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四)

自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來,南昌縣公安局根據上級機關的指示精神,依法嚴厲打擊、及時查處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活動,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2月17日—18日,南昌縣公安局共查處各類涉疫案件38起,行政處罰92人。現將其中2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2020年2月15日晚上20時許,縣公安局幽蘭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幽蘭鎮青塘村劉家自然村劉某華家中有兩桌人員在聚集娛樂。民警立即將在場人員勸散並對房東劉某華進行口頭警告。2月16日下午16時許,民警再次前往劉某華家中查看,發現仍有一桌人在聚集打牌。民警隨即將劉某華依法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劉某華對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為村民提供娛樂場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劉某華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二、2020年2月17日晚上23時許,縣公安局塔城派出所民警在巡檢時發現,塔城鄉北洲村委會灣裡胡家村村民胡某華承包的養魚塘房間內有人在玩牌九賭博。民警立即依法口頭傳喚房東胡某華及現場賭博人員胡某平、胡某財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胡某平、胡某財對輪流坐莊推牌九賭博,胡某華對為賭博提供條件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胡某華等3人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南昌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8號令》和《南昌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強化自我防護意識,不聚集、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拒不執行決定、不聽勸阻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警情通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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