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疫情期間,在粉絲群聊天時,看到了這樣一件無比氣憤的事:某粉絲的貓,帶回來農村散養,卻被媽媽殺了。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溫馨提示:家養的貓不要散養


自己的心肝寶貝被親生媽媽殺死了?這是一件無法接受的事實!血淋淋的教訓,也正反映了“中國式家庭的悲劇。”


正如電影《狗十三》,有這麼一句話:“每一次成長都是兇殺案”。那些以愛之名的中國式親子關係,一個畜生的去留,哪能由孩子決定?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你不知道的是,有多少寵物是因為鏟屎官家庭的因素,失去了家甚至丟了性命。


01


“為我好,愛貓的愛好不能有”


@青青:

我的3只貓貓也是這樣的情況,被我媽扔了2次,我自己坐小月子期間跑去鄉下以死相逼找回來一隻,還有一隻再也找不到了,第二次,她等我去外地不在家的時候,偷偷拿鑰匙去我家裡把貓用麻布袋給扔了,還好及時發現。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準備下晚班開高速回家找貓的,哭到崩潰,還好幸運的是發動朋友圈找到了,偷偷放在朋友家的衛生間養了幾個月才敢接回來,跟著我去了外地,委屈死我的貓了,是我失而復得的寶貝。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每天出門前兩隻貓我都要抱抱,好怕又被扔了,我不賭博不愛逛街購物除了工作就是家裡,就是特別愛貓貓,這個愛好都不能有,我媽一說就是為我好,我已經很久不聯繫她了。


02


“我親手養大的貓,被我爸送人了”


@貓頭鷹的mornin:

我親手養大的貓被我爸送人了,我再也不想回家了。他說貓毛對健康不好,我買了3000塊錢的吸塵器。其實無論我做什麼都沒用,我做什麼父母都有藉口把貓送走。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沒了貓,我用養貓的錢在外面租了房子,中秋節沒回家,國慶節沒回家,過年也不打算回家。不是賭氣,就是讓父母感受一下孩子離開的痛苦。


03


“貓太老了,被我媽賣了”


@十六大量新到國內現貨:

記得我大學某年暑假回老家,發現養了快十年的波斯貓不見了。我媽說貓太老了,以後生病會很麻煩的,在街邊賣掉了。不知道賣給誰,找不回來了。我當時哭啊,恨啊!都快得抑鬱症了。這事在我童年留下很深很深的陰影。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04


“我媽把我7歲的貓20快賣了”


@花狸醬:

曾經高考前,我媽把我七歲的貓20塊賣掉,我和我爸一個禮拜不和她說話。很諷刺,我高考失敗。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05


“養6年的貓,給人吃了”


@l.z.y:

我初三畢業去做暑假工,回來之後我的貓不見了,養了六年了,家人說給人吃了。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06


“爸媽總罵我的貓,勸我扔了”


@趙蕾FanGkey.:

我在北京工作,租房,養了三隻貓。


我爸媽只要逮到機會就一直罵我,讓我把貓送人或者扔了,說貓身上全是蟲子細菌什麼的,我說打了疫苗體內外也有驅蟲,可他們還是總罵我傻,說我沒事找事養那麼多貓。唉,我只能默默聽著,還好他們在老家不在我身邊,不然我這幾隻毛孩子不定怎麼處置呢。


養貓時間久了都是心頭肉,也希望所有的父母能夠尊重孩子的意願。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現在這個社會,有些父母,把“乖=聽話=按我說的做”,當成好孩子的定義。父母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好,不管孩子願意不願意。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就拿養貓這件事來說,如果父母未經你的同意擅自處理了你養的貓,這樣的行為對貓,對你,對整個家庭都是一種傷害。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私自處理別人的物品。


這也讓我們認清了另外一個現實:並不是所有的父母對貓都是“真香”,也不要輕信先斬後奏,“把貓帶回家讓它自己解決”這樣的理論。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養貓並不是簡單一個人的事,這跟家庭,婚姻,孩子,經濟,生活環境等都有關係。父母不同意,嫌棄貓髒,怕花錢,怕影響孩子等等,多少無辜的貓因為這些被丟棄,被傷害,甚至是丟了性命···


“我媽殺了我養了兩年的貓,還說是為了我好”


我想再一次強調:


如果暫時不適合養貓,雲養貓也挺好。

如果想把貓帶回家,請事先跟家人溝通好。

如果養貓,請一定要對這個生命負責。


真正的愛,是尊重,是保護,是愛屋及烏···


以上素材均為貓來了粉絲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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