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一男子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捕

近日,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田某。

基本案情:2019年8月,田某與被害人陳某合謀購買電擊野豬設備,在沿河自治縣某鎮某村私自架設電網非法捕獵,2020年1月,田某與陳某在使用電網捕獵過程中,陳某不慎觸碰到電網,被電擊死亡,經醫療鑑定,陳某系生前被電擊導致心臟驟停死亡。

檢察官說法:犯罪嫌疑人田某私自購買電擊設備並安裝電網非法捕獵,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涉嫌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本院批准逮捕田某。

檢察官提醒:為了宵小利益,竟私自購買電擊設備並安裝電網非法捕獵,導致悲劇發生,實在不值當,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切勿心存僥倖,千萬不能不顧其他居民的安全,為一已之私而任性妄為,這樣很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周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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