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12时,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法庭内,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正在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
在经历过庭前消毒、测温后,法官、书记员佩戴好口罩,原、被告席上无人,但在电脑屏幕上,当事人的影像等清晰地呈现在面前。在确认系统顺畅后,法官陈凯峰敲响法槌,启动庭审程序。
由于现在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法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现场开庭。为避免案件拖延,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审判的方式进行“网上开庭”。庭审现场视频音频信号流畅,画面传输稳定、声音饱满清晰,全程录音录像,庭审过程井然有序。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县法院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部署,依托互联网庭审、新疆移动微法院等平台,以信息化技术手段,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总结智慧法庭审判模式和经验,努力提供更多便民举措,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效能以及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霍雅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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