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江檢察院提前介入涉疫韋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2020年2月7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韋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案情經過

2020年1月21日,環江籍人員韋某某(女,35歲)先後乘坐火車和班車從武漢打工返回環江。次日,韋某某以慶賀新居之名宴請親友。2月4日,韋某某被確診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目前接受隔離治療。據瞭解,經環江政府及相關部門人員排查,於其接觸的80餘人及其居住的小區全部實行隔離觀察。2月6日,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公安局對韋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

環江檢察院提前介入涉疫韋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看檢察官如何引導偵查取證

環江檢察院提前介入涉疫韋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環江檢察院提前介入涉疫韋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

案件發生後,環江檢察院領導高度重視,依法履行職責,立即派員到公安局提前介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圍繞犯罪構成要件所需的證據要求,提出了九條偵查意見和措施,及時引導偵查取證, 確保案件質量。

目前,案件在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