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三點可“避坑”」面對強拆糾紛,據說80%的人收集的證據沒法用

在法庭上,法官判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整個訴訟程序均是以證據為中心展開,想讓法官相信自己說的話,就要拿出相應的證據,口說無憑可不行。但是你搜集來的“證據”能當證據使用嗎?收集的方式不對,對象不對,可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三點可“避坑”」面對強拆糾紛,據說80%的人收集的證據沒法用

1、保留好自己的產權證書,比如建設用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或者是承包經營權證。

2、拍下村裡張貼的擬徵收土地公告、徵收土地公告、補償安置方案或者拆遷安置方案等相關公告。

3、遭遇強拆,保存好自己房屋在強拆前屋內狀況的視頻,並且及時報警,錄音錄像要保證內容的完整性,有能證明強拆主體身份的線索。

產權證書是證明自己與被徵拆的房子或者土地有利害關係,並可以獲得徵拆補償款或者置換房的憑證。不僅如此,在維權的過程中,訴訟關係的主體資格,申請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的利害關係人也是依靠這個來確定。一旦看到要徵拆土地或者房屋的,請務必收好自己的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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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徵收土地之前會有一系列的公告或者是告知書。以徵收集體土地為例,在徵地報批之前,市、縣的國土資源部門製作《徵地告知書》或《擬徵地公告》,《聽證告知書》、《擬徵收土地安置補償方案》等等。看到此類公告要及時拍下來,如果感覺到不合理,也能及時請律師尋找公告的不合理之處和違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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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錄音錄像證據的採集法律作了許多相關規定,有效的視頻和錄音證據應具備以下幾點:

(1)選擇像素高清晰度高的攝像頭,儘可能的將強拆時的車輛、參與人以及現場情況拍攝清楚。如果拆遷方發現被拆遷方偷錄視頻,有可能會使用輕微的暴力手段,強制被拆遷方刪除視頻,所以錄製好視頻後,儘快上傳到網盤,用微信將短視頻發給朋友,或者是直接發佈到短視頻的平臺上面。這樣即便是手機被損毀或者是被強迫刪除視頻內容,也可以將視頻得以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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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拆遷前房屋和土地的狀況也很重要,不要忽視家中的主要財物。強拆造成財產損失的認定往往比較困難,尤其是一些難以證明其存在的非日常生活所用的財物,比如說傳家寶、珍貴的玉石文物等等。這就要求被拆遷方留存好特殊貴重財物存在的證據。對房屋拆前和拆後進行拍攝,方便日後認定財產損失的情況。

收集錄音證據,需要注意的是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不能對錄音材料進行剪輯和截取,要保證錄音的完整性。錄音時還要注意談話過程中的說話技巧,比如在談話中交代一下時間、地點,明確談話人的身份、姓名和談論的事實,不可以在錄音的過程中使用要挾的語氣,儘量使用平和的方式進行溝通。尤其要注意對方提到的一些口頭承諾,在激烈的對話過程中的承諾,很可能會被認定為非真實的意思表示,這就大大削弱了錄音的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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