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公务员加班“有理”

加班,开OT,几乎是所有参加工作的人都遇到过得问题。什么,你没有试过。那估计你是老板了。

工作讲究效率和质量,但是如果赶上工作量大,其他临时性任务,加班就在所难免了。

现在是新时代,新时代新作为,作为公职人员,遇上加班也是常事。但是加班对于公职人员,少有“加班费”一说。同样是加班,与公司相比,与企业相比,公务人员少了“加班费”这一“待遇”,那么,作为公务员,在加班时候,就只能是伏案疾书没有一点福利么。在车上君看来,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在《公务员法》中,对加班“福利”也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但在实际中,这样的福利落实,是少之又少,一是领导对于加班问题较少关注,二是有关制度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台,三是大部分公职人员,只是默默付出,少有意识去争取“加班费”。

对于加了班,但是没有加班费的问题,车上君认为是《公务员法》》对于加班的预见性不够,缺少具体的说明。虽然“默默付出”“多干活,少埋怨,有前途”等,但是假如加了班,做了工,付出了辛勤汗水,有一点“加班费”,车上君认为,这样也是合情合理。参考《劳动法》,参考企业公司做法,加班给点“加班费”,更能促进加班的干劲,提高办事的效率和质量。

公务员加班“有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