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城區西區北部片區部分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
為提高我市的控規覆蓋率,有效落實《白銀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管控要求,我局委託廣東建築藝術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白銀城區西區北部片區部分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甘肅省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就該控規進行批前公示,徵求利害關係人和公眾的意見。
公示時間: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
公示單位:白銀市自然資源局
郵政編碼:730900
白銀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白銀城區西區北部片區部分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稿)
白銀市自然資源局
廣東建築藝術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
規劃範圍
規劃區位於白銀城區西北部的新城核心區,東臨上海路,南鄰長春路,北至北環路、西至包蘭鐵路,總規劃面積2.15平方公里。
規劃依據
本次規劃的主要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5年修正);《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4);《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1.1);《城市綠線管理辦法》(2002.11);《城市黃線管理辦法》(2006.3);《城市藍線管理辦法》(2006.3);《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準》(GB50413-2007);《城鄉建設用地豎向規劃規範》(CJJ83-2016);《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城市停車規劃規範》(GBT51149-2016);《城市設計管理辦法》(2017年06月01日實施);《甘肅省城鎮規劃管理技術規程》(試行);國家及甘肅省頒佈的其它有關條例、規範等。
本次規劃依據的相關規劃和文件有:《白銀市城市總體規劃(2015-2030)》;《白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等。
規劃方法和思路
1、工作方法
通過規劃項目組和自然資源局對規劃區用地進行實地踏勘,對規劃區的具體用地條件進行了解。走訪相關企事業單位,對相關用地權屬、單位資料、發展設想及配套設施情況進行了詳細的瞭解。
2、規劃思路
通過對規劃區的認識,以解決問題和目標制定為導向,解讀現狀存在問題,樹立規劃區的優勢條件和發展基礎,對規劃區建設基礎情況做出判斷,合理確定各個地塊的使用性質,提出各個地塊的建設模式和控制要求,實現區域發展目標。
規劃原則
1、落實總規要求,強化剛性傳導
依據總體規劃對本規劃區的總體定位和空間用地安排,精確空間落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保證總體規劃的剛性內容在控制性規劃中落實。
2、優化和細化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結構框架不變的前提下,依據《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相應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配套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和配建設施,完善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體系。
3、優化和細化城市支路網系統
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幹路網結構不變的前提下,結合項目建設和審批情況,增加城市支路網,優化和完善城市的道路網結構和系統。
4、具體量化地塊開發要求,為規劃管理提供依據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實施規劃管理的直接依據,本次規劃依據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開發強度管制,具體量化地塊的開發控制指標,結合城市設計等要求,深化和完善地塊開發要求中的低影響開發和城市風貌等控制性要求。
規劃目標
通過規劃控制和有效實施,將規劃區打造成環境優良、設施完善的生活圈和商業區塊。總體注重控制整體景觀風貌,塑造豐富生動、特色鮮明的城市生活區,格局與景觀序列,達到人、自然與建築空間的有機融合。
規劃結構
規劃提出“一心、兩片區“的功能結構。
一心:由居住片區商業設施和綠地開敞空間共同形成的服務核心。
兩片區:指規劃區東南部的居住片區和西北部的商業貿易區。
建設規模
規劃區居住用地總面積為47.4公頃,按照《總規》人均居住用地指標為30.3平方米/人,可容納總人口為1.56萬人。
規劃範圍內總用地面積為215.03公頃,其中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141.88公頃。
各類用地情況
1、居住用地(R)
規劃區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46.93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33.08%,其中包括社區配建公共服務設施和活動場地等各類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區整體以開發為主,全面改造棚戶區和村莊建設用地,完善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配置。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按照用地分類標準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分為行政辦公用地、文化設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社會福利用地、文物古蹟用地、外事用地和宗教用地九類,與本次規劃相關的用地共3類。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總面積為2.22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1.56%。
(1)、行政辦公用地(A1):用地面積為0.89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0.63%。
(2)、文化設施用地(A2):用地面積0.66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0.47%,均為文化活動用地。
(3)、醫療衛生用地(A5):用地面積0.67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0.47%,均為醫院用地。
3、商業服務設施用地
按照用地分類標準商業服務設施用地分為商業用地、商務用地、娛樂抗體用地、公共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和其他服務設施用地三類。規劃商業服務設施用地總面積為48.45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34.15%。
(1)、商業用地(B1)
規劃商業設施為商業貿易區的商業中心及居住區級的商業中心,主要以零售商業市場和超市等為主。規劃商業用地總面積為47.65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33.58%。
(2)、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B4)
規劃區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為面積為0.8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0.56%,均為加油加氣站用地。。
4、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佔地面積為41.21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29.0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面積為34.22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24.12%,為規劃區的道路用地;交通樞紐用地(S4)面積為6.99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4.93%。
5、公用設施用地
規劃區公用設施用地面積為0.35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0.25%,均為環境衛生設施用地(U2)。
6、綠地與廣場用地
規劃區綠地與廣場用地面積為2.71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1.91%,均為公園綠地(G1)。
居住用地規劃
1、用地佈局
規劃區規劃居住用地面積為46.93公頃,佔規劃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33.08%,包括社區配建公共服務設施和活動場地等各類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區整體以開發為主,全面改造棚戶區和村莊建設用地,完善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配置。
2、居住區分級
根據《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規劃區內居住用地可劃分為一個十分鐘生活圈,含兩個五分鐘生活圈,分別為1#五分鐘生活圈和2#五分鐘生活圈。
3、居住區配套設施
道路系統及交通設施規劃
1、道路網規劃
根據本次規劃用地規模及佈局結構,道路等級分為三級:主幹路、次幹路、支路。道路總長度12.4公里,路網密度0.06公里/平方公里。
(1)、主幹路:主幹路是規劃區與城市其他區域聯繫的主要通道,東西向主幹路有建設西路、景泰路、北環路,南北向的主幹路有靖遠路、誠信大道,紅線寬度50-80米。
(2)、次幹路:次幹路是規劃區內短距離交通聯繫的通道,起到分流主幹路交通流量的功能,分別為鳳凰路、長春路、上海路,紅線寬度36米。
(3)、支路:支路承擔各片區輔助交通聯繫,分別為支一路和支二路,紅線寬為12米。。
2、交通設施規劃
(1)、公共交通設施: 規劃要求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導的交通體系。公交線路佈局與城市客流分佈相適應,與土地開發相結合,加強與對外交通樞紐和非機動車、步行系統的銜接,合理組織公交線路網絡,形成良好便捷的公交換乘體系,根據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區內不單獨設置公交首末站和長途客運站,結合全市交通設施共享。
(2)、停車場:均為配建,停車方式可採用地面停車場、地下停車庫等形式,地下停車場佔地少,對環境影響較小,可結合公共功能服務中心地下空間開發,建設相應規模的地下停車庫。居住區的配建停車場建議採用地下和地面結合的方式,地面停車率不應大於10%。
(3)、加油加氣站:佈局主要考慮交通的便利性以及機動車分流分佈。規劃區共1處加油加氣站,為現狀明安加氣站。
港灣式停靠站是指在公交停靠站處將道路適當拓寬,將公交車輛的停靠位置設置在正常行駛的車道之外,以減少公交車輛停靠時形成的交通瓶頸對其他車輛的影響,保證路段車輛的正常運行。港灣式停靠站常用於未設置公交專用車道、主路車道數為雙向四車道的城市主幹路和一些交通量較大的次幹路。
綠地系統規劃
1、五分鐘級生活圈公園綠地
規劃五分鐘生活圈級公園綠地有2處,一處位於支二路與鳳凰路交叉口東北角,佔地0.7公頃。一處位於建設西路與誠信大道交叉口東南角,佔地1.9公頃,公園內應設置10%-15%的體育活動場地。規劃公園未經批准,禁止在公園內新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對公園內建築物、構築物進行改建、改變公園內建築物、構築物的使用性質和用途,總體公共區域應當向公眾開放,堅持公益性及為大眾服務的宗旨,公園用地公共空間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設立“遊人止步”、“禁止入內”等不當牌示。禁止佔用公園內亭、臺、樓、閣、廊、榭等公共資源封閉經營。
景觀系統規劃
規劃形成“一帶、兩節點”的景觀結構。
一帶:是西大溝河景觀帶,沿兩岸設施綠化、步行道和景觀構築物,作為市民休閒娛樂的重要空間。
兩心:指結合規劃區內兩處公園綠地形成的景觀節點。
城市設計導引
1、建築風格
規劃區的建築風格應以現代的設計手法為主導,體現白銀銅城文化的精神。工業建築應體現高效、現代的建築風格,商業設施建築應體現簡潔、明快的建築風格。
2、建築尺度
建築尺度設計應滿足清晰、豐富、宜人、富於美感的原則,能夠創造鮮明的城市意象。
關注建築尺度給人的視覺帶來的親切感。建築高度、體量以至細部要考慮步行者的距離關係以及人體尺度的良好關係。
成片、成街佈局的建築群由群體的體量組合來決定單體建築體量,保證群體組合的尺度適宜性。
3、建築形式
建築形式的運用應有利於城市開放空間的塑造,要充分考慮到街道空間及開放空間的視覺效果。
鼓勵建築形式個性化的同時,強調建築之間的協調與對話,重點關注建築的裙房,主體與屋頂三部分。
利用有特色,易識別的裙房,增強城市肌理和地面空間利用。相鄰建築物裙房的高度、色彩、材質、雨棚、標識等方面應取得統一或協調。裙房的設計應細緻,協調,它將影響沿街立面的特徵。
裙房以上建築物後退,在滿足設計構圖和使用功能的同時,應最大限度的減少光線遮擋。
標誌性建築的建築形式應突出強化其個性特徵,一般建築在相鄰地塊之間應具有相關性。
大型綜合商業或文化建築採用集中式為主,可採用大體量整體設計裙房和標誌性高點相結合的形式。
居住建築以多層板樓和點式高層相結合,沿主要道路可適當佈置底商,形成內聚圍合的院落形態。
4、色彩控制
建議採取柔和明快的建築色彩,以暖色為主的色調,與白銀的自然風貌形成呼應。
商業類的建築色彩可活潑多樣,體現現代、活潑的城市氛圍,優先使用安全玻璃、鋼、混凝土等作為建築飾面材料。塗料建議以淡暖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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