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超市收銀員每天偷錢。三個月時間累計拿錢一萬一千多,請問這屬於盜竊還是職位侵佔,能判刑嗎?

渋悳


這個超市生意超級好,收銀員三個月偷了一千多萬,那他的流水該是多少,羨慕嫉妒恨,收銀員當然要重判,因為超市給她工作機會,給她一碗飯,她卻把人家的鍋偷走了,可惡!


yzy一切皆有可能


近水樓臺先得月,向陽花木早逢春。再正常不過了!不過他(她)也有點兒過分,你每天拿個三十五十的,細水長流嘛。到時被發現了也賠得起,頂多是工資不要。沒被發現就是雙工資,多好!你千萬不要把我的話當耳旁風,這是幫你進監獄的。不聽話暫時你就進不去。把別人的東西偷拿了,當成自己的,那叫盜竊,而且你數額巨大,肯定是要判刑的。不過就看老闆怎麼說了。其實不用他說,公安只要知道了,照抓不誤,這是刑事案件。


漫卷詩書喜欲狂i


收銀員要是超市老闆娘就什麼都不算了,別說錢款,老闆都是他的。別人拿可不中,性質另當別論了。



為了夢想A9一東北剛哥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物佔有為目的行為。應當屬於一般侵佔,只要主動退出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侵佔的立案標準10000元。


冰消雲釋


有證據嗎?法律是要看證據的不能信口胡說!如果僅僅是懷疑那你只能開除他,還得給一個合理的理由!如果有證據主動權就在你手裡可以把錢要回來,可以開除,可以報警立案!總之看你想怎麼辦!


流浪de星星


收銀員私自偷留錢數額較大,屬於監守自盜,應該按盜竊罪負法律責任。


念戰友情


只要老闆報警,就是盜竊罪,監守自盜,不管是不是熟人,親戚,員工,只要是盜竊公私財物,數額達到一定額度,那就是犯罪,就得判刑。地區不一樣,額度量刑標準也不一樣。


今天和我一起感受


屬於職務侵佔罪,是肯定的,具體我也不太懂,要比盜竊判的輕,一萬多元的話,夠不上判刑,這也造成很多小人利用了這個法律的空當,!


夢二愣


肯定能判刑啊!低智商犯罪了。都有攝像頭。


碼頭看景


盜竊2次以上累計計算,11000元按盜竊罪標準屬於數額巨大,10000元以上不滿17000元的,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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