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別再吃野味啦!……等等,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疫情籠罩下,革除濫食野味陋習已成大多數人的共識。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不過,可能很多人至今沒弄清楚:

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在依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加重處罰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等背景下,亟須面向全社會加強“野味科普”。要有針對性地讓各地公眾都能明確,到底什麼是不能“嚐鮮”的;要引導公眾科學地認知野生動物,並樹立正確的野生動物保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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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很多民間“偏方”來源不明,毫無科學根據,屬於矇昧時代的產物,未經科學檢驗和臨床試驗,並不靠譜。如果現代人再按偏方,去找來路不明、未經檢疫檢驗的野生動物入藥,再吃入口,未免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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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野味科普”,還應突出保護野生動物的價值導向。除了食用和藥用,人們獵捕野生動物,還可能是為了製作皮草,或是用來觀賞。可是,人類真的有權向大自然巧取豪奪嗎?或者說,人類任性放肆地攫取,不會遭到大自然的報復嗎?如今,我們應該有更現代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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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算是“野味”?

一說到“野味”,很多人會想到天鵝肉、穿山甲、熊掌……等國家重點保護物種。但其實,遠離野味,不分保護級別。以下兩大類“野味”,須提高警惕!

第一類:無證野味

除豬、牛、羊、雞、鴨、鵝、魚等常見家養動物以外,不常見的動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懷疑可能是野味。絕大部分野味,基本都來自野外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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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野生獸類經常出現在野味市場,不能吃:野豬、野兔、黃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豬獾、狗獾、老鼠、旱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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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鳥類不能食用,常出現在野味市場的有:麻雀(各類小型林鳥去毛後以麻雀之名售賣)、斑鳩(俗名野鴿子)、野雞、野鴨、大雁、禾花雀(原是黃胸鵐,瀕危後,以慄鵐、普通朱雀、灰頭鵐、黃眉鵐、小鵐等冒充)、猛禽(老鷹、貓頭鷹)、鷺鳥(白鷺、夜鷺)、白胸苦惡鳥(白麵雞)、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頂雀(蘇巧)、雲雀、竹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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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兩爬類同樣都不能吃,常出現的有:各種蛇類、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燻拉斯)等。上圖左下方為虎紋蛙,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常被當作青蛙誤抓食用。

第二類:有證野味

一些所謂合法養殖的野生動物,表面上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但普遍存在野外獲取種源,或證件合法但來源非法的“盜獵洗白”問題。這些物種包含:雁鴨類、鷺鳥、蛇類、果子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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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梅花鹿、藍孔雀、大鯢(娃娃魚)、鱷魚(皮革養殖行業廢物利用)、狐狸(皮草養殖行業廢物利用)等,雖然已經實現了人工繁殖,但其進入餐廳,未必符合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存在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仍然不建議食用!

還有一些物種,例如蛇、竹鼠、獾,冠以“養殖”之名,容易產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們想說的是,沒有證據表明,養殖野味能夠緩解同一物種的野外盜獵生存壓力,養殖野味催生的消費市場,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一定不要迷信所謂人工養殖的野味。

別再吃野味啦!……等等,到底哪些動物才算“野味”?

吃了野味,後果很嚴重!

1.吃野味會感染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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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吃野味會感染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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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吃野味=服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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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吃野味會吃到有毒的重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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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野味不是美味,更不滋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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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吃野味是違法的。

吃野味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更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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