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民教】民轉公,深圳民辦幼兒園改革路在何方?

民轉公,深圳民辦幼兒園改革路在何方?——深圳將民辦園強行收歸公辦園引發公眾強烈不滿和質疑

中國改革報、改革網記者 葉仕春 獨家報道


【地方民教】民轉公,深圳民辦幼兒園改革路在何方?


“救救民辦園!”這是深圳民辦幼兒園舉辦方、幼教工作者、家長們以及有關社會人士的強烈呼籲。他們希望深圳市委、市政府要像“防控戰疫”一樣引起高度重視,儘快遏制和糾正市教育局的錯誤做法,使深圳幼教改革沿著正確軌道前行。

深圳現有幼兒園1800多所,民辦園佔比90%以上。這是深圳改革發展的產物和市場化的結果,可謂碩果累累,貢獻巨大,功不可沒;其多樣化、現代化、國際化路子越走越寬廣,彰顯出勃勃生機與活力。民辦園在沒有財政投入,靠自籌資金、自主辦園、自我發展的“三自”原則,不僅解決了幼兒“入園難”問題,培養了成千上萬的兒童,同時每年為政府減輕數十億元財政負擔。

可是,“一路奮進一路歌”的民辦園,近來深圳市教育局強行把部分優質民辦園變成公辦園。目的是為了使公辦園在2020年佔比達到50%。其做法就是選派一名公辦園工作人員直接接管民辦園。這一“民轉公”改革舉措,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實際上沒有新增幼兒園和學位,倒是存在諸多問題,引起公眾強烈不滿和質疑。記者出函提出採訪要求,市教育局回覆“暫時不接受採訪”。


【地方民教】民轉公,深圳民辦幼兒園改革路在何方?


公眾質疑


質疑一:豈能搞形式主義“一刀切”?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有關部署,幼教改革方向主要是提高公辦園比率,提升普惠率;解決入園難、入園貴等問題。可是深圳教育主管部門以改革名義,強行將300餘所民辦園收歸國有,其中包括大量省優、市優名牌幼兒園。不少民辦園長認為,這種簡單粗暴、“換標籤”、一刀切、片面追求公辦園比例的做法,就是典型搞形式主義。

據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民轉公”改革,有既得利益者操縱,打著改革旗號,欺下瞞上,牟取私利,導致改革背離初衷。

質疑二:豈能不講法制、政策和程序?退一萬步講,即使要收回民辦園,也要依法辦事,不能不搞評估、不做分類、不籤協議、不講程序,公然違法,更不能通過卡(不給年審換證)、騙(承諾不兌現)、壓(強行收回)等違法手段剝奪民辦園權益。有關法律專家認為 ,國家對公辦園的比例並沒有法律或政策的要求,教育部提出的是普惠性幼兒園佔比達到80%;其實,深圳公辦與民辦園已經達到或接近這一要求,深圳的做法顯然與教育部的規定不符。根據權利義務一致性的原則,應該保護民辦園投資者的權利。

再則,國家一以貫之大力鼓勵民辦教育,支持學前教育的百花齊放。《深圳市學前教育發展行動計劃》強調“培育扶持非營利性幼兒園,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幼兒園”的發展思路,同時也提出“促進學前教育多元化辦學、多渠道投入、多樣化發展”。廣東省政府《關於增加幼兒園中小學學位和優質教育資源供給的意見》和最近出臺而反響積極的《實施意見》都明確規定,提出增加學位供給,滿足入學需求,落實教育用地,加快校舍建設,創新辦學模式,鼓勵多元化辦學等改革舉措,政策應當具有權威性和連續性。

據不完全統計,全市300多所政府產權園,100%的通過了規範園評估;在全市100所優質示範特色幼兒園中,年檢通過率是100%。調查中,不少家長認為,有的民辦園在服務和管理上已超越公辦園的辦學質量。多年來,其成立到發展、從管理到監督都是按教育主管部門要求、標準、規範辦園,怎麼能說收回就收回,顯然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記者瞭解到,不少民辦園還沒年檢交接,就已“被”更換了法人。

有園長這樣比如,當合法夫妻相親相愛時,突然被人強奪你的最愛,將你投入全部心血所經營的事業與夢想據為己有,你會是什麼滋味?是拿起法律武器據理力爭,還是面對政府的“任性”忍讓妥協?此次,民辦園舉辦者們選擇了前者,表示不惜一切也決不能讓深圳幼教改革誤入歧途!

質疑三:豈能不顧實際忽視民意?據瞭解,多年來深圳民辦園湧現出了一大批有情懷、有理想的辦學人和有特色、有規模、有影響的名牌幼兒園,有的成為幼兒教育領軍人物,為深圳學前教育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深圳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尊重歷史、尊重現實,認真總結推廣民辦園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而不能因為存在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與不足而妄加指責與片面否定。

採訪中,“敢怒不敢言”的民辦園舉辦者和園長們拿出給習總書記、中央紀委監察委、教育部的情況反映和《公開信》,文中大聲疾呼《救救民辦園》、《請求公平公正對待民辦教育的情況反映》、《對南山區民辦園轉公辦園的若干質疑》、《深圳幼兒園“公進民退”改革六問》、《決不能讓深圳幼教改革走回頭路》、《多鼓勵支持促健康發展》等,認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官僚作風嚴重,忽視民意,一意孤行,後果不堪設想。

不少人深表擔憂,深圳學前教育方面,存在嚴重的不公平,在學位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不找人、不花錢根本上不了公辦園。今後,幼兒園名額的爭奪將更加緊張,一般平民子弟將無園可入。

質疑四:豈能不計成本和效益?在年初召開的深圳市人大第六屆八次會議上,市長陳如桂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高標準辦好學前教育,新增幼兒園學位2萬個以上,努力實現公辦幼兒園在園兒童佔比達到50%”。對此,有必要算算賬,用數據和事實回應市長報告中的“民生實事”是否可以落實。

第一筆是經濟賬。目前公辦園按每所每班35人12個班規模算,財政給公辦園每年每所撥款1200多萬元,而民辦園每年每所只補貼45萬左右,兩者相比公辦園投入比民辦園高出26倍之多。也就是說,僅按300所民辦園計算,僅一年就為國家節省財政投入近30多億。其二,新增2萬個學位,就得需要新辦470多所幼兒園,按每所補貼1200萬計算(不包括場地設備投入,每所應投入1500萬左右),財政需要拿出50多億元,可見民辦園節省財政投入驚人!試問,財政每年鉅額投入公辦園,為什麼不平等投入民辦園呢?如此懸殊的投入,公辦與民辦在教育質量上又有哪些不同呢?公辦園的錢又是怎麼花、花在什麼地方了呢?據反映,公辦園在大把大把教育經費投入下,教學質量卻沒有超過民辦園,反而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跑冒滴漏,滋生大量腐敗現象。

第二筆是政治賬。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的一面旗幟,成就舉世矚目。其中也離不開幼教改革者、探索者和拼搏者們的艱難努力。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深圳民辦園近80%以上已經成為普惠園或普惠收費。如果既不新增量又不增加學位的情況下強推“民轉公”,改革意義何在?改革創新是深圳的根和魂,是深圳的最大政治,如果有悖改革初心,肩負“先行示範區”使命擔當的深圳決不會答應!


【地方民教】民轉公,深圳民辦幼兒園改革路在何方?


路在何方


深圳民辦幼教改革路在何方?大多民辦園舉辦人和幼教工作者認為:

1、幼教改革牽動社會、牽動民心,深圳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察民情、聽民訴、重民意,以法治思維做好改革的頂層設計。既要大膽改革創新,又要有 “工匠精神”,提高執政和現代治理能力,切忌簡單粗暴,一收了之,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唯比例”的做法。

2、深圳教育主管部門應當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指示精神,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敢於突破體制機制障礙,把精力、財力、人力投入到新建和偏遠、落後民辦園的改造提升上,從根本上解決增加學位問題;繼續探索“民辦公助”模式,鼓勵多元辦學,遵循學前教育規律,實現“幼有善育”。

3、在改革實施方面,應當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分門別類,一園一策,多元並進。時任副市長的王立新在2019年5月6日召開的有800多人參加的“深圳市學前教育工作推進會”上提出,“創新發展公辦園、優化提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為主要舉措,努力實現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原承辦方可根據自願原則接受教育行政部門的委託管理執行全市統一的公辦幼兒園辦學標準與管理要求”。對於這些切合實際的改革舉措,公眾十分贊同認可,應當大膽探索實踐,總結完善,切不可講一套做一套,甚至“不作為”,更不能“亂作為”。

奮進新時代,深圳再出發。世人期待深圳幼教改革隨同“大灣區”和“先行示範區”建設的推進,交出一份更精彩更滿意的答卷。


來自中國改革報 小魚研究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