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注意!達到以下標準,泰安理髮店可恢復復工

  關於印發《疫情期間理髮店復工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大隊,各功能區衛生健康執法部門:

  當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勢仍然比較嚴峻,部分公共場所已相繼復工。為防止疫情在公共場所傳播,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維持社會生活秩序,現制定《疫情期間理髮店復工標準》。各縣市區、功能區要按照標準要求,指導業主嚴格落實復業標準後再行復業,對達不到復工標準的理髮店不予開業。

  泰安市衛生健康監督執法局 2020年2月28日

  疫情期間理髮店復工標準

  (一)理髮店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標準。

  (二)理髮店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店長為疫情防控負責人,對理髮店疫情防控全面負責。復工理髮店應對疫情期間防疫工作落實作出書面承諾。

  (三)店長要全面掌握員工復工前的健康狀況,如實填寫備案登記表,員工要提供山東省復工復學人員健康通行卡。員工要執證上崗,每日體溫檢測不少於兩次。出現發熱、咳嗽、胸悶等症狀,要立即到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四)復工理髮店經營面積不少於100平方米,工作人員不少於3人,理髮座椅不少於3張。店內每個理髮座位服務面積不小於2.5平方米,座椅間距不小於1.5米。店內應設有流動水洗髮設備。

  (五)疫情防控期間應建立顧客預約制度,合理安排顧客到店時間,避免顧客長時間在店內逗留。顧客到店當天應提前電話瞭解顧客健康狀況,如有發熱、乾咳等症狀的顧客應提示更改預約時間。未預約臨時到店的顧客,應登記姓名、聯繫電話,告知大致的等候時間。做好顧客的解釋工作,取得顧客的理解及配合。

  (六)理髮店應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每日做到早、中、晚三次消毒。營業前,必須開窗通風,打掃、清潔地面、桌椅、門窗、牆角及工作臺。每天開門窗通風2-3次,每次30分鐘。理髮區域要設置機械排氣通風設施,且運轉正常。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及時清理垃圾。顧客理(剪)發後落在座椅、地面的頭髮應一客一清掃,統一收集到塑料袋內,並紮緊袋口。

  (七)店內應提供按壓式洗手液和按壓式洗髮液,不得使用肥皂等易交叉感染的洗滌用品,並保證水龍頭等設施正常使用。有洗手間的應保持清潔和乾爽。對接觸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進行預防性消毒。

  (八)工作人員在為顧客提供服務時應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對手部皮膚進行一客一消,並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儘量避免與顧客聊天。理髮公共用具(理髮刀具、頭梳、圍巾等)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理髮用品用具所配備的數量能滿足清洗消毒週轉要求。

  (九)顧客進店後必須進行體溫檢測,並掃描“泰安通”防疫管控追溯系統。顧客應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非必要不得摘除。

  (十)疫情期間除快剪外,不得開展燙髮、染髮、洗頭、修眉、剃鬚、護理以及美容等服務。

  (十一)付款方式應首選微信、支付寶等非接觸式支付。

  (十二)對不符合復工標準復工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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