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我省全面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2月19日,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非接触式”诉讼服务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诉讼权利,共同推进“非接触式”诉讼服务。

《通知》从做实做优网上登记立案、有效延伸诉讼服务半径、规范有序开展在线庭审、推广运用在线执行系统、强化电子送达平台使用、积极开展网上信访答疑、大力推行在线多元解纷、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等8个方面,全方位保障“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全面落地落实。在有效延伸诉讼服务半径方面

《通知》明确,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加强沟通协调,在离法院、法庭较远的乡镇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点”,在案件量较大的本地律师事务所设立“诉讼服务站”,为当事人就近提供网上立案辅导、诉讼材料代为审查、材料收转等前端诉讼服务。在推行在线多元解纷方面,要求各级法院要不断完善线上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在线调解的培训、指导,大力优化司法确认程序,积极推广在线司法确认,推动、保障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整合汇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等纠纷化解力量,及时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利用在线调解平台、四川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刘佳

审核: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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