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6億元出讓2宗商業用地 方特、分期樂各得一宗

中國網地產訊 2月19日,深圳市以掛牌方式成功出讓兩宗商業辦公用地,總出讓面積5923.75㎡,總建築面積91700㎡,總起始價20.06億元,總成交價20.06億元。

深圳市20.06亿元出让2宗商业用地 方特、分期乐各得一宗

華強方特文化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底價9.74億元摘得T107-0087地塊,綜合樓面價21644.44元/㎡。

資料顯示,該地塊位於南山區粵海街道,出讓面積3012.5㎡,起始價9.74億元,競買保證金19480萬元。

出讓文件顯示,該項目建成後,25880平方米辦公、1020平方米食堂不得轉讓;17060平方米辦公允許分割轉讓,作為政策性優惠性商業辦公用房由競得人租售,最高售價和最高租金為申請銷售和出租時市場評估價的70%,租售對象為深圳市南山區政府指定的企業,並接受南山區政府的產業監管;940平方米商業在5年承諾期屆滿、產業發展監管協議履約考核通過後允許分割轉讓;100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不得轉讓,其權屬、移交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深圳市分期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底價10.32億元摘得T107-0088地塊,綜合樓面價22098.5元/㎡。

資料顯示,該地塊位於南山區粵海街道,出讓面積2911.25㎡,起始價10.32億元,競買保證金20640萬元。

出讓文件顯示,該項目建成後,26620平方米辦公、1300平方米食堂不得轉讓;16680平方米辦公允許分割轉讓,作為政策性優惠性商業辦公用房由競得人租售,最高售價和最高租金為申請銷售和出租時市場評估價的70%,租售對象為南山區政府指定的企業,並接受南山區政府的產業監管;2000平方米商業在5年承諾期屆滿、產業發展監管協議履約考核通過後允許分割轉讓;100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不得轉讓,其權屬、移交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該地塊內地上、地下凡涉及13號線軌道交通設施所佔用的空間,只能作為軌道交通用途使用,產權歸軌道建設項目的使用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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