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5022567786565
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問題,這是違法,被隔離的人不要忘記自己的權利,要為自己爭取。
哈哈76704
不合理!在這個特殊時期,員工被隔離,單位直接開除讓人匪夷所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邸調
這個肯定不合理啊,國家有規定如下,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算不上青年
合理不合情!
合理: 不能給公司創造利潤,公司沒義務養閒人。再加上現在企業受疫情影響,企業財政都是拉緊了褲腰帶過日子!所以,公司做法能理解!
但是
不合情:員工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直接把員工就這樣丟棄是不仁慈。員工在隔離期間,本身就傷心發愁,再這個時候又被辭退,更是雪上加霜,公司做法太不仁義!
所以我覺得,公司不易,員工更不易。如果在隔離期間,能給點生活補助,或許心裡好受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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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傑哥
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
我想很多人也面臨這樣的一個問題!!!
即使被開除了,我有個辦法給被開除員工心理上一絲安慰,多一些人去幫助他,就是利用自媒體去曝光這個單位,利用媒體的力量幫助一些被開除的員工,也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些沒有人道的單位。
我是阿盛
需要明確的是,如果是因為這次新冠肺炎接觸者或疑似者被隔離原因開除的,其答案是明確而肯定的:單位違法!作為個人需要收集相關支撐材料,證明單位違法。包括與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單位開除員工的文件,員工隔離期間的證明等,其支撐材料要形成一個證據鏈,即證明員工在隔離期間非個人原因被單位隔離。然後在隔離期滿到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向當地法院提交民事訴訟。
樓房頭
肯定不合理的
就算不是疫情期間,無正當理由開除員工也是步合理的,如果發生這種情況保留好證據,一告一個準,最起碼有補償,正常來說是(N+1)*月工資(n是隻工作的年限)
重慶會展行業工作者
非常不合理,目前非常時期,員工隔離,並非個人主觀意願,企業不能開除,相反還需儘量幫助員工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一是體現公司人文關懷,相信員工和其他同事都會認可的,也是公司能持續前進的軟實力!!!
凡人胡哥
問這種問題是否腦子進水了
風吹輕楊
不合理,違反法律了。
按現在規定,隔離期間工資要照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