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焦点 湖北政采网上商城精准对接物资供需

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仍在紧张继续,湖北省防控物资需求依然十分巨大。为了有效保障防控物资稳定供应,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通了疫情防控物资网上采购专区,用于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物资采购需求信息和供应信息,促进供需对接。2月17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关于设置疫情防控物资网上采购专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明确了采购需求和供应信息的发布要求。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主要是提供供需双方获取信息的一个平台,交易还是网下进行。”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采购人和供应商登录网上商城后各自发布信息,外网分别展示。

对于采购需求信息的发布,《通知》明确,省直各采购单位可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wssc.hubeigp.gov.cn/)自行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采购需求信息,采购需求信息应包含采购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拟采购物品清单等,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单位对接,完成相关物资采购。截止目前,已有4家采购单位发布了12条采购需求信息,中心也主动与各供应商联系,基本撮合成功两条采购需求信息。

对于供货信息的发布,《通知》要求,省直机关2020年度协议供应商可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行发布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供货信息,供货信息应包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预计送达时间、可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货物制造商名称等,有需要的采购单位应主动与供应商对接,完成相关物资采购。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重点对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方面作了特别强调,一方面,采购单位、供应商发布的采购需求信息与供货信息应真实有效,所涉及的货物应为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物资。另一方面,非省直采购单位或2020年度协议供应商需要发布采购需求信息或供货信息的,可以通过网上商城“意见信箱”(http://wssc.hubeigp.gov.cn/feedbacks/new)提交,由湖北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发布。为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提交时应同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需求或供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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