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衝卡、暴力威脅、口罩詐騙……捕!

在疫情防控期間 ,

每個人都在儘自己的一份力量,

可偏偏有些人“搞破壞”!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打擊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強行衝卡,暴力傷害、威脅公安民警,

口罩詐騙等涉疫犯罪行為。


九江市修水縣

暴力傷害、威脅民警被捕


2020年2月12日14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匡某某與其父騎三輪電動車拉水泥,經過卡點時,被設卡檢查新冠病毒的防疫人員攔住,匡某某不服從管理,雙方發生爭執。匡某某打電話叫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等人過來幫忙,防疫人員見狀便打電話報警,民警到場後,犯罪嫌疑人匡某某、胡某某將公安民警撓傷並扯壞警服。

強行衝卡、暴力威脅、口罩詐騙……捕!


2月17日,公安機關就該案向修水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修水縣檢察院受理後,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聽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見,在審查了全案證據的基礎上,在24小時內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匡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法條鏈接 

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7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強行衝卡、暴力威脅、口罩詐騙……捕!

鷹潭月湖區

口罩詐騙、容留他人吸毒被捕


犯罪嫌疑人黃某系鷹潭市餘江區人,在疫情期間,其在微信裡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與被害人鄒某通過支付寶平臺交易,騙取鄒某的貨款6500元,之後以舊地毯冒充口罩發貨;與被害人於某通過微信支付平臺交易,騙取於某的貨款21600元。另查明犯罪嫌疑人黃某涉嫌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依法一併處理。

強行衝卡、暴力威脅、口罩詐騙……捕!


2月8日,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黃某立案偵查。鷹潭市檢察院、月湖區檢察院對該案高度重視,鷹潭市檢察院第一時間指派專人指導案件辦理,月湖區檢察院迅速組成疫情案件辦理專班,第一時間引導偵查。


2月10日,公安機關以犯罪嫌疑人黃某涉嫌詐騙罪向月湖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當日,月湖區檢察院迅速完成提審犯罪嫌疑人、案件審查等相關工作,並於當日對犯罪嫌疑人黃某批准逮捕。


2月17日,該案移送月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立即加班加點進行審查。犯罪嫌疑人黃某表示認罪。2月18日,月湖區檢察院對黃某以詐騙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強行衝卡、暴力威脅、口罩詐騙……捕!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大家及配合工作人員。

大家務必提高防範意識,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擅自相信網上不明售賣信息,直接向私人微信、支付寶等轉賬,以免上當受騙。一旦發現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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