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湖北省公安廳通知:加強監督,嚴禁簡單粗暴執法

楚天都市報2月25日訊(記者劉利鵬 通訊員李宗吾)記者今日從湖北省公安廳獲悉,該廳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法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機關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主動履職盡責,加強執法監督,指導全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通知》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全省公安法制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安部規定的職權、條件、程序進行操作,加強案件審核把關,既注重依法懲罰犯罪,也堅持刑事司法的謙抑性,做到寬嚴相濟;對本地公安機關制定出臺的疫情防控執法工作有關制度及規範性文件要進行嚴格審核,不得逾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擅自設置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據悉,早在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之初,省公安廳就從嚴格依法辦案、加強法制審核、保障執法安全等方面,對各地公安機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出明確要求。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梳理彙總《公安機關辦理涉疫類案件法律依據》,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2月15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制定出臺《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為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指引,推動準確適用法律、加強協作配合、回應社會關注等工作,努力確保妨害疫情防控案件辦理質量,增強案件辦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嚴禁簡單、粗暴執法;嚴禁發表不當言論、發佈不實信息;嚴禁民警在警務活動中不採取防護措施……”按照“戰時高於平時,嚴於平時”的標準,省公安廳還對全警提出5條紀律要求,並依託網上督察系統,對全省公安機關值班備勤、執法服務、民警安全防護等情況進行網上巡查,日均巡查公安機關基層單位1500餘個、疫情防控重點醫療機構420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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