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山西省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2月25日公布。山西省将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

赋予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后,山西省将以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纳税服务、文化旅游、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为重点,在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山西省将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等行政行为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制度。同时,推动在司法裁判和执行活动中应当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虚假诉讼失信人等相关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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