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退婚,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並要求女方將金器折現後退給男方,女方該退嗎?

大岔姐


必須退!都提出退婚了,就沒資格霸佔對方的彩禮和財物!另外對方去你家定親時所買的禮品也要折現退給人家。自己都悔婚了,還有臉霸佔人家的東西!只要是人家都要盡數退還。如果鬧到法院對方提出青春損失費還要另給呢。


聆聽心聲943


說實話我是經歷過得,也才一兩個月!已經訂婚!然後打發給女的的錢,和訂婚的錢都退了的!

我們開始兩個人都沒上班,我在創業!我們兩個都在老家,開始我姐都看不上她,但是想到我願意就一樣好好對待!給她買磚石項鍊!我姐打算把她喊到我姐公司上班,工資這些高點,畢竟在裡面當官也有照顧,還給她說了和我結婚給她去訂做婚紗給她!

去她家基本上每次都買很多東西去,他家做飯也是我做!她不會做飯!

後來越來越不和我耍了,聊天也不愛回了,因為都是一個鎮的,也去過幾次她家,也不愛和我聊天,就抱著手機打遊戲!和別的男的!後面又說我這樣不對那樣不對!對她那些朋友都比我對我熱情!

從這裡開始我就煩了,但是我年紀大點,她小點,我想到包容她下!

但是後來她要出去工作了,這個事情還是瞞著我的,要不是她奶奶說我還不知道!我說一起有個照顧,她不幹,不管怎麼樣都不幹!

當時我就火了,只是沒說出來,這麼搞還耍毛啊,都訂婚了!

最後就鬧得分手!

分分手那天,她媽喊別分,好好在一起!她罵她媽,你嫁給他嗎!平時還罵吼她婆婆!對父母沒大沒小!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還沒分手時候她一個月前把我微信朋友圈拉黑了!我小號她沒發現所以我看得到!

分手就開始談退錢,她只願意退1萬多點點,我花了幾萬!買的磚石項鍊也不要喊我拿回來,或者賣了多少給我多少!最後還給別人說項鍊假的幾十元!我靠。。。我們不幹!她吼我愛要不要,不要一分也不退!就是因為這個拿刀砍我,她媽攔著!我說有本事你砍,我讓你不好過!

還要喊我拿她過夜費。3千多一晚上,當著兩邊父母說自己賣的!小姐!

她花的錢都要算,我花的錢對她來說理說當然!

後來分了,他們周圍的和認識他們的才對我說分得好,她們家怎麼怎麼不好!前面一兩個的介紹的男的她們家都沒退!這特麼就是騙婚啊!

分手後又聽說又介紹了一個給她,那男的外地工作,這女的在這邊,然而這女的又和前面那男的耍起了!

奇葩!

看樣子又有一個男的要被騙錢了!



玩吧大叔


男女訂婚包括彩禮,是一種傳統民俗。訂婚只是口頭契約,收受彩禮也沒有人會打收條,這種行為似乎沒有法律條文可提供保障。女方提岀退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並將金器折現退給男方,女方該不該退,只能男女雙方協商解決。從我所經歷的類似情況,男方的要求被全部滿足的可能不大。

幾年前,我一朋友的外甥就遇到這種情況,我受邀和朋友一行共五人前往女方在農村的家中要求退還彩禮。

按雙方約定時間,到女方家時已是傍晚。我們一行來到女方家的院子裡,馬上被包圍了。放眼一看,全是行動不便的大爺大媽。雖然我們五人都貌似孔武有力,但也頓時無所適從。

謙虛謹慎的說明來意,女方主事的家長才出面同我們開始協商。我方要求和題主所述一字不差,對方這樣答覆的:

1.訂婚不同於結婚,不存在法律責任。提岀退婚並不違法。

2.男方雖有付岀彩禮,女孩亦和男方戀愛有時,付岀了時間和情感,並且女方退婚是因為在這段感情中受到了傷害。

3.男方為女方所購買金器,只是一種贈予的行為。男女戀愛期間,互贈禮物是正常現象,女方也有購買物品贈與男方的情況。不能以贈送物品價值高低,判斷付岀情感多少,自然談不上退還。

我參與的這次退婚事件,最後結果是女方將彩禮退還一半給男方,雙方戀愛期間所購買物品互不索要。

男女婚戀,排除以詐騙為目的的情況,對雙方都是人生大事。事不隨人願,出現糾紛,必須雙方協商解決。處理時不能違法,也不存在應不應該的問題,各自心安就好。


滄浪歸海


退!

第一、男方既然已經給女方彩禮、金器,說明男方不是吃飽了沒事幹,掏出大筆資金逗你玩,所以,拿出這些金銀細軟,男方是奔著結婚去的。女方在接男方的彩禮之前其實還有機會反悔,如果不想給男方結婚大可以不接男方的彩禮。

女方既然接了人家的彩禮了,那說明你也是奔結婚去的。現在你要退婚,也沒什麼問題,因為,即使是結了婚離婚的還有,你退婚男方也沒意見,就是男方不說,女方還拿著人家彩禮不退是幾個意思?


我能說你是為了騙婚嗎?為什麼不退?女方搞明白了這個彩禮的內涵是什麼嗎?彩禮不是過了你的手,然後永遠就是你的了,沒有這麼順其自然的事。所以,既然不想給男方結婚了,那就一併把人家給你的全部還給人家。

第二、當然,如果在這段戀情中,男方存在欺騙行為,迫使女方提出退婚的,可以分事情的嚴重性,適當的減退。

確實也有這種情況,小編遇到過一對這樣的年輕人,房子、車子都一應俱全,彩禮一切也都萬事大吉,只等女方上花轎了,女方突然知道,男方給她買的房子是借來的,等他們婚禮一結束,房子就歸還人家。存在這種情況的,女方肯定不願意嫁給男方了,房子借的先另說,男方這種欺騙行為是女方沒法接受的,女方完全可以懷疑你的人品。所以,提出退婚也屬正常。


這時,男方給出去的彩禮,有可能會讓女方扣留。這時候,男方屬於過錯方,不得不因此而付出一定的代價。這種情況倒也能說得過去。

第三、如果不屬於類似第二種情況,女方無論如何都應該把男方的彩禮退回給男方。甚至,當男方因此感覺受到傷害,還可以向女方提出精神損失費。

因為,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禮以後,尤其是已經定了婚期,那男方這邊都是要提前做出結婚的準備,甚至,沒結婚都已經把結婚的喜訊告訴給七大姑八大姨的了,現在女方退婚,你讓男方如何把說出去的話再收回來,甚至更為急的,恨不得已經把請帖都發出去了,你讓男方怎麼給親戚朋友挨個解釋去?

所以,男方因為女方悔婚,還是有損失的,女方應該意識的收了彩禮後,悔婚給男方帶來的不便。

所以,我的意見是,除非屬於男方的原因造成女方不得不退婚,女方提出退婚,當然把相關費用退回給男方。


初心微視界


提出這樣的問題就真tm不要臉!

你覺得你不應該退嗎?

那你怎麼不去做小三?


森盛漂游記


廢話!買主交了定金,你自己不想賣了,還好意思說給不給人退定金?不跟你要賠償算不錯了,哪來的勇氣問要不要退?是梁靜茹嗎?


孫胖子有話說


我覺得退錢不行,男方也不能要,因為這錢根本不屬你的。真正屬於你的應該是這女人,因為這女人是你花錢買的,價格(彩禮)是經過雙方協商同意的,錢已付了,賀物〈女人〉就該屬於你了。大家以為泥?


用戶7751295484902


是要退的

給彩禮彷彿約定俗成,為了娶媳婦,還得支付一筆高額彩禮,可一旦付出彩禮,你還能要回嗎?根據法律相關規定,符合以下三種情況之一的,就可以要回彩禮。一: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登記,那不好意思,彩禮錢還我,我給彩禮本來就是用作結婚,不跟我結婚,當然可以要回。二:那如果登記結婚了,但是沒有共同生活,那彩禮錢還是可以要回。三:男方在婚前因為給付彩禮,從而導致日常生活發生嚴重困難的,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要回的。



孫立健律師


這種情況,說句很難聽的話,彩禮和金器相當於商品交易中的定金。如果女方提出的退婚,那當然得退回;如果男方提出的退婚,那就可以留在女方


987654321074347190


正式結婚了才能成為名符其實的彩禮,結不了當然要退,包括金銀首飾,否則就是不當得利,別老想著女方付出多少受了多少委屈,男方難道不是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