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快诉涉疫情诈骗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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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上午,由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疫情诈骗罪一案开庭审理。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邹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

邹某某长期在网上赌博,欠下大额债务。2月11日,他利用疫情,谎称为组织购买口罩、消毒水等防护物资和为群众购买生活物资需垫付资金,先后5次向3名受害者骗取现金61000元,全部用于网上赌博。之后,邹某某为逃避追逃讨,拒接电话和微信,躲藏于屋后树林中。

2月14日立案后,承办检察官随即提前介入侦查,锁定证据,研判案情,确保案件质量。该院检察长乔长松强调,疫情防控当前,要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导责任,依法、快速、高效办理涉疫情案件,展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检察担当。

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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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远距离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告诫安慰,并启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在量刑方面,考虑到邹某某利用疫情骗取钱财用于赌博违法行为,结合自首、悔罪等情节,提出了精准化量刑建议。

提审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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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该院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距离移送审查起诉不足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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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旁听的县人大代表何运嵩表示,本案的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充分体现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疫情犯罪的政策要求和坚定决心,有力震慑了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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