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女誡》——全文(七章)

《女誡》——全文(七章)

《女誡》——全文(七章)

《女誡》——全文(七章)

卑弱第一。

古者生女三日,臥之床下,弄之瓦磚,而齋告焉(詩小雅斯干曰:乃生女子,載寢之地,載弄之瓦。毛萇注云:瓦,紡磚也。鄭玄箋雲:臥之於地,卑之也。紡磚,習其所有事也)。

臥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弄之瓦磚,明其習勞,主執勤也。

齋告先君,明當主繼祭祀也(即婆家的生辰、忌日之類,需要謹記)。

三者蓋女人之常道,禮法之典教矣。

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

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執務私事,不辭劇易,所作必成,手跡整理,是謂執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潔齊酒食(齊音齋),以供祖宗,是謂繼祭祀也。

三者苟備,而患名稱之不聞,黜辱之在身,未之見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稱之可聞,黜辱之可遠哉!

《女誡》——全文(七章)

夫婦第二。

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

是以《禮》貴男女之際,《詩》著《關雎》之義。

由斯言之,不可不重也。

夫不賢,則無以御婦;

婦不賢,則無以事夫。

夫不御婦,則威儀廢缺;

婦不事夫,則義理墮闕。

方斯二事,其用一也。

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婦之不可不御,威儀之不可不整,故訓其男,檢以書傳。

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也。

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於彼此之數乎(數,道也,董仲舒春秋繁露: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

《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至於學矣。

獨不可依此以為則哉!

《女誡》——全文(七章)

敬慎第三。

陰陽殊性,男女異行。

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

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

故鄙諺有云:“生男如狼,猶恐其尪(音汪,矮小,或今之腦癱或小兒麻痺之類);生女如鼠,猶恐其虎”。

然則修身莫若敬,避強莫若順。

故曰:敬順之道,婦人之大禮也。

夫敬非它,持久之謂也;夫順非它,寬裕之謂也。

持久者,知止足也;寬裕者,尚恭下也。

夫婦之好,終身不離。

房室周旋,遂生媟黷(音褻瀆)。

媟黷既生,語言過矣。

語言既過,縱恣必作。

縱恣既作,則侮夫之心生矣。

此由於不知止足者也。

夫事有曲直,言有是非。

直者不能不爭,曲者不能不訟。

訟爭既施,則有忿怒之事矣。

此由於不尚恭下者也。

侮夫不節,譴呵從之;忿怒不止,楚撻從之(楚,荊棘也,鞭打之用)。

夫為夫婦者,義以和親,恩以好合,楚撻既行,何義之存?

譴呵既宣,何恩之有?

恩義俱廢,夫婦離矣(心離也)。

《女誡》——全文(七章)

婦行第四。

女有四行,一曰婦德,二曰婦言,三曰婦容,四曰婦功。

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

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

婦容,不必顏色美麗也;

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

清閒貞靜,守節整齊,行己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於人,是謂婦言。

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

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齊酒食(齊音齋),以奉賓客,是謂婦功。

此四者,女人之大德,而不可乏之者也。

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古人有言:“仁遠乎哉?我欲仁,而仁斯至矣”(論語述而第七)。

此之謂也。

《女誡》——全文(七章)

專心第五。

《禮》,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

故曰:夫者,天也。

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

行違神只,天則罰之;

禮義有愆,夫則薄之。

故《女憲》曰:“得意一人,是謂永畢;失意一人,是謂永訖"。

由斯言之,夫不可不求其心。

然所求者,亦非謂佞媚苟親也,固莫若專心正色。

禮義居潔,耳無塗聽(塗音塗),目無邪視,出無冶容(周易繫辭雲:冶容誨淫,慢藏誨盜),入無廢飾,無聚會群輩,無看視門戶(俗語"倚門子",即倚靠在門旁,向外張望),此則謂專心正色矣。

若夫動靜輕脫,視聽陝輸,入則亂髮壞形,出則窈窕作態,說所不當道,觀所不當視,此謂不能專心正色矣。

曲從第六。

夫"得意一人,是謂永畢;

失意一人,是謂永訖",欲人定志專心之言也。

舅姑之心,豈當可失哉?

物有以恩自離者,亦有以義自破者也。

夫雖雲愛,舅姑雲非,此所謂以義自破者也。

然則舅姑之心奈何?固莫尚於曲從矣。

姑雲不爾而是,固宜從令;姑云爾而非,猶宜順命。

勿得違戾是非,爭分曲直。

此則所謂曲從矣。

故《女憲》曰:"婦如影響,焉不可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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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妹第七。

婦人之得意於夫主,由舅姑之愛已也;

舅姑之愛已,由叔妹之譽已也。

由此言之,我臧否譽毀,一由叔妹,叔妹之心,復不可失也。

皆莫知叔妹之不可失,而不能和之以求親,其蔽也哉!

自非聖人,鮮能無過!故顏子貴於能改,仲尼嘉其不貳,而況婦人者也!雖以賢女之行,聰哲之性,其能備乎!

是故室人和則謗掩,外內離則惡揚。

此必然之勢也。

《易》曰:"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此之謂也。

夫嫂妹者,體敵而尊,恩疏而義親。

若淑媛謙順之人,則能依義以篤好,崇恩以結援,使徽美顯章,而瑕過隱塞,舅姑矜善,而夫主嘉美,聲譽曜於邑鄰,休光延於父母。

若夫蠢愚之人,於嫂則託名以自高,於妹則因寵以驕盈。

驕盈既施,何和之有!恩義既乖,何譽之臻!是以美隱而過宣,姑忿而夫慍,毀訾佈於中外,恥辱集於厥身,進增父母之羞,退益君子之累。

斯乃榮辱之本,而顯否之基也。

可不慎哉!然則求叔妹之心,固莫尚于謙順矣。

謙則德之柄,順則婦之行。

凡斯二者,足以和矣。

《詩》雲:"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其斯之謂也。

《女誡》——全文(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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