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至簡:僅“一招”掌握公司控制權

對於創業股東來講,一方面希望對外直接引進投資者,另一方面希望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權。“權”和“錢”,對創業股東都是極為重要的,有了“錢”,沒有了“權”,將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讓人,何人心甘,特別是“果子”尚小的時候?但“權”有了,投資人不敢進來,那是抱著金飯碗討飯。因此,平衡“權”和“錢”的關係至關重要。本文著重說說如何掌握公司控制權的問題。

控制權在法律上的表現就是控股。法律上的底線往往是最後一道底線。


大道至簡:僅“一招”掌握公司控制權


為了控制股權,創業股東往往想了很多辦法,也頻繁參加各種股權培訓課程,試圖取得真經,一招解決問題。比如說,有所謂的有限合夥平臺模式(據說馬雲的阿里巴巴是這種模式),AB股模式,委託投票模式,虛擬股權模式,一致行動人模式。很多模式可以運用。

對於沒有上市的有限責任公司而言,AB股模式是最為簡單最好操作的模式,特別是中小企業。

1、法律依據:《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大多數人看法律條文,都是一晃而過,也沒有去深入研究。該條前半部分是說的常態,表決權按出資比例行使,基本是一股一權。但是該條的後半句,卻是關鍵。公司章程另有約定,就是公司法給你的授權和空間,看你會用不會用。主動權在於公司的股東,你們想怎麼設計就怎麼設計,只要你們之前能達成意見一致的協議,不違反強制性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能獲得法律的支持。

2、既然法律給了股東空間,那麼怎麼設計就是股東和法律顧問該思考的問題。從我的經驗來看,我認為AB股模式最為簡單易操作。而且,這種模式在美國的納斯達克是得到認可的。京東即採用了這種模式。但在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採用這種模式,因此在中國要上市的話,不能採用這種模式。但不上市的企業,這種模式最佳。特別是創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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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京東的AB股模式介紹。

根據網絡信息瞭解,京東在遞交給美國SEC文件顯示,劉強東擁有京東集團15.8%的股權,但擁有80.2%的投票權。京東第一大股東為騰訊旗下的黃河投資,持股18.1%,卻只擁有4.4%的投票權(網絡數據不準確,具體數據有出入)。從這些信息看出,京東採用的就是AB股模式。

所謂AB股模式,即將公司股權劃分為A、B兩類,A股一股一權(投票權),B股一股10權(投票權),或100權(由章程約定)。這樣,擁有B股的股東就擁有的相對更多的投票權,具體多到什麼程度,這是股東之間博弈的結果。而除了投票權不同而外,其分紅權等權益是相同的。決議投票的時候,擁有B股的股東就有了極大的優勢,他以很少的股權數量,可以控制整個投票結果,說白了,他不想做的事情絕對做不了,他想做的事情沒人擋得住。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公司法也有很多保護其他股東的措施。

4、AB股模式的巨大優勢:

AB股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同股既不同權(投票權),又同權(分紅權)。這樣,創業股東不擔心控制權的丟失,樂意去吸引投資人,而投資人無非是為了投資收益,控不控股不是投資人最關心的問題,只要分紅不減少。AB股模式比較完美的解決了創業股東和新進投資人之間的最大矛盾,其餘的問題雙方還可以通過協議的形式來具體約定。

AB股模式為創業股東掌握控制權,吸引新進投資人開創了極大的方便,同時也消除了創業股東和新進投資人之間因為控制權問題而可能發生的巨大猜忌。各取所需,非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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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的是思路,具體的章程修改和技術設計,還是要請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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