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山西兴永律师事务所、山西芝水律师事务所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积极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并在永和县司法局的监督和指导下成立法律服务志愿队,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此次“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兴永所、芝水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越到吃劲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兴永所、芝水所严格遵循《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律师执业安全防护指引》,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积极作为、努力作为,在加强自身防控,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基础上,调整了服务方式,特设“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对受到疫情影响的法律咨询问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零接触”方式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制。

另外,为方便广大群众,及时答疑解惑,全国普法办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汇总整理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规定。公众还可通过司法部官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栏下设的“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平台反映问题,了解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等。


隰县:战“疫”献爱心 “社矫”显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干部群众无私奉献,其中,有这么一个特殊的群体,不当旁观者,勇当排头兵,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一份力量,他们就是隰县的社区矫正对象。

社区矫正对象,他们曾经在人生的道路上走了弯路,碰触过法律的底线,在隰县司法局管理、教育、帮扶下,经过一次次的法律教育和思想重塑,当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时,他们没有置身事外,本着“奉献、守心、追梦、进步”的志愿者服务宗旨,主动积极投身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中。

我县龙泉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苏某、杨某,黄土司法所李某、马某,在自觉服从管理,按要求主动汇报位置信息、思想动态、学习劳动情况的同时,主动要求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值班,每天准时准点到达值守点,积极配合镇、村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做好群众进出登记、外来人员劝返、环境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疑点。他们每天执勤十几个小时,一干就是半个多月,毫无怨言。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他们参与抗疫的实际行动,既彰显了社区矫正的工作成效,也表现了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更为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树立了榜样,这支“特殊”的社会力量,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增添了动力。我们相信,“没有一个冬天不会过去,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抗击疫情是这样,社区矫正对象的人生亦是如此。


大宁:疫情当前不大意 矫正执法不松懈

疫情当前,大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不忘初心、坚守阵地,第一时间构建起程序规范、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社区矫正执法防控体系,做到工作阵脚不乱,行进步伐统一,保证了疫情期间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正常、稳定、健康运行。

疫情期间,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县司法局统一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取消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当面报到等聚集性、外出性活动,简化工作程序,灵活工作方式,创新“六大执法监管教育方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在线报到,通过社矫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签到,减少外出、碰面,确保疫情期间输入风险及时阻断。二是延缓宣告,新入矫对象,暂时通过微信共享定位进行实时签到,确保疫情期间入矫工作衔接有序。三是监管排查,开展电话信息排查,每日更新排查信息,确保疫情期间监管排查全面落实。四是在线教育,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链接、学习信息,确保疫情期间教育不停。五是核查督办,每日通过社矫app,核查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疫情期间工作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六是简化解矫,在社矫app线上办理解矫,线下手续先留存,确保疫情期间末端安全收尾。

为共同做好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各司法所也各尽其责、出奇划策,力争做到矫正工作不停、效果不减。昕水司法所工作管理宽严相济。面对矫正对象亲人突发心脏病离世的特殊情况,经过反复讨论请示上报,在通过市、省相关机构逐级审批后,该矫正对象顺利前往洪洞安葬老人。目前该矫正对象已按时返回大宁隔离在家,经检查身体无异常状况。

三多司法所严格疫情摸排工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负责,更对每一名矫正对象负责。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矫正对象家中进行走访排查,了解矫正对象的身体状况、思想动态和行动轨迹,并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讲。

太古司法所信息化管理严丝合缝。调整矫正对象报到流程,对疫情期间新接收入矫对象,在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延缓入矫宣告时间,每日通过微信共享定位,矫正对象与实地标致参照物合照等方式进行在线签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