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清城区检察院战“疫”“五个主动” 确保疫情防控与刑事办案两不误

春节上班后,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清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主动作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贯彻执行上级要求,结合刑检工作实情,将疫情防控工作和刑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清城区检察院战“疫”“五个主动” 确保疫情防控与刑事办案两不误

一、主动防控,确保干警自身的健康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的双重考验,清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不慌不燥,教育提醒干警主动做好自身防护、保持良好心态,做到少出门、戴口罩、不聚集,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引导鼓励干警积极乐观迎接挑战,按上级和该院的部署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齐心合力战胜疫情、抓好工作。

二、主动应对,确保办案工作不受影响

疫情当前,不容轻视。同时,刑事办案工作也不能落下。清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克服客观困难,主动出击,按时按质做好办案工作。为了有效防控疫情,看守所按上级的要求不允许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面对面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面对讯问工作遇到的困难,该院刑检部门不拖不等,积极应对。

一是加强对案件的书面审查,以书面审查核实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为主,减少讯问,批捕案件除了必须讯问的外,基本以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为主。

二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均利用远程网络视频进行。目前止,在技术部门的协助下,共通过远程网络视频讯问40件52人。

三是面对看守所值班人员减少,且远程提讯室不足,造成讯问效率较低下的困难,主动与清新区看守所、清新区检察院、清远市检察院沟通协调,确保看守所安排充足人员提解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之间及时互通预约情况,确保每天讯问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2月份办结审查逮捕案件28件38人,审查起诉案件18件26人,适用认罪认罚16件24人,适用率达92%,没有因为疫情而导致案件退查、延期大幅增加,确保办案工作正常进行。

三、主动协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因防控疫情,清城区法院不能将在押被告人提出看守所开庭,造成开庭有困难,清城区检察院春节前起诉的一批认罪认罚案件将面临刑期到期而不能及时开庭的窘境。

该院刑检部门主动筛查量刑建议将于2月到期的案件共18件,大部分是危险驾驶、越南人偷越国(边)境的轻刑案件,督促清城区法院尽快安排远程开庭。2月13日,该院副检察长蔡伟光主动到清城区法院,将该院筛查出的18件刑期即将到期的案件通报清城区法院,督促法院尽快开庭,避免案件超期,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确保认罪认罚案件顺利办理,刑检部门积极与清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落实值班律师远程见证,切实保障当事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目前止,共通过远程开庭13件30人。

四、主动介入,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快捕快诉快判

为了从严从快打击犯罪分子利用疫情进行的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清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共同研判案情,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加强侦查、逮捕、起诉衔接,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理。

截至目前,该院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5件9人,逮捕2件2人,起诉1件1人。如林某佳诈骗案,该院当天受理案件当天办结起诉至法院,并商法院尽快开庭审理,为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五、主动学习,提高干警依法办案的能力

为了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维护全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清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通过集中学习、网上学习等形式,学习两高、省、市发布的涉疫情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以及指导案例。

重点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检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等,确保干警熟悉相关司法解释,畅通战“疫”的检察环节,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犯罪。

撰稿:曹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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