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范县人民法院推出九项机制 助力“决胜执行难战役”

在“决胜执行难战役”中,范县人民法院推出九项机制应对执行难,有效破解执行难给法院带来的压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动机制。在执行外部环境上,形成了范县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联动机制。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是党员干部、公务员的,向纪检监察等部门通报情况,对被执行人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向人大、政协报告,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考核机制。范县人民法院加大对调解率、审执结合率的考核力度,强化案件质量,提高执行效率。形成了以执行局为主体、法警队为保障、基层法庭为辐射、审判庭室为协作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实现“办案专业化、联动常态化、资源集约化、方法多样化、进程阳光化、管理科学化”的目标。

换员机制。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年轻干警选入执行队伍,在执行工作中推行换员执行机制,更换执行员,原执行员须写出剖析材料,分析不能执结的原因。对符合中止执行法定情形的执行案件,在向当事人释明的基础上依法中止执行,进行分类管理,实现执行积案有序流动,一旦具备执行条件,立即恢复执行,避免旧存案件长期累积。

悬赏机制。范县人民法院加大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不法行为,特别是隐匿行踪、转移、隐藏财产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实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根据掌握的信息,主动出击、蹲点守候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布控,应对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

查控机制。在案件执行前,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包括被执行人的户籍资料、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还查询其工资的发放等具体信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查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曝光机制。联合县政府职能部门、检察机关、金融部门和新闻媒体,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行公开曝光,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对对曝光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救助机制。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告知其申请救助的权利,并依法审查、报批。并与其它救助制度、救助方式相结合,确保执行救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便民机制。将执行案件全过程置于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执行工作联系卡等多种方式,搭建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方便快捷的沟通渠道,在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及有关权利的同时,便于执行当事人联系执行法官,促进执行工作公开透明。

监督机制。对重大、热点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基层组织等“见证”执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建立执行来信来访登记、回复与督办制度,对涉执信访案件实行“一访即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行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做到一案一报告。(记者 张峰利 通讯员 张永立 吉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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