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是否可以盤活農村經濟?

冰山來客258


農村宅基地自由買賣,盤活的只是資本市場,對振興鄉村,對農民而言,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每戶僅有一塊宅基地,農民沒了宅基地,在農村另建房子屬於違章建築,進城買房,資金不足(農村地價和城市差距太大)。



而城市有錢人卻可以在城市和農村往返自如,寂寞了,進城住一段時間,休閒了,可以在回農村,吃健康菜,而農村正式成為了一些人的後花園。這些似乎都和農民沒有太大關係。

外界資本的進去,帶來的可能只是短期的虛假繁榮,到最後留下的三農問題怎麼來解決。當然,如果有些農民更加嚮往城市生活,經濟條件優越的,另當別論。

宅基地是農民最後一根救命稻草,耕地沒了,可以通過務工來補償,但房子沒了,只能睡大街。按照目前的土地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也可說成是交換),但是有條件限制,其中一大條件就是必須是本村進行,同時還得符合一戶一宅。


Power泡兒


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那麼我覺得是可以盤活農村經濟的。哪愛土拆遷律師團就來給你簡單分一下,為什麼這麼說。

長久以來,城鄉收入差距一直在拉大。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對於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宅基地沒有辦法交易那麼肯定就少了一部分的經濟收入,但是我們也知道現在城市裡人除了一些其他的固定收入,房產是一個比較值錢的“搶手貨”。

我們可以想一想,如果農村的房屋也可以進行買賣,那麼我們農民的生活水平我想提高的不只是一點半點吧。不僅對於咱們農民有利,對於城市來說也緩解了人口居住壓力。

同時我們還要意識到,現在的農村很多空房子,村裡住的都是一些老人小孩,中年人都出去打工上班。但是村裡的老人小孩基本沒什麼勞動力,自己生活也得不到多大的保障。城裡人可以去農村買房子去消費,也可以給我們農村的經濟帶來很好的發展,這對於農村經濟發展來說也是好事。

對於城市人來說,不僅僅解決了城市居住困的問題,而且近幾年來我們開始進入老齡化,養老我想農村的環境更舒適更宜居。試想老了以後一起串串門,打打牌一起喝喝茶其實也是很不錯的生活。

為什麼宅基地交易一直不放開呢?總有農民擔心,我把宅基地賣了我在城市又買不起房子,我住什麼啊?我以後怎麼生活,其實這種擔心完全是多餘的,畢竟我們的買賣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你覺得價格合理也想去城裡生活再賣掉房子,你覺得還是農村好不想搬走那麼就不賣,不論什麼選擇都是你經過深思熟慮的,其實對於咱們農民來說相當於多了一條路,也沒什麼不好的。


愛土拆遷律師團


所謂宅基地,本質上是集體所有的土地,一般來說都指的是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的。

宅基地轉讓的曲折

宅基地在以前,《土地改革法》規定,“承認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其土地的權利”,農民在經基層政府審核證明後,但在改革開放後,《國務院關於制止農村建房侵佔耕地的緊急通知》指出,“分配給社員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的耕地,社員只有使用權,即不準出租、買賣和擅自轉讓”。1982年修訂的憲法進一步擴大了禁令,對於集體土地,“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後來,宅基地的用途也變多了,但具體用途還得集體和基層政府說了算。而隨著經濟和土地需求的增長,不斷的有土地被徵用。到1988年,全國人大第一次修訂了《土地管理法》,規定“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從此,土地交易正式進入了市場。

宅基地可買賣,能帶動經濟嗎?

當前經濟增速放緩,人口紅利正在喪失,固定資產拉動GDP已經不再適用,擴大內需和消費才是更好的選擇。農村土地,尤其是那些在市郊的土地,在城市化的過程中並未享受到紅利,當然農民也沒享受到。要知道,中國的農民人口基數非常大,2017年,鄉村常住人口就已達5.9億人。所以想擴大內需,讓農民能夠獲得宅基地轉讓收益,增加他們收入,是根本邏輯。

根據太平洋證券研報測算,2018年農地徵用的土地出讓金約為6.5萬億-8萬億,以現在50%收入被補償給農民,在不計入農地徵用增長、不計入土地的未來溢價,農民每年將會增加3.7-4萬億的收入。此外,根據國家規劃,2016-2020年將完成一億農民落戶、定居城市,根據測算,未來兩年理論上將有6000萬農民進城落戶。因此這又是一筆收入的增長。也就是說,宅基地放開轉讓後,真正能帶來的收益,遠不止8萬億之多,可見這種轉讓收入帶來的需求增長相當可觀。

而且,宅基地轉讓也能有效緩解大城市的土地供應緊張局面。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共有28.3萬平方公里建設用地,其中城鎮建設用地面積為9.16萬平方公里,佔比32%,農村建設用地面積為19.12萬平方公里,佔比68%。但是在城鎮化的推進下,城市可用的地越來越少,把城市周邊的宅基地盤活,可以很好地緩解城市用地壓力,特別是住宅用地。以深圳為例,目前深圳建設用地面積已佔全部市域面積的45%,逼近規劃部門要求的50%的紅線。然而,過去 5 年城鎮平均住宅供應面積佔建設用地面積比僅為18%,意味著國內面臨深圳這種境地的城市還有很多。所以,宅基地可以說是一塊非常大且未開發利用的資源,一旦它能發揮作用,其效果不可估量。

總結:都說垃圾是用錯了地方的資源,當下的宅基地貌似也處於這種境地,雖然它還不至於被比喻成“垃圾”,但是其價值遠被低估。宅基地轉讓所帶來的收益已經不再只停留在增加農民收入這麼簡單了,在城鎮化背景下,它已經承擔起拉動消費、緩解大城市用地壓力的重任。我相信,更合理的土地制度就像更平坦的軌道一樣,才能保證經濟快車更穩更快地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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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讀財經


我覺得應該適當放開,農村經濟要發展,就不要前怕狼後怕虎的,有些人就算你給他地他也不會好好的去利用,還不是閒著那裡養草!這樣太浪費土地了!農村現在有很多好吃懶做的,你就算給他棟別墅他還不是有本事給你敗光!國家應該真正放開來,有人願意買就給別人買,有人願意賣就給別人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畢竟絕大多數人至少都會考慮自己住所的問題就為了那麼幾個人就停止農村的發展,那這個時代怎麼發展?現在有很多地方都已經進行著農村宅基地的買賣了?為什麼會這樣?自己去想,因為這個事時代發展的需要!越早提前實施越好,免得以後遺留的問題會更多,矛盾也會越來越大!!


農二代975


農村人雖然是面朝黃土背朝天,那是以前的社會,對於現在的農村人來說,種土地也只能保證家裡不用買糧食吃,現在農村人的經濟來源主要靠外出打工或者是在家做點小生意什麼的,但是宅基地對農村人來說是一件大事情,有宅基地就有家,有家才有港灣,在農村我敢說,除非是自己會賺錢,賺錢以後要麼去城市裡買房子,要麼去鄉鎮上買房子。如果這兩樣都沒有,那最好還是老老實實的在農村居住吧,農村人沒有一點本事,就不能把宅基地賣掉錢,個人感覺農村沒有什麼不好,最起碼空氣好,新鮮,沒有那麼大壓抑感


丁莊超市


僅僅能提高城鎮周邊極少部分人的利益,使少數佔地理優勢的人不當得利,大多數農村得不償失,與國與大多數民眾不利!目前應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改變三農補貼辦法|,加速城鎮化,推進土地連片集中,實行規模化現代化經營是農業興、農民富、農村美的必經之坦途。

根據目前現狀,土地集中切實可行的方法以土地經營權流轉為主,一次性買斷為輔。但目前土地宅基地村集體所有制,小農戶承包經營嚴重阻礙了土地集中,城鎮化發展。鉅額農業補貼漏洞大,種類繁多的農補效益差,按地按人補貼成福利,總之農業補貼存在不合理、成本高、效益低,甚至有的成為腐敗的溫床,土地集中的減速器,勞民傷財,得不償失。所以要快速振興農業,實現民富國強就必須深化體制改革,改變農業補貼辦法。對此本人見意如下。

1,首先進行體制改革,土地及宅基地由現行的村集體所有改為鄉鎮所有。以行政手段,將放棄土地承包權、放棄土地使用權及不願棄權的土地分別調整集中在一起。取消種類繁多的農業補貼,集中用於贖回農地、農地流轉。鄉鎮以較高價用支農資金贖回進城農戶自願放棄的農地,再將贖回農地以低價出讓或發包,其收益歸鄉鎮財政,這樣財政有所收益也避免財政投資個別村民受益。有利於農戶落戶城鎮,加速城鎮化。搬遷村、空心村的農地山田收歸鄉鎮另行出讓轉包得以合理利用。鄉鎮用國家支農資金適當高租金(比如如當地正常生產畝均純利潤的2倍)流轉農戶農地,再以低廉(比如當地正常生產畝均純利潤的一半)租金(甚至零價、補貼),以適當規模(百畝左右為單元,可流轉多單元經營)流轉租給有意願有能力的承包人。中間地租差價用支農資金補貼。這樣以鄉鎮為媒,價格統一,雙方互信,補貼單一透明,效率高,成本低,土地集中會大大加快。

2,尤先支持大平原宜農基本農田區農村人放棄農地、流轉土地,安居城鎮。大力推進貧困山川地區農村人放棄農地山田搬遷至城鎮定居。對放棄農地按人頭地畝補、棄民宅按處補,一刀切、成本低,好執行,比如1人棄農田轉城補1萬另1畝地補1萬,一處宅基地補2萬,依照先易後難,先少補後多補,逐步推進。鼓勵資本下鄉購買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使用權。

3,規模化流轉的農地必須按國家用地規劃管理,尤其是基本農田必須接國家規定種植。比如必須種植適合機械化種植的糧油棉等,限制種樹種草種菜等,

4,享受國家補貼的規模化經營者必須適當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貪困人員就業脫貪。這樣在有人關照下貪困人員即可發揮能力也可持續脫貧(比政府給點錢,給點羊等有效)。

5,對不願放棄土地且有能力耕種者可將其承包地調整集中在一起!不再享受農補,但鼓勵其種植不宜機械化生產、收益較高的的農品!(因大規模土地不種此類農品,其價格會高,不補也收益可觀)。

如此推進,兼顧各方訴求,保證各方利益,易推廣!望國人參與討論。


婁一LGS


所謂城鄉融合計劃就是打破城鄉二元制度。無論是人才,資源,技術等均可自由相互交融。去掉門檻全民參與農村,農業建設與發展。本著有橫產者有恆心的理念開發農業,農村發展才會有希望。農村是中國的農村,更是全中國人民的農村,農村的興衰是全中國人民的事。只要調動全民族的力量和智慧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不要僅限於枝節問題打轉轉。農村土地制度不放開這是毛病。是不適合農村發展的並有束縛農民自由創業空間。到城裡工作家裡地咋辦,房咋辦。城裡人的房子可以出租,自由交易還能賣出好價錢農民咋就不行。土地問題得不到解決農村改革會止步不前,還會出現負作用。只要政策得體一切風險都是可控的。在現行經濟體制改革的今天,不給農民財產處置權是不公平的。不走城鄉融合發展道路未來農村發展是沒有後勁的。解開束縛,放飛夢想,不拘一格謀發展。


budaoweng1


對農村宅基地的問題,需要改革,需要增強它的靈活性和價值度。但是,自由買賣,不太合適。至少,目前不太合適。即便要達到這樣的程度,也必須在各項制度和規則都完全到位的情況下。不然,會出現嚴重問題。

事實也是,城市土地經營權轉讓的問題,已經在城市開發過度的情況下,出現了許多問題,房價出現了大幅上漲現象。一旦放開農村宅基地,那麼,資本會大量湧入農村,造成農村的混亂。資本可以用較低的價格,把農民手中的宅基地買下來,進行大肆炒作。而農民為了一時的利益需要,失去最基本的保障。一旦轉讓收入用完,社會矛盾就會立即爆發。

所以,放開農村宅基地的想法,比較想當然,放開後,農民不僅不會得益,反而會成為最大的受害者,成為無家可歸的人。只有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農村與城市的差距明顯縮小,各項配套制度十分完善的情況下,才能逐步放開,且必須留足集體的,才有可能慢慢放開。


譚浩俊


如果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那麼就會有大批的城市人去農村接盤交易,對農村經濟提升有一定的幫助,但影響有限。

因為宅基地數量有限。顧名思義,宅基地是除開耕地和村莊公共用地外,村民用來建房或者已經建好房子的土地。

一般來說,農村每一個“男丁”(指男孩)其名下都有宅基地,既使剛出生的人暫時沒有,在成年後,村裡想方設法都要為他提供一處宅基地,以供其結婚成家需要,這種宅基地不會出賣。

那麼就只有老宅基地才有買賣的可能性,也就是老人去世了,其兒子有了新的宅基地,老宅無用途的情況才會考慮出賣,這樣的宅基本能有多少呢?並不多。

靠賣宅基地難以從根本上盤活農村經濟。個人認盤活農村經濟主要還是要提高農產品價,提高農民積極性;和利用農村資源搞休閒旅遊度假,帶來人氣。另外,迎合城市人嚮往農村生活的心理,在宅基地不能買賣的情況下,搞農村房屋租賃,實現農房產生經濟效益,以助提高農民收入。


田曉鄉村在線


假如農村土地自由買賣了,非擔不能搞活農村經濟還有可能把農村經濟推向死胡筒,為什麼呢?農村土地分制是與戶籍掛靠的,如果自由買賣其它人買去,原本這份土地的合法適用者就永遠沒有了土地,這些買掉土地的農民以後幾十年生活就成了困難,買掉幾畝十幾畝土地是一次性的,你本人看似拿了一些款,可是你永遠在不會有地了,你在農村應該享受的一切補償都會隨著你賣掉的土地消失,自由買賣後也會造成土地性質,功能改革管理亂,所以國家法律明確規定,農村土地禁止自由買賣的,土地是國家的,是農民集體的,個人是不能買賣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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