否达标免征增值税。

达到免征标准应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当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将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案例

【案例】2×17年第一季度,某A小规模纳税人公司销售产品,当季度取得销售收入5万元(不含税),其中:1月3.5万元、2月0.4万元,3月1.1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 小规模纳税人平时核算产品销售收入并计提相应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5.1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15

2. 符合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15

贷:营业外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0.15

但是,按照2017年5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和参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教材第278页有关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规定,部分增值税减免税款需要按照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如其销售额满足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应当将免征的税额转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依据上例:符合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15

贷:其他收益 0.15

依据上述规定,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不能再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三、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注意事项:

1.小微代开的专票要算入销售额,但是不管是否满足小微企业标准。都要交增值税和城建税。比如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自开了7万元发票,代开了1万元专票,合计销售额8万元。这并未超过季度9万元标准,所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注意代开的1万元是算入季度销售额了。

但是代开1万相应的增值税部分要缴纳。城建税也要缴纳,因为城建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依据。所以城建税也要缴纳。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满足减免条件,不用缴纳。但如果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1万元的增值税300元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其他情况没法退还。

2.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相应的城建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不做账务处理。城建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来计提缴纳,没有缴纳增值税,不用在账务上进行计提。填写申报表时也直接零申报。

3.增值税需要按纳税义务时间计算并确认,达到免税条件转入损益。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印发)第二条第(十)款的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目前通常做法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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