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发挥“信用监管”优势 三项措施保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发挥“信用监管”优势 三项措施保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公示,积极修复信用,增强经营发展信心,降低信用修复过程中的制度成本,使市场主体轻装上阵,2月19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挥信用监管优势,提出三项措施强防控保复工,确保“两不误”。

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发挥“信用监管”优势 三项措施保

01

全面推行自主年报制度

对正常年报企业不登门、不见面、免打扰,对休眠企业、上年新办企业不见面指导,实行信用修复“网上办”、容缺受理和事后补签,对特殊行业、领域企业实行优先办理,激活更多企业投入生产经营。严厉惩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失信企业、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网上回复“一口清”,线下办理“一次结”。

02

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谨慎清吊未经营企业,主动加强与企业联系,对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纳入清理吊销企业名单。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原则上不进行实地核查,尽快移出。

03

加强宣传和信息共享

按照“安全第一、便民利企”原则,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窗口等渠道公布信用管理咨询电话、申请资料指南和接收邮箱地址等信息,引导企业利用最便捷、最安全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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