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无明码标价......海东通报10起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哄抬物价、无明码标价......海东通报10起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罩、消毒用品、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成为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的必需品。而有些别有用心的不良商家乘机抬高口罩、消毒用品、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无证销售口罩、消毒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为营造良好市场氛围,震慑不法商贩,日前,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曝光了十起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乐都区睿康医药超市二分店哄抬消毒产品价格案

2020年1月26日,接群众投诉举报,乐都区睿康医药超市二分店销售的75%酒精消毒液有哄抬价格的现象。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药店以高于进价2倍的价格销售75%酒精消毒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二:乐都区健安堂药店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0年1月26日,接群众投诉举报,乐都区健安堂药店销售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有哄抬价格的现象。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药店以高于进价2倍的价格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三:乐都区华东超市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2020年2月4日,接消费者投诉,乐都区华东超市出售的水果结算价高于标价。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超市预销售区域标价为每公斤5元的水果,在收银台结算时却以每公斤7.96元的价格收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四:循化县欧雅文体书店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0年1月29日,接消费者投诉,循化县欧雅文体书店销售的一次性口罩价格过高。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店以高于进价1倍的价格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已经立案查处。


案例五:循化县查汗都斯乡马XXX哄抬价格案

2020年1月29日,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循化县查汗都斯乡马XXX销售的面粉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经查,马XXX销售的面粉在疫情发生前销售价格为每袋96元,由于发生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面粉供应紧张,马XXX将销售价格提高为每袋110元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六:化隆县群科镇千里香茗茶干果饮料店未明码标价案

2020年2月1日,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品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化隆县群科镇千里香茗茶干果饮料店销售的百货类商品均无价格标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七:化隆县群科新区百佳蔬菜水果超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0年1月29日,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品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化隆县群科新区百佳蔬菜水果超市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价格法》关于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八:化隆县扎巴镇粮油瓜果蔬菜经销店哄抬价格案

2020年1月27日,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商品价格监督检查时,发现化隆县扎巴镇粮油瓜果蔬菜经销店销售的面粉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经查,同一批次面粉,该店在疫情发生前的销售价格为每袋100元,疫情发生后,该店将销售价格提高为每袋105元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九:互助县华源大药房未明码标价案

2020年2月5日,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疫情防控药品价格进行检查时,发现互助县华源大药房店内所有药品都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互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十:平安区德众平价医药超市哄抬价格案

2020年2月3日,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全区疫情防控药品价格及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时,发现平安区德众平价医药超市以明显高于市场价销售防护用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涉嫌哄抬价格,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已立案调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