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濮阳:农民工外出需携带“外出务工人员电子证明”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2月28日,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全市推广“外出务工人员电子证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确保农民工兄弟能够有序外出,平安返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出“外出务工人员电子证明”,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农民工外出务工携带纸质健康证明的同时,注册使用“外出务工人员电子证明”,请各县(区)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乡镇基层所,由乡镇基层所传达到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由村协理员分发推送给每一位即将外出的务工人员(包括集体出行和零星自主出行)。省人社厅将对注册情况进行各地市排名,市局也将对各县(区)注册情况进行排名。濮阳各县(区)务必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乡镇基层所,由乡镇基层所传达到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由村协理员分发推送给每一位即将外出的务工人员(包括集体出行和零星自主出行)。市局也将对各县(区)注册情况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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