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55次坐頭等艙被處分,官員如何答好“節日考卷”

【編輯/王碩 統籌/陳威】據悉,這此端午節,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實施以來的第六個端午節。6月15日上午,中國紀檢監察報就此發文稱,每逢重要節點,必有作風“大考”,但偏偏有人把“送分題”答成了“失分題”。

6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各地近4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大白新聞注意到,北京市信訪辦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宗林因55次坐頭等艙公款報銷被處分。然而,這類問題並不少見,有官員37次收30萬紅包被“雙開”,還有人把送禮行為看成是“人情往來”。對此,有媒體分析稱,要預防“節日病”,自律是根本,而各種“監督”也不可少。

55次坐頭等艙被處分,官員如何答好“節日考卷”

張宗林(資料圖)

副局級幹部55次坐頭等艙被處分

據悉,這此端午節,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實施以來的第六個端午節。

6月15日上午,中國紀檢監察報就此發文稱,每逢重要節點,必有作風“大考”,這已是常識和常態。從元旦、春節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國慶……年年歲歲節相似,歲歲年年的“考生”和“考卷”也沒什麼大的不同。

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來說,可謂久經“考場”了,都是常考的題目,只要當回事,理所應當拿高分。但是,偏偏有人不走心,硬生生地把“送分題”答成了“失分題”。

6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了各地近4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大白新聞注意到,據北京市紀委監委消息,北京市通報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其中,北京市信訪辦黨組成員、副主任張宗林違規乘坐頭等艙或公務艙問題引起了社會關注。

據悉,2013年至2016年,張宗林分管北京市信訪矛盾分析研究中心,在乘飛機赴外地調研課題時,共55次違規乘坐頭等艙或公務艙出行,機票均公款報銷。最終,張宗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超標費用已收繳。

此外,北京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辦中環辦公樓管理處原處長賈文奇違規公款吃喝;北京出版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喬玢違規領取車補、違規發放獎金;密雲區黨史辦主任郭生河私用公車加油卡;東城區永外街道執法隊副隊長謝飛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均被通報。

官員37次收30萬紅包被“雙開”

據大白新聞此前報道,4月28日,廣東省紀檢委通報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以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通報稱,其中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原副局長曾志軍於2013年至2016年春節、中秋節日期間,利用職務影響,先後37次收受8家公司所送“紅包”禮金共計人民幣21萬元、港幣12萬元。此外,曾志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2017年10月9日,惠州市紀委對大亞灣區公安局副局長曾志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曾志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給予他人財物,涉嫌犯罪。

曾志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價值觀扭曲,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長辦公會審議決定,給予曾志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部分官員認為節日收禮不是受賄

大白新聞梳理發現,官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主要包括違規接受公款宴請、違規組織公款吃喝、組織公款出國旅遊、接受超標準公務接待、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借操辦婚宴違規收受禮金等。

然而,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這些都不是什麼“新鮮事”,那麼為何“仍有少數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心無敬畏、行無規矩,不收斂不收手”?

從內因、外因兩個方面分析,違紀違規者“眼裡識得破,肚裡忍不過”自然是主因。而外因,也不容忽視。一些地方、單位之所以“四風”問題頻發,與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對“責任田”漫不經心的態度大有干係,正如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在通報中指出的,“這些問題反映出,在高壓態勢下一些地方和單位特別是少數基層單位壓力傳導不到位”。

一些官員平時的“防腐”意識還較強,能夠抵禦“糖衣炮彈”的襲擊,而到了節日關頭,卻容易思想麻痺,放鬆警惕,被“禮”打倒。

有調查顯示,相當一部分貪官竟認為在節日裡收禮不是受賄。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曾說:“這些年來,逢年過節,總會有人前來表示一下心意,我有時也有所表示,這些都是禮尚往來,怎麼能認定是受賄呢?”

福建省政和縣原縣委書記丁仰寧就喜歡在春節期間收錢,他認為這時收的錢是“紅包”,而收“紅包”是“不犯法”的。

遼寧“鉅貪”慕綏新在懺悔錄中表示:“我在瀋陽市任職的4年中,有180餘人每逢年節以各種名義給我送錢送物多達600餘萬元。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把這種送禮行為看成是‘人情往來’而坦然待之。”

對此,有媒體分析稱,要預防“節日病”,自律是根本。自律重在修為,縱觀貪官的懺悔錄,無不充滿了“總覺得過收點禮物是正常的,沒有想那麼多”等“晚來的感慨”,難道真的“沒有想那麼多”嗎?當所謂的“禮物”價值遠遠超過了人情交往的正常範圍,其本質早已發生了變化,只不過收受雙方心照不宣罷了。

同時,各種“監督”也不可少。如今除各類大小紅頭文件之外,還有短信、微信和簽訂承諾書、明查暗訪、公開舉報電話等各種提醒監督形式,可謂是用心良苦。監督的目的是“預防”,看是設置了各種“條條框框”,實際上是愛護保護幹部,警示他們不踩紅線、不碰“高線”,遠離各種誘惑,保持清醒頭腦,使思想防線始終不“決堤塌方”。【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人民日報、共產黨員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河南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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