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總建超7.5萬方,3.17拍賣

3月

泉州又有6幅地塊將出讓

其中

安溪縣鳳山書院安置地塊1幅

永春縣桃城鎮5宗地塊

安溪再推地!最高限價18539元/㎡​,總建超7.5萬方,3.17拍賣


安溪縣

01


3月17日

安溪縣鳳山書院安置地塊將出讓

地塊總建築面積超7.5萬方

其中住宅面積為70192.15㎡;

一層商業面積1274.30㎡;

一、二層辦公用房面積1914.04㎡;

其餘為設備用房等。

扣除回購面積可供開發商銷售的住宅為2.5萬方

地塊採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出讓

商品住宅毛坯限價16539元/㎡

精裝限價18539元/㎡

安溪再推地!最高限價18539元/㎡​,總建超7.5萬方,3.17拍賣

具體公告如下:

安溪縣鳳山書院安置地塊一國有建設用地

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經安溪縣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安溪再推地!最高限價18539元/㎡​,總建超7.5萬方,3.17拍賣

1、出讓價格不含契稅、印花稅等稅費及公證費。

2、現狀為“淨地”,以拆除地上建築物後的土地地面現狀提供給競得人進行開發建設,地下涉及的舊建(構)築物殘留基礎、地梁等由開發商自行解決並承擔費用,如地下有其他公共設施,由開發商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參與競買。競買申請人應明確承諾購地資金(含競買保證金和土地出讓金)來源屬於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融資資金指銀行貸款、債權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若被金融監管機構認定使用融資資金競標取得土地的,取消競得資格並沒收保證金;競買人應同時承諾競得後其商品房預售價格接受政府調控。


三、報名申請時間

(一)競買申請人可於報名截止前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0層2010室索取拍賣出讓文件(含競買須知等)。

(二)報名時間為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16日17時止。


四、拍賣會舉行時間、地點

拍賣時間:2020年3月17日16時

地點: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19層1913室


五、其他事項

(一)應根據安溪縣自然資源局《關於安溪縣鳳山書院安置地塊一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安自然資〔2019〕190號)和安溪縣鳳山書院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書院辦”)《關於安溪縣鳳山書院安置地塊一用地建設要求及安置房情況說明》進行開發建設,該兩份文件為出讓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二)開發商應按照書院辦提供的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設計施工圖進行施工建設,不得再對施工圖進行優化調整。經濟技術指標以審核合格的施工圖經書院辦聘請有資質的公司測繪的指標為準,若與地塊的用地規劃設計條件不符,不得再增補。


(三)本地塊原紅線內存在的排洪溝應按書院辦確認提供的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進行建設,並承擔費用。


(四)應按照書院辦提供確認的施工圖配置公共服務設施,具體如下:應設置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360㎡以上)、文體活動室(建築面積220㎡以上)、社區居委會(建築面積700㎡以上)、社區衛生室(建築面積40㎡以上)、公共衛生間(建築面積50㎡以上)、垃圾收集間(建築面積14㎡以上)等公共服務設施;應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建築面積不得少於150㎡;社區居委會、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應當在竣工驗收後半年內無償提供給鳳城鎮人民政府統籌使用,土地和房屋產權歸鳳城鎮人民政府所有,費稅由開發商負責;除物業管理用房外各項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的建築面積均計入容積率指標。


(五)開發商應提供地下室所有非機動車停車位以及地下室一層標準停車位29個、微型停車位5個作為小區摩托車、自行車的公共停車場所,開發商不得銷售,不予辦理不動產權證。


(六)該地塊屬涉及徵遷安置,開發商不得用於融資貸款。


(七)根據有資質的房屋測繪單位提供的房屋建築規劃面積說明,本項目住宅面積為70192.15㎡;一層商業面積1274.30㎡;一、二層辦公用房面積1914.04㎡;安置房回購情況說明如下:

1、開發商必須提供如下面積的房屋作為回購安置房源:住宅約45192.15㎡;一層商業面積1274.30㎡;一、二層辦公用房面積1914.04㎡。本項目扣除回購房源面積後,可供開發商銷售面積:住宅約25000㎡(以房產測繪報告書成果為準)

2、回購的住宅房源(戶型、房號)由書院辦及鳳城鎮政府優先選定確認;安置後剩餘的回購房源(含住宅、商業),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國有單位統一組織拍賣銷售,開發商應視同為房產銷售配合辦理相關手續,並按成交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提供給中拍成交人。

3、回購房面積以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後辦理不動產權證時,有資質的房屋測繪單位實際測繪的房產辦證面積為準。

4、回購的住宅、商業店面和其他配套用房, 回購單價按回購面積統一為3000元/平方米

5、書院辦及鳳城鎮因安置及剩餘資產處置需要,以上回購房源安置及處置應開具的正式發票(即:福建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繳納的稅費由開發商全額承擔並負責申報繳納(包括回購款稅費、書院辦及鳳城鎮安置給被徵收戶的安置實際價款與回購價款差額部分的稅費及安置後剩餘的回購房源部分拍賣銷售成交價款的稅費)。該部分正式發票(即:福建增值稅普通發票)以開票金額2.2億元額度為限,超過部分的稅費由書院辦及鳳城鎮承擔。

6、回購房費用支付形式、建設週期等事項條款詳見《安溪縣鳳山書院安置地塊一安置房建設回購協議書》,在回購房源選定後,由書院辦及鳳城鎮政府與開發商簽訂回購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


(八)競買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前將競買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須到賬),併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31號窗口開具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再到6號樓B幢20層2010室辦理報名手續;到報名截止時,如報名人數只有一人,則取消本次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九)競買人擬在競得土地後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等內容。在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由我局與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簽訂補充合同。


(十)本次採用“限房價、競地價”方式進行公開拍賣,該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為16539元/㎡,若項目進行精裝修,精裝修成本不得低於2000元/㎡,精裝方案應提前報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實施精裝的商品住房預售備案均價均予以增加2000元/㎡以內。


(十一)本次出讓設有政府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須不低於政府保留價)確定競得人。


(十二)競得人應成交次日起30日內繳納成交價款總額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如土地拍賣溢價率超過100%的,土地出讓價款應自成交次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且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後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後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土地出讓價款逾期繳納的,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違約金。


(十三)開發商必須在土地交付後6個月內開工,土地交付後3年內竣工並經驗收合格,達到交房條件交付使用。


(十四)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含競買須知等)後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並全部接受,並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十五)繳交競買保證金賬戶

開戶單位:安溪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戶行:泉州銀行安溪支行

賬 號:0000014718783012


(十六)聯繫人、聯繫電話

王先生(資源局):0595-23234662 13860736265

董先生(書院辦):13506911828


(十七)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安溪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2月24日


-上下滑動,查看更多-

據悉,安溪縣鳳山書院片區項目位於安溪縣鳳城鎮鳳山公園,規劃總佔地面積98畝,共分三個方面建設,即書院、實小分校、安置區等,其中鳳山書院2.9萬㎡、小學1.6萬㎡、安置區9.6萬㎡。

安溪再推地!最高限價18539元/㎡​,總建超7.5萬方,3.17拍賣

安溪鳳山書院片區項目效果圖

鳳山書院地塊之前,安溪縣城另一幅舊改項目地塊也將於3月份出讓,即精裝限價20284元/㎡的解放路西片區改造地塊。

詳情》》》限價突破2萬大關!泉州這幅超23萬方商住地3.10拍賣!


永春縣

02


3月13日

永春縣將出讓5宗地塊

最高毛坯限價6900元/㎡

分別是位於桃城鎮德風社區2幅地塊

桃城鎮桃溪社區3幅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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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公告如下:

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關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永自然資地出告字〔2020〕1號


經永春縣人民政府批准,永春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永春縣5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宗地概況 貨幣單位: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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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9-44號、2019-45號地塊土地來源:農用地轉用/2018年第10批次 閩政地〔2019〕473號。

2019-44號地塊土地分類:建設用地298平方米。

2019-45號地塊土地分類:耕地152平方米、其他農用地23平方米、建設用地116平方米。

2019-11號、2019-12號、2019-13號地塊土地來源:存量國有建設用地。

2019-11號、2019-12號、2019-13號地塊土地分類:建設用地。

(耕地佔用稅標準:耕地、園地:30元/㎡;林地、其它農用地:15元/㎡)


(二)相關要求說明

1、具體的規劃用途、詳細經濟技術指標按《關於下達永春縣2019-44號地塊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永自然資規〔2019〕29號)、《關於下達永春縣2019-45號地塊用地規劃條件的通知》(永自然資規〔2019〕30號)、《關於下達永春縣2019-11號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永自然資規〔2019〕8號)、《關於下達永春縣2019-12號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永自然資規〔2019〕9號)、《關於下達永春縣2019-13號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永自然資規〔2019〕10號)文要求執行,供地方式按現狀供地。交地工作由桃城鎮人民政府負責。


2、本次採用“限房價、競地價”的競拍方式進行公開拍賣。其中“限房價”為“限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2019-44號、2019-45號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不得超過5000元/平方米2019-11號、2019-12號、2019-13號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不得超過6900元/平方米。  


3、2019-44號地塊需回購套房6套,面積635.94平方米,回購價(含稅)3040元/平方米;一層車庫6間,面積113.37平方米,回購價(含稅)3250元/平方米。

2019-45號地塊需回購套房5套,面積562.71平方米,回購價(含稅)3070元/平方米;一層車庫5間,面積91.66平方米,回購價(含稅)3270元/平方米。

2019-11號地塊需回購一層前面店面7間,建築面積共212.8平方米,回購價7100元/平方米(含稅);回購一層後面儲藏間8間,建築面積共75平方米,回購價3870元/平方米(含稅);回購套房8套,建築面積共948平方米,回購價4070元/平方米(含稅)。

2019-12號地塊需回購一層前面店面4間,建築面積共134.4平方米,回購價6900元/平方米(含稅);回購一層後面儲藏間4間,建築面積共25平方米,回購價3900元/平方米(含稅);回購套房4套,建築面積共544平方米,回購價4100元/平方米(含稅)。

2019-13號地塊需回購一層前面店面3間,建築面積共100.32平方米,回購價6900元/平方米(含稅);回購一層後面儲藏間3間,建築面積共25平方米,回購價3900元/平方米(含稅);回購套房3套,建築面積共408平方米,回購價4110元/平方米(含稅)。

以上五宗地塊競得人須在競得之日起10日內與桃城鎮人民政府簽訂回購安置房協議。具體回購面積按選房情況實際結算,超出面積由桃城鎮人民政府按市場評估價格計算。


4、嚴禁採取“以房抵債”、股東或特定群體壟斷房源、辦理自有產權等方式逃避公開銷售,否則房屋交易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合同網籤備案,產權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


5、競得人應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開工建設,自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對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全部開工、竣工的土地,永春縣自然資源局不予辦理土地抵押,金融機構不予辦理貸款;對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的,永春縣自然資源局在辦理轉讓以及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預售許可時,將依法追繳未按約定時間開工、竣工的違約金(每日按出讓價款1‰繳納違約金),並將企業列入土地招拍掛黑名單及將其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單,禁止參加泉州市土地和政府所有項目招投標。


6、本次出讓溢價率超過100%的,土地出讓價款應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後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後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


7、競買人應明確承諾購地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買保證金有來源於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範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買資格並沒收競買保證金;競買成交後,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有來源於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範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並沒收競買保證金。


8、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2019-44號、2019-45號、2019-11號、2019-12號、2019-13號地塊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二、競買人資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可單獨申請、也可聯合申請。

(二)報名時申請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並明確承諾購地資金來源於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買保證金有來源於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範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買資格並沒收競買保證金。

(三)報名時申請人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若申請人是法人單位的,應提供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若是委託代理的應提供有效的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憑證。申請人競得土地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在申請書中必須予以說明。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不設保留價


四、報名與實地踏勘

(一)出讓地塊的有關文件,可於出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時間截止前到永春縣自然資源局二樓索取。

(二)申請人須在 2020年3月10日17:00前攜帶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或授權委託書(個人報名為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已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憑證等,到永春縣自然資源局二樓辦理報名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3月10日17:00前(以永春縣自然資源局收到款項的時間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永春縣自然資源局將在2020年3月12日17:00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發給《競買資格確認書 》。

(三)地塊踏勘時間為2020年2月21日至 2020年3月10日。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提前與永春縣自然資源局二樓聯繫,聯繫電話:0595-23860325。


五、拍賣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

(一)拍賣時間:2020年3月13日16 時

(二)拍賣地點:永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室(一)

(三)本次拍賣競買人不足兩人的,本次拍賣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終止。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競得人應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土地出讓價款含競買保證金,繳納期限屆滿日遇法定節假日的,可以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土地出讓價款不包含契稅、耕地佔用稅、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稅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另行繳納。

(二)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成交後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定金抵交土地出讓金。未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出讓人在出讓活動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桃城鎮人民政府負責以現狀條件在競得人繳清土地出讓金後5個工作日內交地。


七、手續的辦理

(一)永春縣自然資源局憑成交確認書、繳款憑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手續給予辦理用地手續,永春縣住建局憑成交確認書、繳款憑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手續給予辦理建房手續。

(二)根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試行)》(國土資發〔2006〕114號)、《福建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工作規範(試行)》(閩國土資綜〔2006〕272號)的規定,申請人競得土地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清土地出讓價款,並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永春縣自然資源局可以根據中標結果與競得人先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新公司註冊登記手續後,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也可以約定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八、違約責任

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應當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競得人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出讓金,從期滿次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項的1‰加收違約金,出讓金超過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讓人可解除出讓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除取消其競買保證金外,還可要求競得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有關具體事宜,詳見本次出讓文件。


十、注意事項

(一) 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出讓文件後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後,即視為競買人對出讓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並全部接受,並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如有疑問可以在出讓活動開始日以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永春縣自然資源局諮詢,諮詢電話:0595-23860325,傳真:0595-23862728。

(二)保證金開戶行:

1.中國建設銀行永春支行,賬號:35001656507050001717

2.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縣支行,賬號:13570101040021285

3.中國工商銀行永春縣支行,賬號:1408017129022073191

4.中國銀行永春縣支行,賬號:424775815951

5.永春縣農村信用聯社營業部,賬號:9071010010010000037319

6.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永春縣支行,賬號:935007010006486692

7.福建永春漳農商村鎮銀行營業部,賬號:9071710010010000009347

8.泉州銀行永春支行,賬號:0000016642421012

保證金賬戶名: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保證金繳納開票地點: 永春縣823中路展覽城縣行政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局服務窗口

諮詢電話:0595-23883105

聯繫人:陳小云。


十一、 永春縣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永春縣自然資源局

2020年2月20日


綜合安溪縣自然資源局、永春縣人民政府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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