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于洪区检察院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办理涉疫案件

2月27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首次启用远程提讯系统,依法对一名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肇某某进行了“面对面”讯问。提讯中,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调查核实,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整个提讯过程,传输画面清楚、声音清晰,讯问工作顺利完成。当日,于洪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肇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于洪区检察院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办理涉疫案件

这起案件是于洪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涉疫案件。面对区看守所防控升级的情况,于洪区检察院主动与区看守所多次沟通,就远程提讯方案从技术保障、防疫措施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得到了区看守所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远程提讯系统开通。

启用远程提讯既贯彻了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又落实了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接触,降低传染风险,保障检察干警和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今后一段时期,于洪区检察院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运用远程提审系统,及时高效办理案件。于洪区检察院还主动与区司法局联系,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由区司法局指派一名专职值班律师到区检察院远程提审现场,确保律师“在场”的法定要求及效果,保证办案工作不受疫情影响,实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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