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复工开放的指导意见》,助力文旅行业复工复产

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百丈漈—飞云湖旅游经济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温州生态园发改和文化旅游局,局属各单位:

当前,全市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春暖花开之际,应是文旅奋进之时。全市文旅行业要按照“精密智控、精准施策”的要求,有序做好复工开放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市A级旅游景区要按照《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复工开放营业。全市78家A级旅游景区今年内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实行免费开放。

二、全市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非遗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尝试对外开放。各公共文化场馆的展厅开放参照《浙江省新冠肺炎防控博物馆有序开放操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入馆人数,实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三、剧院剧场、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网吧等人员密集型文化娱乐场所继续作为“负面清单”,适当延后开放营业,具体复工开放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四、全市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等文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开放预案,严格落实“戴口罩、保距离”的要求,防止人员扎堆集聚,扎实有序做好开放工作。所有场所目前仅对绿色健康码人员且体温正常者开放。

五、各级文旅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行业服务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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