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一男子在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並暴力襲警被檢察機關批捕

鄂爾多斯一男子在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並暴力襲警被檢察機關批捕

案件回顧


2020年1月27日,鄂爾多斯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4號令決定,各旗區所有住宅小區,只留一個車輛、人員進出通道,對所有出入小區的車輛、人員信息進行問詢登記和體溫規範監測。2020年2月11日20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薛某某酒後準備回鄂托克旗棋盤井鎮某小區其兒子家中,該小區北門口設有疫情防控點,需要掃碼登記,薛某某掃碼幾次均未成功,疫情防控點工作人員引導其註冊登記時薛某某不配合登記工作,並辱罵工作人員。21時許,鄂托克旗棋盤井鎮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協助開展勸導工作,並告訴薛某某妻子註冊登記步驟,期間薛某某一直在旁邊糾纏,仍不予配合,民警對其耐心教育時,薛某某突然在一名民警左肩部打了一拳,另一名民警警告薛某某,“我們正在執行公務,你這樣做是在妨害公務”時,薛某某又用手掰該名民警右手食指不放,導致該名民警右手軟組織損傷。

鄂爾多斯一男子在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並暴力襲警被檢察機關批捕

公安機關工作情況


2020年2月12日鄂托克旗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將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刑事拘留。

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2月13日根據自治區檢察院《關於依法嚴懲涉疫情防控相關刑事犯罪的通知》有關要求,鄂托克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快速介入該案,積極主動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協調、引導偵查,在依法準確把握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就政府關於防疫措施的書證等方面提出了五點補充意見,公安機關對上述證據及時進行了偵查取證。

提請當日批准逮捕


2月19日,在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當天,鄂托克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從快對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以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該案為我市首例涉疫情+襲警批捕案件。

鄂爾多斯一男子在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並暴力襲警被檢察機關批捕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鄂托克旗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以及“兩高兩部”印發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為鄂托克旗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檢察保障,推動疫情防控在法治軌道上順利開展。


鄂爾多斯一男子在疫情防控點拒不配合並暴力襲警被檢察機關批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